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
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023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曙光股份”)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编号:
大华内字[2024]0011000068号),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大华审字[2024]0011001976号)。目前,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做出如下说明: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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