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之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号新时代大厦5-8层邮编:
100034电话:+86-10-66091188传真:+86-10-66091616
网址:http://www.zhongzi.com.cn/
二〇二五年六月
远达环保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致: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达环保”“上市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指派贾向明、吴楠律师担任远达环保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五凌电力有限公司63%股权、向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五凌电力37%股权以及向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国家电投集团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64.93%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相关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远达环保就本次交易首次申请股票停牌前
个月至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日(即2024年3月29日至2025年4月1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或“核查期间”)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本专项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专项核查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除非单独说明,《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
书》等法律文件中所述的法律意见出具依据、律师声明事项、释义等相关内容适用于本专项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在查验相关材料和事实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自查期间为本次交易首次申请股票停牌前
个月至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日止,即自2024年3月29日至2025年4月16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4.交易标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5.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6.其他知悉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7.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及年满18周岁的子女)。
三、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根据相关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登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相关法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自查期间在二级市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的相关情况如下:
)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账户
序号
序号 | 交易期间 | 股份变动情况(股) | 交易类型 | 期末持股情况(股) |
1 | 2024年4月3日–2025年3月25日 | 177,400 | 买入 | 0 |
2 | 2024年5月22日–2025年4月8日 | 187,700 | 卖出 |
)中金公司衍生品业务自营性质账户
序号 | 交易期间 | 股份变动情况(股) | 交易类型 | 期末持股情况(股) |
1 | 2024年3月29日–2025年4月16日 | 28,838,332 | 买入 | 96,111 |
2 | 2024年3月29日–2025年4月16日 | 29,070,611 | 卖出 | |
3 | 2024年11月22日 | 600 | 融券券源划拨划出 | |
4 | 2025年3月21日 | 300 | 融券券源划拨划入 | |
5 | 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2月10日 | 700 | 申购赎回股份减少 | |
6 | 2024年6月20日 | 445,111 | 红息(利) |
)中金公司融资融券专户账户
序号 | 交易期间 | 股份变动情况(股) | 交易类型 | 期末持股情况(股) |
1 | 2024年11月27日–2025年4月14日 | 2,300 | 买券还券划入 | 300 |
2 | 2024年7月8日–2024年8月12日 | 1,100 | 卖券还款资金划入 | |
3 | 2024年11月25日–2025年4月9日 | 2,300 | 融券卖出股份融出 | |
4 | 2025年3月21日 | 300 | 融券券源划拨划出 | |
5 | 2024年11月22日 | 600 | 融券券源划拨划入 |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中金公司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于自查期间内买卖远达环保股票行为完全是本公司基于对二级市场的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系独立的市场行为,与远达环保本次交易事宜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泄漏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自查期间在二级市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的相关情况如下:
股票账户
股票账户 | 日期 | 买入(股) | 卖出(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衍生品业务股票账户 | 2024年3月29日–2025年4月16日 | 2,047,200 | 1,967,200 | 623,300 |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中信建投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于自查期间内买卖远达环保股票行为完全是本公司基于对二级市场的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系独立的市场行为,与远达环保本次交易事宜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泄漏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本公司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管理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防止内幕消息不当流通。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自查期间在二级市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的相关情况如下:
股票账户 | 日期 | 买入(股) | 卖出(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 | 2024年3月29–2025年4月16日 | 22,177,116 | 21,380,570 | 1,526,141 |
中信证券信用融券专户 | 2024年3月29日–2025年4月16日 | 0 | 0 | 0 |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 | 2024年3月29日–2025年4月16日 | 3,100 | 28,300 | 0 |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中信证券作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于自查期间内买卖远达环保股票行为完全是本公司基于对二级市场的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系独立的市场行为,与远达环保本次交易事宜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公司不存在泄漏有关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自查期间内,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中的相关法人不存在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的情况。
2.相关自然人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根据相关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登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自查期间内,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中的相关自然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自然人名称 | 关系 | 交易期间 | 买入股份数(股) | 卖出股份数(股) | 自查期末持股数(股) |
1 | 代宇 | 远达环保文印室文员陈丹的配偶 | 2025年1月2日–2025年3月6日 | 1,100 | 100 | 1,000 |
2 | 臧轶嘉 | 远达环保党委办负责人罗平的配偶 | 2024年4月16日–2024年11月5日 | 10,000 | 10,000 | 0 |
3 | 熊晓勇 |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营部副主任 | 2024年4月30日 | - | 4,000 | 0 |
4 | 郭峰 |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 | 2024年11月1日 | 15,100 | - | 15,100 |
5 | 赵永刚 | 国能生物发电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总经理,原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工会代主席 | 2024年11月1日–2025年2月7日 | 23,200 | 23,200 | 0 |
6 | 丁雨心 |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生技部副主任 | 2024年11月21日 | 100 | 0 | 100 |
7 | 胡春林 |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安环部总监 | 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27日 | 0 | 1,100 | 1,000 |
8 | 胡晖 |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法商部法律事务管理胡宁轩的父亲 | 2024年10月31日–2025年4月9日 | 35,600 | 35,600 | 0 |
9 | 石元 |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科创部高级主管 | 2025年2月19日 | 900 | 0 | 900 |
10 | 吕吉平 |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山西事业部副总经理、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人资部主任助理谭琴娓的配偶 | 2024年11月4日–2025年4月1日 | 205,100 | 205,100 | 0 |
11 | 王万红 |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担任发展部 | 2024年11月1日–2025年3月12日 | 700 | 700 | 0 |
序号
序号 | 自然人名称 | 关系 | 交易期间 | 买入股份数(股) | 卖出股份数(股) | 自查期末持股数(股) |
经济评价主管 | ||||||
12 | 严西杨 |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担任发展部经济评价主管王万红的配偶 | 2024年12月30日 | 1,000 | - | 1,000 |
13 | 刘诗琳 |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人资部副主任吴兵的配偶 | 2024年11月1日–2025年3月11日 | 1,200 | 1,200 | 0 |
14 | 易坚 |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总监 | 2024年11月27日–2025年3月26日 | 8,600 | 8,600 | 0 |
针对上述自查期间相关自然人股票买卖的行为,本所律师访谈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并取得了其出具的声明,具体如下:
(
)代宇和陈丹
代宇承诺:
“1、本人代宇未参与远达环保本次交易有关重大事项的相关决策过程,未曾向任何人了解、打探本人已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事项以外的内幕信息,亦不存在向任何人泄露本次交易有关内幕信息情形。
2、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系基于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远达环保股票投资价值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远达环保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远达环保股票交易。
、若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远达环保。”
陈丹承诺:
“1、本人陈丹未参与远达环保本次交易有关重大事项的相关决策过程,未曾向任何人了解、打探本人已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事项以外的内幕信息,亦不存在向任何人包括本人配偶代宇泄露本次交易有关内幕信息情形。
2、本人配偶代宇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系基于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远达环保股票投资价值及他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远达环保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远达环保股票交易。
4、若本人配偶代宇买卖远达环保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远达环保。”
(
)臧轶嘉和罗平
臧轶嘉承诺:
“1、本人臧轶嘉未参与远达环保本次交易有关重大事项的相关决策过程,未曾向任何人了解、打探本人已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事项以外的内幕信息,亦不存在向任何人泄露本次交易有关内幕信息情形。
2、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系基于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远达环保股票投资价值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远达环保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远达环保股票交易。
、若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远达环保。”
罗平承诺:
“1、本人罗平未参与远达环保本次交易有关重大事项的相关决策过程,未曾向任何人了解、打探本人已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事项以外的内幕信息,亦不存在向任何人包括本人配偶臧轶嘉泄露本次交易有关内幕信息情形。
2、本人配偶臧轶嘉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系基于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远达环保股票投资价值及她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
远达环保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易的情形。
、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远达环保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远达环保股票交易。
、若本人配偶臧轶嘉买卖远达环保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远达环保。”
(
)熊晓勇熊晓勇承诺:
“1、本人熊晓勇未参与远达环保本次交易有关重大事项的相关决策过程,未曾向任何人了解、打探本人已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事项以外的内幕信息,亦不存在向任何人泄露本次交易有关内幕信息情形。
2、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系基于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远达环保股票投资价值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远达环保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远达环保股票交易。
4、若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远达环保。”
(4)郭峰
郭峰承诺:
“1、本人郭峰未参与远达环保本次交易有关重大事项的相关决策过程,未曾向任何人了解、打探本人已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事项以外的内幕信息,亦不存在向任何人泄露本次交易有关内幕信息情形。
2、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系基于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远达环保股票投资价值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远达环保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
远达环保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远达环保股票交易。
、若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远达环保。”
(
)赵永刚赵永刚承诺:
“
、本人赵永刚未参与远达环保本次交易有关重大事项的相关决策过程,未曾向任何人了解、打探本人已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事项以外的内幕信息,亦不存在向任何人泄露本次交易有关内幕信息情形。
、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系基于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远达环保股票投资价值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远达环保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远达环保股票交易。
4、若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远达环保。”
(6)丁雨心
丁雨心承诺:
“1、本人丁雨心未参与远达环保本次交易有关重大事项的相关决策过程,未曾向任何人了解、打探本人已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事项以外的内幕信息,亦不存在向任何人泄露本次交易有关内幕信息情形。
、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系基于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远达环保股票投资价值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远达环保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远达环保股票交易。
4、若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
远达环保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远达环保。”
(
)胡春林胡春林承诺:
“
、本人胡春林未参与远达环保本次交易有关重大事项的相关决策过程,未曾向任何人了解、打探本人已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事项以外的内幕信息,亦不存在向任何人泄露本次交易有关内幕信息情形。
2、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系基于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远达环保股票投资价值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远达环保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远达环保股票交易。
4、若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远达环保。”
(8)胡晖和胡宁轩
胡晖承诺:
“1、本人胡晖未参与远达环保本次交易有关重大事项的相关决策过程,未曾向任何人了解、打探本人已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事项以外的内幕信息,亦不存在向任何人泄露本次交易有关内幕信息情形。
、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系基于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远达环保股票投资价值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远达环保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远达环保股票交易。
、若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远达环保。”
胡宁轩承诺:
远达环保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1、本人胡宁轩未参与远达环保本次交易有关重大事项的相关决策过程,未曾向任何人了解、打探本人已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事项以外的内幕信息,亦不存在向任何人包括本人父亲胡晖泄露本次交易有关内幕信息情形。
、本人父亲胡晖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系基于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远达环保股票投资价值及他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远达环保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远达环保股票交易。
、若本人父亲胡晖买卖远达环保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远达环保。”
(9)石元石元承诺:
“1、本人石元未参与远达环保本次交易有关重大事项的相关决策过程,未曾向任何人了解、打探本人已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事项以外的内幕信息,亦不存在向任何人泄露本次交易有关内幕信息情形。
、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系基于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远达环保股票投资价值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远达环保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远达环保股票交易。
4、若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远达环保。”
(
)吕吉平和谭琴娓
吕吉平承诺:
“1、本人吕吉平未参与远达环保本次交易有关重大事项的相关决策过程,未曾向任何人了解、打探本人已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事项以外的内幕信息,亦不
远达环保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存在向任何人泄露本次交易有关内幕信息情形。
、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系基于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远达环保股票投资价值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远达环保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远达环保股票交易。
4、若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远达环保。”
谭琴娓承诺:
“
、本人谭琴娓未参与远达环保本次交易有关重大事项的相关决策过程,未曾向任何人了解、打探本人已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事项以外的内幕信息,亦不存在向任何人包括本人配偶吕吉平泄露本次交易有关内幕信息情形。
、本人配偶吕吉平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系基于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远达环保股票投资价值及他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远达环保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远达环保股票交易。
、若本人配偶吕吉平买卖远达环保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远达环保。”
(
)王万红王万红承诺:
“1、本人王万红未参与远达环保本次交易有关重大事项的相关决策过程,未曾向任何人了解、打探本人已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事项以外的内幕信息,亦不存在向任何人包括本人配偶严西杨泄露本次交易有关内幕信息情形。
2、本人及本人配偶严西杨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系基于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远达环保股票投资价值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
远达环保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远达环保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远达环保股票交易。
4、若本人及本人配偶严西杨买卖远达环保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远达环保。”
(12)严西杨
严西杨承诺:
“
、本人严西杨未参与远达环保本次交易有关重大事项的相关决策过程,未曾向任何人了解、打探本人已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事项以外的内幕信息,亦不存在向任何人泄露本次交易有关内幕信息情形。
2、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系基于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远达环保股票投资价值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远达环保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远达环保股票交易。
、若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远达环保。”
(
)刘诗琳和吴兵刘诗琳承诺:
“
、本人刘诗琳未参与远达环保本次交易有关重大事项的相关决策过程,未曾向任何人了解、打探本人已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事项以外的内幕信息,亦不存在向任何人泄露本次交易有关内幕信息情形。
、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系基于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远达环保股票投资价值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远达环保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远达环保股票交易。
4、若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远达环保。”
吴兵承诺:
“
、本人吴兵未参与远达环保本次交易有关重大事项的相关决策过程,未曾向任何人了解、打探本人已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事项以外的内幕信息,亦不存在向任何人包括本人配偶刘诗琳泄露本次交易有关内幕信息情形。
、本人配偶刘诗琳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系基于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远达环保股票投资价值及她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远达环保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远达环保股票交易。
、若本人配偶刘诗琳买卖远达环保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远达环保。”
(
)易坚易坚承诺:
“
、本人易坚未参与远达环保本次交易有关重大事项的相关决策过程,未曾向任何人了解、打探本人已知悉本次交易有关事项以外的内幕信息,亦不存在向任何人泄露本次交易有关内幕信息情形。
2、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系基于公开披露信息、证券市场交易情况、行业发展趋势、远达环保股票投资价值及本人股票交易经验而进行的独立交易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3、直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远达环保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远达环保股票交易。
、若本人买卖远达环保股票行为被监管部门认定为内幕交易,本人承诺将
远达环保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相关交易取得的收益无偿转让予远达环保。”除上述情况外,自查期间内,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中的相关自然人不存在买卖远达环保股票的情况。
四、结论性意见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中相关法人及自然人出具的自查报告、相关声明以及对相关人员的访谈,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在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声明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自查期间内上述相关法人及自然人对远达环保股票的买入、卖出行为不属于《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利用本次交易有关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前述买卖股票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本专项核查意见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远达环保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张楠
承办律师:贾向明
吴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