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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农股份: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0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

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所成立于1985 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所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所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大信所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超过500人。

3、业务信息

大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大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郭春俊,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机械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泓斌,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刘会锋,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具有多年证券业务服务经验,近三年负责过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收费总额135万元(包含人工费、职工保险费、住宿和交通费、财务管理服务费、利润、税金、其他费用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为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40万元,与2024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大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其在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日,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支付135万元审计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 报备文件

(一)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二)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三)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书面意见

(四)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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