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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运发展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4 月 14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市顺义区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 A 区天柱路 20 号外运发展办公楼 505 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如期举行,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董事蔡冰女士因另有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余应敏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徐佳宾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余应敏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关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并对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表决的程序以及会议内容、表决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监督。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 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关于华南分公司办理 2018 年度非融资性保函授信业务的议案》;同意华南分公司继续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0,000.00 元)整或等值外汇非融资性保函的授信融资,授信有效期自 2018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并授权公司总经理高伟先生负责处理后续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12 月 31 日止。 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关于华东分公司、上海中外运空运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办理 2018 年度非融资性保函授信业务的议案》;(1)同意华东分公司向中国银行上海市长宁支行申请办理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0,000.00 元)整或等值外汇非融资性保函的授信融资;(2)同意上海中外运空运保税物流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上海市长宁支行申请办理人民币伍佰万元(¥5,000,000.00 元)整或等值外汇非融资性保函的授信融资。前述授信融资有效期均为自 2018 年 3 月 20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19 日止,并授权公司总经理高伟先生负责处理后续相关具体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 2018 年 3 月 20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19 日止。 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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