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9,565,976.34元,其中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494,098,990.80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4,771,356,872.96元,2024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5,265,455,863.76元(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391,045,20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30,972,985股,剩余1,360,072,222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2,014,444.40元(含税), 占公司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1.37%,占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55.05%。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