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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创业: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公司代码:600278公司简称:东方创业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其各控股、参股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活动、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披露、内部信息管理、内部审计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固定资产、筹资与投资、工薪与人事、货币资产、存货管理等业务流程。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不适用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事项或缺陷即为重大缺陷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5%-10%的事项或缺陷即为重要缺陷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5%以下的事项或缺陷即为一般缺陷
总资产总额影响公司当期总资产1%以上的事项或缺陷即为重大缺陷影响公司当期总资产0.5%-1%的事项或缺陷即为重要缺陷影响公司当期总资产0.5%以下的事项或缺陷即为一般缺陷

说明:

根据缺陷可能带来的可计量损失占公司上述指标的当期数据的比例。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b)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c)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b)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c)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不适用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事项或缺陷即为重大缺陷5%-10%的事项或缺陷即为重要缺陷5%以下的事项或缺陷即为一般缺陷
总资产总额影响公司当期总资产1%以上的事项或缺陷即为重大缺陷影响公司当期总资产0.5%-1%的事项或缺陷即为重要缺陷影响公司当期总资产0.5%以下的事项或缺陷即为一般缺陷

说明:

不适用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说明: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不适用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报告期内发现个别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可能产生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本公司经营管理构成实质性影响。本公司高度重视并制定了整改方案,正在落实整改中。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1)优化内控分级管理体系

以上市公司为整体规划和搭建管理框架体系,全面涵盖总部及对下属各子公司业务板块的管控重点。通过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排查上市管理现状,优化可能存在的管理问题,明确总部职能部门的功能定位,明确界定与各子公司间的管控边界,优化职责体系,以治理结构及治理体系为基础,以母子公司管控为重点抓手,通过管控体系的梳理,界定母子公司权责边界,构建总部与下属子公司间顺畅沟通的通道,将母子公司管控体系融入内控管理体系。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初步建立具备完整性、衔接性、层级性、可评价的内控体系。

2)设定内控应对策略、计划与措施

明确内部控制流程、计划与措施,完成对《权限指引表》、《内部控制手册》、《制度汇编》等内控体系文件的优化升级。

明确上市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板块监督与评价机制、评价结果运用、持续改进要求;按照“分步推进、分类实施”的原则,推进各业务板块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在总部内控体系建设过程中,已厘清子公司的管理接口,在该阶段将通过系统评估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基础,完善各子公司管理体系和决策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子公司自身管理能力。

3)完善内控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和评价

内控体系的落地需要不断地监督检查,以巩固内控效果,加深执行力度。上市公司将持续关注重点

领域管理要求的落地实施情况,根据检查结果汇总《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保持内控体系的不断更新。

4)借助技术手段,建设内控信息化体系内控信息化将作为推动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有效落地的保障性和战略性工作,既满足内控评价的测试、考核以及结论输出要求,也满足内控体系文件集成管理的要求。在结合信息化实施进程中,将管理贯穿业务始终,实现业务流、资金流、票据在信息系统上的统一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将风险管控端口前移,发挥支持业务运作的能力,切实提升企业管理能级。

5、针对在贸易过程中出现的风险事项,公司有必要不断改进控制过程,尤其是在存货管理过程中不断完善控制流程,主要的改进方面包括:应当提高盘点频率,尤其是对于仓库在位于本地以外区域的,或者上下游关系密切的仓储服务供应商,应当提高仓库的实地盘点频率,实时掌握库存存货的实际情况。

当前,在国际市场经济复苏缓慢,库存去化压力依旧严重,从供应商评价、物流管控、仓储服务商遴选、货品出库流程优化等全流程设计仍需不断改进。需通过信息化、制度化实现对所控货物的全流程监控是今后公司要重点投入,堵塞管理漏洞的重点工作。出口业务的退税风险依然存在,需要公司不断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存在的风险隐患。公司将始终立足“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规范,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谭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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