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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锡有色: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司代码:600301公司简称:华锡有色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3.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4.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二一五地质队有限公司、柳州华锡有色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华锡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华锡有色工程地质勘察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河池华锡有色丹池矿业有限公司、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广西新基建科技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方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内部监督。业务流程方面:资金活动、投资管理、全面预算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工程管理、合同管理和内部监督。

4.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5.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6.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各部门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财务报表潜在的错报金额1.错报≥利润总额的5%;2.错报≥资产总额的3%;3.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2.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3%;3.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1.错报<利润总额的3%;2.错报<资产总额的0.5%;3.错报<营业收入
的1%;4.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4.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总额的0.5%;4.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高级管理层中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3.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内审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偏离目标程度>10%5%~10%<5%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下列情形:(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重要制度缺失;(3)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4)对环境造成巨大破坏;(5)致使重特大生产安全或职业危害事故;(6)公司声誉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7)其他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上述之外的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上述之外的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和公司对各二级单位自查,目前公司存在一般缺陷17项,主要涉及公司制度落实不严,存在应收账款,合同签订不规范,招投标管理不严等方面。目前针对缺陷完成整改15项,未完成整改2项,整改完成闭合率88.23%。专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公司继续跟踪监督,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度,公司深入贯彻党对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以及对经营风险管理的要求,紧密围绕“华锡有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的发展战略,以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为核心,积极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

一、内控体系架构及履职情况。

1.公司始终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

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为国有企业风险管理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

2.公司对重大项目、各类议案等形成多部门协同的监督机制,结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出资人监督、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的纪律监督等,对国有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管。

二、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完善重点领域制度建设。2024年公司出台了《华锡有色合规管理办法》《华锡有色合同管理制度》《华锡有色子公司管理制度》《华锡有色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华锡有色法律纠纷管理办法》《华锡有色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华锡有色生产计划管理办法》《华锡有色资金管理模式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36项,并协助公司对保密协议、安环制度等重点领域制度进行了制度规范和建设,补充了公司在合规化管理、法律纠纷处置等重点领域有章可循。

2.修订公司章程。2024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实施,对现有子公司章程进行逐一评估,分析其在合法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修订,已完成修订佛子公司、物资公司、二一五地质队、设计研究院4家公司的章程。

3.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相关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对公司运营活动的风险管控。同时建立严格的合规审查程序对于重大决策、合同签订、项目立项等关键业务环节进行重新梳理,重新修订了《合同授权指引》以及合同审批流程,明确合规审查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审查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确保合同法务审核率达100%。

三、重大经营风险评估及监测情况。

1.通过定期例会分析公司经营情况。每月月初,公司会召开公司及各所属企业主要领导参加的经济运营分析会、安全生产工作会、营销工作会,分析上月的经营、安全环保、营销情况,并对当月的经营、安全生产、营销工作进行部署。

2.通过每季度对所属企业进行重大风险评估,并填写重大风险隐患表,形成书面的重大风险评估报告,对公司及所属企业进行重大风险监测。

四、下一步改进方向

1.继续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完善内控管理。

2.加强内控管理巡查,开展年度内控排查测评。

3.提升企业员工内控意识,防范内控风险。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小宁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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