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33证券代码:400227 证券简称:利能5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6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亿利大厦4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瑞丰先生委托董事张艳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80,029,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11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81,409,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302,20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3%;反对股数457,574,8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8%;弃权股数171,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300,787,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5%;反对股数459,153,0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7%;弃权股数10,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309,785,6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36%;反对股数438,939,87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2%;弃权股数10,91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301,28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8%;反对股数457,306,27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6%;弃权股数1,129,7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及授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预计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300,25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2%;反对股数457,198,87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6%;弃权股数2,661,5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305,083,4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9%;反对股数44,442,17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弃权股数410,572,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1%。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6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变更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
2025-03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98,52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2%;反对股数462,587,0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6%;弃权股数32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697,33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6%;反对股数60,814,7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弃权股数1,96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301,59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9%;反对股数456,552,7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92%;弃权股数1,96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299,53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8%;反对股数60,814,7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弃权股数399,76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25-033普通股同意股数1,298,858,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4%;反对股数459,121,66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7%;弃权股数1,86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300,278,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2%;反对股数59,378,87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弃权股数400,461,5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302,340,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4%;反对股数57,316,87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弃权股数400,461,5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内蒙古雅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尚思、张淑贤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