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证券简称:广汇能源公告编号:2025-03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影响公司2021年度至2023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等相关项目,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影响相对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持续提升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第十五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九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现将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简称“新疆证监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24号-28号)(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所认定的情况,公司对相关年度的财务报告数据进行了严格自查,并针对《决定书》所涉及的违规事项开展了整改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以《决定书》为依据,结合自查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对《决定书》提出的问题所产生的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调整。
为更准确的反映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如实的反映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准确反映各期间收入、成本及费用等情况,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予以更正调整2021年度、2022年及2023年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数据,
不影响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更正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1、更正事项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其他应收款 | 540,959,252.17 | 369,525,000.00 | 910,484,252.1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0,628,341.28 | 3,071,250.00 | 153,699,591.2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58,098,239.04 | -60,000,000.00 | 598,098,239.04 |
应付账款 | 4,186,714,409.88 | 330,000,000.00 | 4,516,714,409.88 |
未分配利润 | 12,599,967,201.38 | -17,229,712.50 | 12,582,737,488.88 |
少数股东权益 | -152,152,623.39 | -174,037.50 | -152,326,660.89 |
2、更正事项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预付款项 | 1,736,738,607.96 | -5,000,000.00 | 1,731,738,607.96 |
其他应收款 | 492,343,024.24 | 415,999,875.00 | 908,342,899.24 |
在建工程 | 3,831,621,347.09 | -49,000,000.00 | 3,782,621,347.0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5,819,897.53 | 3,720,018.75 | 299,539,916.2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66,963,118.95 | -175,050,000.00 | 791,913,118.95 |
应付账款 | 2,753,479,709.55 | 210,000,000.00 | 2,963,479,709.55 |
未分配利润 | 20,932,660,977.58 | -19,156,122.56 | 20,913,504,855.02 |
少数股东权益 | -258,094,433.22 | -173,983.69 | -258,268,416.91 |
3、更正事项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预付款项 | 1,732,947,223.24 | -150,400.00 | 1,732,796,823.24 |
其他应收款 | 202,932,997.44 | 738,320,523.79 | 941,253,521.23 |
在建工程 | 5,373,128,142.56 | -54,993,000.00 | 5,318,135,142.5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8,605,013.56 | 6,385,808.52 | 184,990,822.0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00,080,020.70 | -514,086,704.27 | 585,993,316.43 |
应付账款 | 2,512,291,837.85 | 210,000,000.00 | 2,722,291,837.85 |
未分配利润 | 19,921,003,136.06 | -34,241,510.48 | 19,886,761,625.58 |
少数股东权益 | -594,271,456.33 | -282,261.48 | -594,553,717.81 |
(二)更正合并利润表(单位:元)
1、更正事项对2021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信用减值损失 | -26,825,619.88 | -20,475,000.00 | -47,300,619.88 |
所得税费用 | 1,138,646,910.22 | -3,071,250.00 | 1,135,575,660.22 |
少数股东损益 | -157,589,521.24 | -174,037.50 | -157,763,558.74 |
2、更正事项对2022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信用减值损失 | -17,315,830.90 | -2,575,125.00 | -19,890,955.90 |
所得税费用 | 2,574,412,417.89 | -648,768.75 | 2,573,763,649.14 |
少数股东损益 | -181,314,074.38 | 53.81 | -181,314,020.57 |
3、更正事项对2023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 更正前金额 | 更正金额 | 更正后金额 |
信用减值损失 | 44,488,601.50 | -17,859,455.48 | 26,629,146.02 |
所得税费用 | 1,545,451,669.91 | -2,665,789.77 | 1,542,785,880.14 |
少数股东损益 | -249,582,327.40 | -108,277.79 | -249,690,605.19 |
三、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
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能如实反映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