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551,020,377.35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6,979,146.18元,提取盈余公积金1,241,022.5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34,211,845.29元,减本期对2023年利润分配33,825,643.04元,2024年度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922,166,033.57元,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2,312,176,266.80元。
公司2024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928,437股,累计已支付的金额为279,110,029.0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并于2024年12月20日完成回购股份注销81,952,291股。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为186,073,351.93元。
除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外,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2,928,437股,累计已支付的金额为279,110,029.0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金额视同现金分红。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