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商旅或公司)第十一届七次董事会于2025年3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第十一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表决票9份,回收表决票9份,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沈颖、张金源回避了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的《南京商旅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沈颖、张金源回避了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的《南京商旅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上述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