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6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拟被司法强制执
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近日,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内01执恢327号之一的执行裁定书,现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申请执行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736129456G。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1号四楼。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该单位董事长。
被执行人: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26639816J。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刘德逊,该单位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内民终20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查明被执行人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经
将该公司持有的“三峡新材”股票(股票代码为:600293)的26,913,728股质押给申请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请协助将司法冻结编号为SFX241156、SFX241157、SFX241158、SFX241159、SFX241160,所对应被执行人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账号:B880890608)冻结的三峡新材股票(证券代码600293,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冻结状态调整为不限制卖出,质押状态调整为不限制卖出。
质押登记编号为ZYGAlHCNL、ZYGA1LDTL、ZYGA1LL5C、ZYGA1LPF2、ZYGA1LSJV,所调整股份已办理质押登记。
二、限时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如有特殊情况,以实际操作卖出时间为准)通过集中竞价以市价的方式卖出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证券简称:三峡新材,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一码通账户号码:190000941435,质权人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计26,913,728股。
三、上述证券冻结状态调整后,解除资金账户冻结,对账户增加“禁止买入、禁止产品认购、禁止产品申购、禁止产品转让买入、禁止银行支取、禁止回购融券”限制。
四、并在出让程序完毕后,划拨上述股票出让所得全部价款至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账户。”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减持是因司法强制执行以集中竞价方式导致的被动减持,股份变动时间及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变动情况
以最终法院执行为准,公司将督促相关主体遵守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本次被执行人深圳市前海佳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前海佳浩”)持有公司58,007,32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5.00%,该等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本次执行不会影响公司控股权稳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前海佳浩所涉股份后续被执行情况,并督促相关主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
报备文件:
1.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