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广汇能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60025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目录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8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3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7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领取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4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领取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4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 4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资的议案 ...... 4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以下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6点00时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43楼9号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士发先生?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布会议须知

三、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

四、选举监票员和计票员

五、审议提案:

1、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5、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2024年度薪酬领取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8、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领取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9、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10、听取并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资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现场提问。

七、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上述提案进行现场表决。

八、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并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十、请现场与会董事在“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上签字。

十一、请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三、主持人讲话并宣布会议结束。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到达会场后,请在“股东签到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提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重点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进行,简明扼要,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提案开始进行表决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表决,现场进行书面表决,大会选举的一名监票员和两名计票员将对现场表决票进行清点。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投票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进行核对,由监票员宣布现场和网络投票合并的表决结果。

六、公司董事会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列席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公司证券部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异议,请与公司证券部联系,联系电话:

0991-3759961、376232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一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2024年,全球经济艰难复苏,世界格局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承受了巨大压力。在国内结构性、周期性和体制性因素交织,经济增速放缓,能源及商品通胀下行的背景下,公司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全面深化精细化管理,不断增强产业链韧性,推动新质生产力提升,公司发展基础更加稳固,发展势头持续向好。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经营业绩为导向,以打造传统煤化工向现代煤化工、现代煤化工向新能源和氢能“两个耦合”发展新局面为方向指引,紧扣“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工作基调,紧抓“凝心聚力谋发展、强基固本保安全、淬炼作风敢担当、奋勇向前创辉煌”工作主线,推进公司绿色、协调、可持续高质量发展。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和股东情况

(一)股本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6,565,755,139股,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更。

(二)股东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总人数145,050户。

二、公司治理情况和经营情况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优化修订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

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内控管理体系行之有效;各职能机构职权相互独立、权责明确、相互监督,履职程序清晰、规范、完整,切实能够确保公司治理结构予以持续、规范的运作。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实质性差异情形。具体如下: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的治理机制能够给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确保所有股东能充分行使其知情权、质询权及表决权等合法权利;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且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会议所通过的决议等进行见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

四名为独立董事。公司下设内部问责委员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均制订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明确了其权责和履职要求,以保证董事履职勤勉尽责及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为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及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各位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勤勉尽责,严格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实时监督。

4、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公司进一步明确实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切实审慎从严要求有关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行为责任、关联交易业务审核及披露程序等,控股股东不存在利用其特殊的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干预公司正常决策程序的情形。

5、关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制定了公正、透明的有关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标准、履职评价和考评程序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关于信息披露及透明度:公司持续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公司董事会设立专门职能机构并配备充足人员,有效实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二)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56,836,204,988.74元,同比下降3.24%;实现营业收入36,441,416,956.54元,同比下降40.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0,979,512.16元,同比下降42.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47,871,175.06元,同比下降46.6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75,362,638.18元,同比下降16.64%。

1、天然气板块2024年,在遭遇两年的供应冲击之后,全球天然气市场逐步实现再平衡,并恢复结构性增长,国际气价略有回落。在暖冬天气及国内管道气保供能力提升影响下,国内天然气价格承压下行。公司天然气板块科学研判市场形势,统筹谋划国际、国内业务。报告期内,天然气板块具体生产运营情况如下:

(1)自产气方面:报告期内,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狠抓安全环保基础,树立全员红线意识,加强过程管控,制定原辅材料消耗计划清单,年内装置运行负荷稳步提升,助推企业降本增效。报告期内,实现LNG产量68,242.03万方(合计48.74万吨),同比增长17.58%。

(2)外购气方面:强化目标管理,创新经营业态,科学研判市场形势,统筹谋划长协、现货采销策略,有效实施“2+3”运营模式,两种输气途径(液进液出、液进气出),三种盈利方式(境内贸易、接卸服务及国际贸易),多措并举提升接收站运营效益,实现公司平稳发展。报告期内,进口LNG市场价格持续倒挂,为规避市场价格风险公司主动缩减业务规模,实现LNG销量324,446.30万方(合计

223.93万吨),同比下降51.65%。

报告期内,广汇能源实现天然气销量合计408,564.04万方(合计284.01万吨),同比下降52.95%。

分类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产量(万方):68,242.0358,039.7017.58
销量(万方):408,564.04868,426.24-52.95

(注:天然气销量中包括终端外采销售量)

2、煤炭板块2024年,矿业公司坚持以“稳生产、保供应”为工作主线,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白石湖煤矿实现产能核增,马朗煤矿于8月取得国家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随后完成探转采及安全设施设计批复,不断增强煤矿生产接续能力,加快核增产能向实际产量转化,积极构建“智慧化矿山”生产体系,将无人机巡检、无人值守、远程无人操控系统等智慧信息技术与煤炭采掘相结合,实现“产、运、销、储”各环节的有序衔接;持续深化产运销储一体化融合发展,形成了公铁有序衔接、多向互济互补的煤炭发运新格局。报告期内,实现原煤产量3,983.29万吨,同比增长78.52%;煤炭销售总量4,723.40万吨,同比增长52.39%,煤炭产销量均创历史新高。

分类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原煤产量(万吨)3,983.292,231.2978.52
提质煤产量(万吨)341.95405.80-15.73
煤炭销售量(万吨)4,723.403,099.4652.39
其中:原煤4,347.262,588.3167.96
提质煤376.14511.15-26.41

(注:煤炭生产、销售量不含自用煤)

3、煤化工板块公司煤化工板块坚持产业链一体化协同发展,积极推进煤化工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产品往高端化、差异化方向发展,同时坚持探索传统煤化工向现代煤化工、现代煤化工向新能源和氢能“两个耦合”,走绿色、低碳、清洁化发展道路。报告期内,煤化工板块具体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坚持精益生产与技术创新深度融合、目标牵引和问题导向协调统一,持续推动“产学研”创新体系建设,全力解决突出症结,“零泄漏”工厂建设有序推进,生产装置安全环保健康运行的稳定性显著

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甲醇产量107.88万吨,同比增长18.43%。

(2)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深化精细化管理,坚持激发创新活力为生产经营蓄势赋能,严格管控消耗,电耗、能耗指标不断改善,稳步推进富油煤高值化利用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报告期内,受前述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影响,装置生产负荷有所降低,公司煤基油品产量56.78万吨,同比下降

12.67%。

(3)哈密广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聚焦量质双升,坚持技改技措与技术创新组合发力,强化降本增效管理,深挖节能降耗潜力,全力推动生产稳定。年初,受冬季气温低,装置开车受限,4月3日装置恢复运行,并产出聚酯级乙二醇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乙二醇产量15.56万吨,同比增长23.73%。

(4)新疆广汇陆友硫化工有限公司公司聚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大力推行降本增效经营方针,多措并举保障生产装置稳定运行,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信厅评为绿色制造示范单位,授予“绿色工厂”等荣誉。此外,新建二甲基亚砜项目已于11月18日实现一次开车成功,顺利产出合格产品,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二甲基二硫醚产量11,143.58吨,同比下降2.95%。

(5)新疆广汇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公司跟踪市场动态,把握市场逻辑,持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积极开拓疆外自提客户,实现挺价销售;灵活调整销售策略,创新销售模式,强化体系建立和客户管理,采用网上竞拍方式引导客户公平有序竞争,稳步提高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持续开拓甲醇进口业务、扎实推进乙二醇套期保值业务,持续提升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实现煤化工产品销售246.94万吨,同比下降8.42%。

产品名称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产量(万吨)销量(万吨)产量(万吨)销量(万吨)产量销量
甲醇107.88105.3291.09111.3018.43-5.37
乙二醇15.5613.2712.5812.5823.735.49
煤基油品56.7858.4265.0268.96-12.67-15.29
煤化工38.2862.1335.9270.506.59-11.87
副产品
二氧化碳7.957.806.336.3125.5123.66
合计226.45246.94210.94269.657.36-8.42

(注:销量包括贸易销售量)

4、加强项目前期管理,提高管理质量,科学把控建设节奏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生产运行和项目建设两条主线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紧跟发展趋势、超前谋划布局,重点项目取得新的突破。

(1)在建项目

①马朗煤矿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方面,配套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满足目前生活、生产需要;行政福利区、110KV变电站、工业场地等部分建设项目正在施工建设,设备安装调试项目正在履行招标采购程序。

手续办理方面,2024年8月,取得国家发改委对淖毛湖矿区马朗一号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9月,取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马朗一号煤矿采矿许可证;11月,取得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马朗一号煤矿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批复;2025年2月,取得国家水利部对马朗一号煤矿水土保持方案、国家生态环境部对马朗一号煤矿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4月,取得自治区发改委对节能评估报告的批复意见。(具体详见公司2024-072、078、083及2025-018号公告)

②哈萨克斯坦斋桑油气开发项目

2024年,公司按照斋桑原油项目开发方案,持续推进油田开发及增储等各项工作。

油田开发方面,开展浅层井一注两采的活性气溶胶注采先导实验,累计注入氮气气溶胶240.38万方,目前为焖井地层压力释放过程中。

油田增储方面,完成两口深层井的钻探及相关地质研究,并证实其中一口井在3130-3146米处有自然流动稀油流出,为整个油田区域内的重大发现。

2025年,石油公司将聚焦优势区域,持续推进地质研究、钻井及压裂等各项工作,加快完成现场原油地面处理装置调试及投用准备,并同步推进原油进口海关手续办理,为原油进口及后续商业化生产提供全面保障。

③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LNG接收站及配套项目2#泊位建设项目:项目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安全条件审查已取得江苏省交通厅批复;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占用湿地补偿与恢复方案等报告等待评审中;通航评估初稿已完成;职业病评价、社会稳定性评价报告根据上述报告评审进度适时开展。

④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项目入园通知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批复》《施工临时用地批复》;完成建设用地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建设用地已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安全预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等已委托编制;完成项目总体设计院、热解装置设计院及甲烷化装置设计院的招投标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工作。

(2)发展绿色能源业务

①二氧化碳捕集及驱油项目项目采取分步实施模式开展建设。其中,一期50万吨/年二氧化碳项目已于2023年11月1日取得项目入园通知书,2023年11月9日取得项目备案;用地预审手续办理方面,宗地一:已于2023年11月21日取得伊吾县发改委用地预审批复,宗地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已于2024年9月2日下发批复。项目可研报告已定稿,正在编制项目能评、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等专题报告。

②绿电制氢与氢能一体化示范项目在“碳达峰·碳中和”的大背景下,公司依托自身企业优势,积极主动适应国内外能源产业发展新形势,启动了以“绿色革命”为主题的第二次战略转型。除已推进实施的二氧化碳捕集、封存和驱油(CCUS)项目外,公司制定了《氢能产业链发展战略规划纲要》,明确了公司今后转型的另一重点方向是加速发展氢能产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氢能产业链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0年)》

公司遵循从试点示范到规模推广再到大规模商用的规律,依托公司所在哈密淖毛湖区域氢源及应用场景优势,按照“一年起步、三年

打基础、五年初具规模”的发展思路,推动氢能产业落地发展。2023-2024年为氢能产业试点示范、布局阶段,建设“绿氢+工业副产氢”+储氢+加氢站+氢能燃料重卡应用示范工程,开展氢能成本控制及氢能交通应用的示范研究;2025-2027年为氢能交通运输产业快速发展阶段,在淖毛湖地区开展氢能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替代,通过交通运输场景应用实现氢能产业的综合利用。公司氢能示范项目于2024年3月16日进入加氢站试车阶段,于4月20日水电解制氢装置一次开车成功产出合格氢气,6月2日绿电成功并网;截止2024年年底,氢能示范项目运行稳定,产氢量达到设计标准,加氢累计9.4万公斤,绿电发电160万度,配套氢能重卡牵引车在应用场景内运行正常,共运输煤炭34万吨,运输里程59万公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780吨,项目实现电解水制氢+工业副产氢+储氢+运氢+加氢+用氢全线贯通,持续开展试生产运行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034号公告)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2024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切实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各位董事本着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原则,认真勤勉地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正确决策做了大量工作。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及主要决议内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了11次会议,对提交会议的38项议案进行了讨论,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决议内容如下:

1、2024年1月25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投资框架与融资计划的议案》;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大宗商品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

(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7)《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8)《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9)《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

(10)《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0)《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1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1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的专项报告》;

(1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领取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5)《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的议案》;

(1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4年5月27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2024年7月2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6、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8、2024年9月20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建“伊吾广汇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的议案》;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

10、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1、2024年11月8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5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并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情况进行沟通与交流,与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持续完善及执行情况保持沟通,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审计委员会对相关审议事项给予充分的沟通和讨论,并提出专业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所有的议案事项。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共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认真完成了年度内全部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资格及选举程序审核,并提出专业审核意见。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所有的议案事项。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2024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共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慎研究并制订薪酬方案、审核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等事项,并提出专业审核意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所有的议案事项。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2024年度,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共召开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战略委员会就公司对外投资事宜与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严格审查对外投资的必要性和合规性,并提出专业审核意见。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所有的议案事项。

5、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审慎对公司重大事项给予表决,并提出专业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四、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天然气业务天然气作为优质、高效、清洁的低碳能源,是我国能源供应清洁化转型的核心抓手。随着“双碳”目标深化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速及能源安全战略升级,2024年我国天然气产业在政策驱动、技术创新与市场扩容中实现高质量发展,成为支撑新型能源体系构建的关键力量。2024年,随着地缘冲突及全球经济低迷等不利因素的逐渐消解,全球天然气市场恢复结构性增长,市场供需紧张形势大幅改善,同时,

全球天然气贸易格局持续调整,管道气贸易量增速由负转正,LNG贸易量增速放缓,市场价格在供应宽松的大背景下整体呈现下行趋势。全年HH(美国HenryHub)、TTF(荷兰TitleTransferFacility)、JKM(东北亚PlattsJapan-KoreaMarker)天然气现货均价分别为

2.4、10.9、11.8美元/百万英热,同比分别下降9.7%、15.3%、26.6%。

2024年,在经济复苏拉动及“双碳”目标等因素影响下,我国天然气供需呈现双增态势,国内天然气供需总体宽松,天然气价格同比有所下降。全年天然气表观消费量4260.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产量246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2%;进口量1.3亿吨,同比增长9.9%;对外依存度42.66%,继续维持相对高位。据卓创资讯统计,2024年中国LNG地区成交均价4512.57元/吨,同比下降7.2%。

2025年,世界经济增速趋于稳定,全球天然气需求仍具有增长空间,地缘政治局势的持续动荡以及国际贸易摩擦的不断升级将进一步加剧市场的不确定性,全球天然气市场或将呈现“供需脆弱平衡、价格宽幅震荡”的运行特征。

2、煤炭业务

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能源形势和较大的国内能源保供压力,预计很长一段期间内,煤炭仍然是我国自主可控、具有自然优势的能源资源。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是主要目标。

2024年,国际煤炭市场呈现供需紧平衡下价格中枢高位震荡的特征,全年价格波动幅度收窄,但区域分化显著。中国、印度需求韧性支撑市场,而欧美加速能源转型导致需求收缩,国际煤价呈现“亚洲强、欧美弱”的分化格局。受地缘政治、清洁能源替代及天然气价格低位运行影响,国际煤价持续弱势震荡。2024年,澳大利亚纽卡斯尔港5500大卡动力煤离岸均价89.40美元/吨,同比下降13.76%;印尼加里曼丹港3800大卡动力煤离岸均价43.61美元/吨,同比下降

15.25%。

2024年,我国煤炭行业在“稳产保供”与“绿色转型”的双重压力下弱稳运行,全年煤炭产量47.8亿吨,同比增长1.2%,较去年同期收窄2.2个百分点,增速持续放缓;煤炭进口再创历史新高,但

增速大幅放缓,进口煤炭约5.43亿吨,同比增长14.41%,煤炭供需整体偏宽松。在此背景下,国内秦皇岛港5500大卡动力煤现货平仓价均价为860.70元/吨,同比下降10.99%。

在中东部资源逐步枯竭与落后产能退出加速的背景下,新疆凭借丰富的资源优势,被定位为“国家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和“大型煤电煤化工基地”,纳入“十四五”能源通道规划,重点支持“疆煤外运”通道建设和煤炭优质产能释放,全年产量达5.4亿吨,同比增长17.5%,疆煤外运量突破1.4亿吨,新疆资源优势展现出巨大开发潜力。

2025年,我国政府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做大做强国内大循环,叠加全球范围内人工智能快速发展推动电力需求激增,煤炭需求有望实现持续增长,动力煤市场整体呈现筑底企稳态势,预计在迎峰度夏等需求高峰期,供需形势趋紧,价格呈现阶段性反弹。

3、煤化工业务

现代煤化工是指以煤为原料,采用先进技术和加工手段生产替代石化产品和清洁燃料的产业,可拓展石油化工原料来源,形成与传统石化产业互为补充、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我国煤炭资源相对丰富,采用创新技术适度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对于保障石化产业安全、促进石化原料多元化具有重要作用。目前我国推动新型煤化工产业和石油代替战略,已成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维持经济稳健发展的重要抓手。在此背景下,未来相当一段时期仍是现代煤化工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基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基本国情,煤化工产业既是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路径,伴随国内能源需求持续上行,发展煤化工提高能源自给率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当前我国煤化工产业已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升级”,通过技术创新、区域协同与低碳转型,逐步成为全球现代煤化工的标杆,未来发展空间广阔,有望成为我国能源与化工领域的核心增长极。

甲醇:甲醇是生产甲醛、醋酸、甲胺、氯甲烷等多种有机化工产品的核心原料,广泛应用于塑料、涂料、合成纤维等行业。近年来,随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不断加快,甲醇下游应用范围不断拓宽,在制氢、替代传统化石燃料、医药与新材料等方面的需求均有增长。在生

产工艺中,我国的资源结构决定了煤制甲醇一直占据绝对主力。

2024年,国际甲醇进口超预期下滑,阶段性供需趋紧提振市场氛围,价格震荡上行。根据隆众资讯数据,国内产量9223万吨,同比增长9.75%;根据海关总署数据,进口量1348.42万吨,同比下降

7.26%。甲醇期货全年均价为2508元/吨,同比增长3.85%。预计2025年,随宏观经济持续回暖、下游需求有望提振,价格中枢有望上移。

煤焦油:煤焦油是煤干馏过程中得到的一种高芳香度的碳氢化合物的复杂混合物,中温煤焦油是由煤经中温干馏而得的油状产物,广泛用于化工、冶金、建筑、医药等领域。

2024年,受国内煤炭弱势运行影响,中温煤焦油整体开工情况较好,但汽柴油价格持续下滑导致下游加氢企业打压原料价格,中温煤焦油市场整体偏弱运行,价格中枢有所下移。根据隆众资讯数据,2024年,陕西煤焦油市场均价3362元/吨,同比下降12.35%;新疆煤焦油市场均价3173元/吨。预计2025年,在宏观经济回暖及下游加氢需求支撑下,价格中枢有望企稳。

乙二醇:乙二醇是重要的化工原料和战略物资,广泛应用于聚酯纤维、防冻剂、冷却剂、溶剂等领域。我国约95%的乙二醇用于生产聚酯,作为聚酯的主要原料,其需求与纺织、包装等产业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发展,乙二醇在电动汽车冷却液和氢燃料电池中的应用也逐渐扩大。

2024年,受益于进口量持续缩减,乙二醇全年维持去库格局,价格重心上移。国内乙二醇产量1892.11万吨,同比增长16.26%;进口量约655.41万吨,同比下降8.31%;下游消费量2613.23万吨,同比增长10.84%。张家港市场均价4593.01元/吨,同比增长12.41%。预计2025年,乙二醇在进口逐年下降及国内新增产能有限推动下,市场价格将维持宽幅震荡运行,价格重心持续上行。

4、绿色能源业务

(1)二氧化碳捕集(CCUS)及驱油

二氧化碳(CO

)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是指将CO

从工业过程、能源利用或大气中分离出来,直接加以利用或注入地层以实现CO

永久减排的过程,是目前实现化石能源低碳化利用的唯一技术选择,是

实现大规模温室气体减排的重要技术手段,更是钢铁、水泥、有色、化工等难减排行业深度脱碳的可行技术方案,是实现碳中和目标技术组合的重要构成部分。据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数据,到2050年,我国CCUS年产值将超过3300亿元。二氧化碳驱油一是可以帮助煤化工排放企业降低碳排放,腾出环境容量指标;二是可以提高区域油气田的油气采收率,实现油田增产增效的同时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三是可以替代现有的水驱工艺,实现节水,生态效益显著。中国生态环境部规划院发布了《中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年度报告(2024)—中国区域二氧化碳地质封存经济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对CCUS的规划部署要求体现了由开展试点示范到推动集成化、规模化发展的决策转变;由对单一领域、技术的发展向提出多领域、多技术的新质生产力耦合转变;由注重技术本身带来的减排效果到同时注重CCUS技术全生命周期的能源消耗转变。既体现了中国当下CCUS产业和技术整体发展的现状,也契合了“双碳”目标下CCUS技术向精细化、多样化和绿色低碳化过渡,以及大规模商业应用的迫切需求。中国CCUS减排需求到2025年约为2400万吨/年,到2060年将达到23.5亿吨/年,前景广阔。

(2)氢能氢能是一种来源丰富、绿色低碳、应用广泛的二次能源。发展氢能产业是提高能源安全、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当前,传统化石能源制氢仍是工业生产主要制氢方式,占全球氢气产量的78%以上,但制氢技术正在由化石能源制氢和工业副产氢向更清洁的电解水制氢方向过渡。由于绿电成本逐步下降,电解槽技术向更适用清洁能源的质子交换膜方向迭代。未来,绿色能源电解水制氢实现与化石能源制氢平价可期。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万辆,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年,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00—200万吨/年;2023年8月,自治区连续发布《自治区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及《自治区支持氢能产业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2023年,建设2—3

个氢能产业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制氢量突破2万吨/年,推广氢燃料电池车突破50辆,到2025年,建设一批氢能产业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万吨/年,推广氢燃料电池车1500辆以上;2024年3月26日,自治区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通知》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政策,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克拉玛依市、乌鲁木齐市、哈密市四个示范区抓好氢能产业规划、加快氢能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公司发展战略结合能源产业发展趋势及国家相关政策分析,立足公司资源禀赋、产业现状及应用场景等优势,结合地缘政治冲突背景下国际能源供需与贸易格局的改变,能源安全战略、双碳背景下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及新疆“十四五”能源规划“三基地一通道”的战略定位,以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契机,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发展结构,未来,广汇能源将继续围绕煤炭、煤化工、天然气(含石油)、清洁能源(氢能)及CCUS五大板块进行产业产能升级,推动形成协同并进的发展格局,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绿色能源需求做出贡献。煤炭板块,聚焦煤炭产能升级,做大做强煤炭产业。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煤矿接续产能释放,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积极落实国家煤炭能源保供任务。未来,白石湖煤矿、马朗煤矿、东部矿区有望合力实现产量规模超亿吨。煤化工板块,公司将持续对现有煤化工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链延伸,全力推进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项目的建设,稳步发展煤化工循环经济,打造高效循环闭环产业链。天然气板块,重点发展启东物流码头,扩大LNG接收站规模,充分发挥其区位优势,持续推进LNG气化、启通天然气管线、沿海天然气管线、气化长江及终端城燃业务。未来,启东LNG接收站的接收规模有望达到1000万吨/年。石油板块,围绕建设年生产能力百万吨以上的规模级油田,加快推进油田增储及开发等各项工作。清洁能源及CCUS板块,依托公司淖毛湖区域的资源及应用场景

优势,稳步推进清洁能源(氢能)和CCUS项目的规模化建设,为公司能源供应清洁化转型提供支撑与保障。

(三)2025年经营计划2025年,世界宏观经济依旧面临诸多风险挑战,国际能源行业将加速变革转型,但中国宏观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煤炭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方面的兜底保障作用日益显著,天然气在国内能源消费占比将持续提升。对此,公司将紧扣“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加强战略规划引领,全面深化精细化管理,持续提升经营质量,不断增强企业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发展质量有效提升。2025年,公司将重点加快推进煤炭先进产能的有序释放,同时着力在清洁能源(氢能)、碳捕集与利用、现代煤化工等方面培育新的增长点,推动形成天然气、煤炭、煤化工、清洁能源(氢能)、碳捕集与利用五大产业协同并进的发展格局。一是加快推进马朗煤矿开发建设、白石湖煤矿生产接续和东部矿区相关手续办理,坚决完成煤炭产销任务。二是持续做好斋桑油田增储上产工作,充分挖掘原油生产潜力,积极开展多元化战略合作,全面推进原油规模化开发及进口销售;有序推进广汇综合物流公司2#码头项目核准,完成手续办理。三是稳步推进“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设、煤化工项目技改研究攻关、矿业公司智能化矿山建设。四是坚持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探索传统煤化工向现代煤化工、现代煤化工向新能源和氢能“两个耦合”,走绿色、低碳、清洁化发展道路。

(四)2025年融资计划及担保方式为保证公司生产运营及投资建设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2024年度融资额度节余情况,2025年公司拟净新增融资总额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具体融资计划如下:

1、融资方式

(1)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银行借款、银行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融资租赁、贸易

融资、信托融资、供应链融资、债务重组、保函等债务融资方式。

(2)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全权办理上述融资相关事宜。融资计划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次年的融资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受公司业务统计实际因素影响,2025年1月1日至本次融资预计审议通过之日期间所发生的融资业务,视为2024年融资计划范围内额度的延续使用,2024年的融资计划依然有效,同时纳入本年度预计范畴,履行同口径审议及披露程序。

2、担保方式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提供抵(质)押及保证担保。

(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3)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抵(质)押及保证担保。

(五)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规避各类风险,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仍有可能存在各类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发生。

1、行业周期性风险

作为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煤炭行业已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其与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关联度较高,煤炭行业的景气度受国民经济发展周期和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较大。天然气行业是国民经济运行的基础性产业,其市场需求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经济周期的变化将影响天然气等能源的需求。如果国民经济对能源总体需求下降,将直接影响煤炭、天然气的销售。

2、行业监管及税费政策风险

政府对能源行业进行监管,其监管政策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活动,且政府未来的政策变化也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税费政策是影响公司经营的重要外部因素之一。目前政府正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改革,与公司经营相关的税费政策未来可能发生调整,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3、体制及审批风险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能源战略,坚持“走出去、拿回来”和“增产保供”的指导思想,率先完成了境外油气资源获取和煤炭产能核增等相关工作,完全符合国家总体政策要求和方向,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因无经验可循或受外部安全环境等相关因素影响,致使项目审批过程中出现比预期计划有所延误。

4、市场竞争风险

煤炭行业:受国内经济需求不足、动能偏弱,各地加大安全环保治理、煤矿产能释放以及进口煤炭冲击等因素影响,导致煤炭供大于求、煤企库存上涨,价格出现较大波动,由此可能造成公司煤炭产品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LNG行业方面: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竞争对手不断增多,受国际天然气价格低位震荡的影响,天然气需求增速放缓。公司将面临市场价格、产品质量、市场渠道等多方面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由此可能造成公司LNG市场份额减少、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煤化工市场:我国传统煤化工产业存在一定的产能过剩局面,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更多竞争对手向新型煤化工领域发展,新型煤化工市场竞争将趋于激烈。

5、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项目陆续投产以后,产品销售包括煤炭、天然气、煤化工产品等多个能源产品,终端市场价格受全球经济及供需情况的影响而波动,走势往往难以准确判断,将会给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

6、海外经营风险

公司在境外经营的油气业务,受项目所在国政治、法律及监管环境影响,在某些重大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差异。这些风险主要包括:

政治不稳定、税收政策不稳定、汇率波动等。

7、汇率风险

公司在国内发展能源产业的同时,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在境外开展油气开采业务,涉及货币兑换。目前国家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在资本项下仍处于管制状态。人民币的币值受国内和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和货币供求关系的影响,未来人民币兑其他货币的汇率可能与现

行汇率产生较大差异,可能影响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8、油气储量的不确定性风险根据行业特点及国际惯例,公司所披露的原油和天然气储量数据均为评估数据。公司已聘请了具有国际认证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公司所拥有的原油和天然气储量进行评估,但储量估计的可靠性取决于多种因素、假设和变量,其中许多因素是无法控制的,并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出现调整。评估日期后进行的钻探、测试和开采结果也可能导致对公司的储量数据进行一定幅度的修正。

9、安全环保风险公司从事的天然气、煤炭及煤化工等产品生产、加工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不可预见的安全隐患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安全风险较高,安全管理难度较大。公司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和风险预控体系,持续抓好安全环保工作,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要对安全环保漏洞“零容忍”,确保安全环保工作“零事故”。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广汇能源高质量发展的“管理提升年”,我们将从完善运行机制、夯实管理基础、强化生产管控、提升安全水平、抓实设备管理等方方面面做到“用心做事、用心履责”,持续在强基础、提质量、降成本、增效益上下功夫,构建能够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经营管理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管理提升迈上新台阶,奋力开创新局面、书写新辉煌!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二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的工作态度,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职权,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重要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分别就各自2024年度工作履职情况作出报告。

附件1:《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学)》

附件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镇疆)》

附件3:《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甄卫军)》

附件4:《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谭学、蔡镇疆、甄卫军及高丽各自相关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谭学蔡镇疆

甄卫军高丽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三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出发,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确保了公司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组成合规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由非职工代表监事刘光勇、李江红、王毅、及职工代表监事陈瑞忠、李旭5名监事组成,其中:刘光勇为监事会主席。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职,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的设置及人员组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

二、监事会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制度更新,严格监督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通过采用事前审阅会议资料,召开、出席和列席会议,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策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提案决策形成的过程,且对经营管理层加强企业管理、依法经营等事项保持密切的关注与跟进。监事会能够独立地行使对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决策执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完善、董事高管履职规范以及重大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权,同时能够履行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等,并切实提出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监事会共组织召开了10次会议,审议通过包括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内部控制评价等20项议案。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均符合相关制度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规、真实、有效。会议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召开方式会议内容
1监事会第九届第二次会议2024年1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大宗商品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项议案。
2监事会第九届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等8项议案。
3监事会第九届第四次会议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1项议案。
4监事会第九届第五次会议2024年7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核查终止2022年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1项议案。
5监事会第九届第六次会议2024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1项议案。
6监事会第九届第七次会议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项议案。
7监事会第九届第八次会议2024年9月2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建“伊吾广汇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的议案》1项议案。
8监事会第九届第九次会议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伊吾广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1项议案。

9监事会第九届第十次会议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1项议案
10监事会第九届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1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项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上述会议,并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所有审议事项均审议通过且得到有效执行。

2、报告期内,全体监事列席公司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5次。通过列席会议,监事充分了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趋势以及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并有效履行了监督职责。

四、公司监事会年度重点履职情况

(一)监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的核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召开监事会会议、日常监督等方式,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公司内控依法运作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规范化运作,本着诚信和勤勉的态度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各项决策和经营活动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务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制度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核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财务工作及定期报告情况进行了核查,且进一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合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披露及履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信息披露及时、充分;董事会在有关关联交易决议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四)监事会有关利润分配的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3年差异化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6,565,755,139股为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9,707,300股,最终以6,496,047,839股为股数基数计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4,547,233,487.30元。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的情况及特点、自身的经营模式、目前的发展状况及盈利水平等情况,积极履行有关提高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相关承诺,让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利润分配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及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报告期内,公司终止2022年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监事会认为:终止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2022年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备终止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终止事

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业务程序处理及安排合法、合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社会责任报告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当期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七)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核查公司全体监事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均给予了充分的了解和核实,明确了无异议的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八)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情况核查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并持续优化,机制运行和执行情况合规有效。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能有效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完整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符合公司内部真实现状,能准确、客观、清晰地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有效运行情况。

(九)其他事项监督情况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就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做了专项说明,在重大方面未发现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密切监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股票交易情况,防范内幕交易行为。公司董事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开拓进取、勤勉尽责,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2025年,监事会将持续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严格遵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的日常监管工作,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控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及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同时,监事会仍将依法对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核查,督促其决策和行为更加规范;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公司财务运作情况,重点围绕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等方面强化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持续提高治理水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四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现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提交给各位,请予审议。附:1.《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2.《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五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0,979,512.16元,减提取盈余公积金236,636,002.9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886,761,625.58元后,减对股东的现金股利分配4,486,075,645.81元,2024年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8,125,029,489.00元。

公司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且遵守公司关于提高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相关承诺:“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向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90%,且每年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不低于0.70元/股(含税)”,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积极做好利润分配工作。

2024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及回购实施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实现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的目的,公司拟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将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即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为基数,本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2元(含税),即派发现金红利0.622元/股(含税);另加当期视为现金分红的回购股份所支付的资金折算红利0.07822元/股,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0.70022元/股(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滚存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2024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173,752,175

股,拟按公司总股本6,565,755,13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后的股份数量6,392,002,964股为基数进行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975,825,843.61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34.27%;另加当期回购股份所支付金额499,980,266.52元,实际分配现金红利合计4,475,806,110.13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51.16%,占2024年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0,373,099,979.68元的43.15%。

2022年—2024年,公司累计实施现金分配金额合计13,719,897,602.11元,占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的211.56%;2024年实际分配现金红利0.70022元/股(含税);公司实施现金分配金额及比例均超额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及现金分红相关承诺。注:公司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应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差异化调整计算。若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派现金红利金额不变,自行对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金额。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六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已出具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公司的资产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5,683,620.50万元,负债总额为3,061,380.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699,160.0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3.85%。

1、报告期末,资产总额5,683,620.50万元,比上年的5,873,897.00万元减少190,276.50万元,降幅3.24%。其中:流动资产1,234,669.18万元,比上年的1,402,890.72万元减少168,221.54万元,降幅11.99%。非流动资产4,448,951.32万元,比上年的4,471,006.28万元减少22,054.96万元,降幅0.49%(其中:

固定资产2,734,696.39万元,比上年的2,508,716.20万元增加225,980.19万元,增幅9.01%)。

2、报告期末,公司负债总额为3,061,380.38万元,比上年的3,040,246.35万元增加21,134.02万元,增幅0.70%。

3、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2,699,160.03万元,比上年的2,893,106.01万元减少193,945.98万元,降幅6.70%。

二、公司2024年度现金流量情况

1、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合计为3,592,227.37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537,166.96万元;收到的税费返还1,384.72万元;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3,675.6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合计为3,024,691.11万元,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出的现金2,527,048.36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6,226.74万元;支付的各项税费340,400.31万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1,015.69万元。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7,536.26万元。

2、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合计为137,434.56万元,其中: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96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17.73万元,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595.97万元,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20,403.00万元,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257.86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合计为356,991.83万元,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267,130.54万元,投资支付的现金10,541.78万元,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9,319.51万元。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9,557.27万元。

3、报告期末,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合计为2,217,876.30万元,其中: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01.60万元,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714,968.17万元,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2,306.54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合计为2,595,652.68万元,其中: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744,890.14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526,909.30万元,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3,853.24万元。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7,776.38万元。

三、公司的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44,141.70万元,比上年减少

40.7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097.95万元,比上年减少42.6%。

2、成本费用支出情况

2024年,公司营业成本2,890,622.51万元,间接费用227,388.92万元(其中:销售费用24,143.53万元,管理费用74,471.63万元,研发费用31,672.67万元,财务费用97,101.09万元),营业成本和间接费用合计为3,118,011.44万元,比上年的5,349,807.59万元减少2,231,796.15万元。

3、营业外收支情况

2024年度发生营业外收支净额为-17,075.55万元,上年为-62,925.92万元,本期增加45,850.37万元。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七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领取情况及

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制度的规定,公司积极完善内部治理管理结构,且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确认公司2024年度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领取情况,并制定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领取情况

经公司相关主管部门考核确认,公司2024年度在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2024年度内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韩士发董事长175.96
闫军副董事长120.78
蔺剑董事、总经理64.59
阳贤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41.96
李圣君董事51.51
薛小春董事35.82
鞠学亮董事116.19
谭学独立董事7.14
蔡镇疆独立董事7.14
甄卫军独立董事7.14
高丽独立董事7.14
马晓燕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55.19
于永鑫副总经理36.18
徐云法务总监23.67
勉玉龙安全总监45.85

二、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津贴:公司设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人民币/人/年(税后);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说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每年分四次发放,分别为每年3月、6月、9月、12月,即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照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对应的薪酬标准执行,不额外享受董事津贴待遇。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基本年薪标准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监等高管执行九档基本年薪标准。

说明:公司外部引进的行业高端技术管理人才,可根据协议工资标准执行。在控股股东单位或所属产业单位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根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发放,不得重复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每年分12个月发放。

2、绩效年薪标准

绩效年薪=基本年薪×绩效系数

绩效年薪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在年终一次性兑现。绩效系数如下: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岗位绩效年薪
董事长基本年薪×绩效系数1.0
总经理基本年薪×绩效系数1.0
副总经理基本年薪×绩效系数1.0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0.7
总监、董事会秘书基本年薪×绩效系数1.0
基本年薪×绩效系数0.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八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领取情况及

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制度规定,公司积极完善内部治理管理结构,且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确认公司2024年度在任监事的薪酬领取情况,并制定2025年监事薪酬标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薪酬领取情况

经公司相关主管部门考核确认,公司在任监事在2024年度内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2024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刘光勇监事会主席53.01
李江红监事0
王毅监事31.36
陈瑞忠职工监事31.43
李旭职工监事27.89

二、2025年度监事薪酬标准

(一)监事薪酬标准

薪资结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

(二)基本年薪

根据监事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三)绩效年薪标准

根据监事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对应的绩效工资标准执行。

(四)在控股股东单位及下属公司任职的监事无监事津贴。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九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董事李圣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提请辞去董事职务,辞任后仍在公司内部任职,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公司对李圣君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现选举更换戚庆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前,原任董事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董事的职责。戚庆丰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职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戚庆丰先生简历

戚庆丰男,197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总经理。曾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副总监,深圳市生命置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前海富德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宁波富德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十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需求,且为进一步提升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04,052,675股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即将原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用途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2年9月2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披露了《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2022年12月30日收盘,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累计69,707,300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800,952,891.91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22-067、068、069、070、071、073、080、092、097、098及105号等公告)

2、公司于2024年7月3日披露了《公司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鉴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持续发生变化,继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对本次终止后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中所持34,345,375股未解锁股份均转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择机另作授予分配。(具体内容详见2022-038、2023-035、2024-051、052及2024-048号等公告)

基于上述事项,公司原定回购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且暂存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合计104,052,675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1.5848%。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参照“新国九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中“鼓励上市公司将回购股份依法注销”等相关政策指引,且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提高每股收益率,增强投资者投资信心,经审慎考虑,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拟对部分已回购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04,052,675股的股份原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三、预计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总股本6,565,755,139-104,052,6756,461,702,464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73,752,175-104,052,67569,699,500

本次注销股份数量为104,052,675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6,565,755,139股变动为6,461,702,464股,公司的注册资本亦将由6,565,755,139元变动为6,461,702,464元。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等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议案,请予审议。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