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董监高责任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后续续保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调整)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上述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
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相关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由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