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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化能源: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8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南湖区南湖大道槜李路嘉南美地1号楼29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建平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变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而所做出的修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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