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4年度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一、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8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最新要求以及公司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增设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合规管理及风险管理方面的相关职能,将原来的审计委员会调整为“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曾亚敏女士担任召集人、杨文浩先生、尤德卫先生、黄洪刚先生任委员会委员。2025年1月公司换届选举完成后,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仍由独立董事曾亚敏女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牛京考先生、徐松林先生,外部董事范安胜先生、钟瑞林先生组成。
公司目前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五位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且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召集人具有会计专业资格。
二、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委员会共组织召开10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方式 | 议题 |
1 | 2024.1.11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通讯方式 | 听取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汇报关于公司2023年年报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
听取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汇报关于公司2023年年报预审意见书 | ||||
听取关于调整2023年审计项目的说明 | ||||
2 | 2024.3.1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通讯方式 | 会议先由外部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范凤伟先生对第一次审计委员会提出的四项问题进行逐一解答,对于各位委员发表意见建议,形成会议记录。 |
3 | 2024.3.25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现场结合通讯 | 听取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小结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
审议通过了《公司审计工作部关于2023年内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要点及计划》 | ||||
审议通过了《公司审计工作部关于2023年内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工作要点及计划》; |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审议通过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
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 |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全面预算方案的议案》; | ||||
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福益乐永磁科技有限公司对广东稀土产业集团借款展期的议案》; |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4 | 2024.4.28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听取了公司《贸易企业套期保值业务检查情况汇报》及《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 ||||
5 | 2024.7.29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6 | 2024.8.27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听取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汇报 | ||||
听取套期保值季度核查情况汇报 | ||||
7 | 2024.10.28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
8 | 2024.11.28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调整2024年审计项目的议案》 | ||||
9 | 2024.12.12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 | ||||
10 | 2024.12.30 |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 听取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晟有色2024年总体审计策略及计划。 |
委员会通过对常见易发类型提案的前置研究,并结合实际对不同类别的议案进行要点审核,确保了提交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明确、论证充分、风险揭示到位,对于未达到议案标准的事项不予通过,各位委员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促使专门委员会发挥职能功效,大大提高了董事会决策效率。
三、2024年度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2024年1月份,在会计师开始审计前,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并一同协商确定了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在审计期间,委员会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其编制的2023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
(3)在取得中喜事务所提交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对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4)鉴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聘新的年度审计机构,最终确定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两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可以真实、准确、客观的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审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意见
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以及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进行的。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公司审计工作部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要求公司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沟通,为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及有效实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议审计工作部年度工作报告及相关工作资料,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报告期内,委员会还重点关注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计提资产减值、套期保值、存货管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现金流管理等重要事项,与管理层、相关部门及审计机构进行充分研究和讨论,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意见与风险防控措施。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报告期内,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研究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充分发挥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等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