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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2024年度,我们作为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下称“《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和《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与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有三名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施谦、苏自立、刘志强、孔薇然、王自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具备审计及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施谦先生担任,能够胜任该项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1次会议,其中:现场召开3次,以通讯方式召开8次,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议案均获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时间议案名称
2024年第一次2024年1月17日1、《关于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24年投资事项的议案》
12、《关于董事会授权经理层2024年投资事项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融资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担保事项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向下属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2024年第二次2024年1月31日1、《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32024年第三次2024年3月25日1、《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2024年第四次 (现场)2024年4月7日1、《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3、《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6、《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追溯调整会计报表的议案》
9、《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0、《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52024年第五次2024年4月26日1、《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62024年第六次2024年8月19日1、《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还款协议>的议案》
72024年第七次 (现场)2024年8月23日1、《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2024年第八次2024年10月11日1、《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相关协议的议案》
92024年第九次 (现场)2024年10月25日1、《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2024年第十次2024年12月2日1、《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价方案》
112024年第十一次2024年12月17日1、《关于公司2025年投资事项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融资事项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担保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5年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价报告》
8、《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真实、完整、准确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内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结合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依据《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制度》《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手册》等制度,以防范风险为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关注公司关键业务环节控制风险,并对公司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成效。报告期内,共实施了6个审计项目,其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个,经济效益专项审计2个,财务收支专项审计2个。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

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根据《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以及年报披露前,分三次对公司提交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财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有关制度规定编制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通过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有效沟通,结合对有关资料的补充审阅后,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有关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指导和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和完善工作,对内部控制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经审阅《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有效。

5、审核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法、依规认真审核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及未来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审计人员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多方听取意见,积极协调相关工作,确保公司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顺利完成。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机构围绕年报审计工作开展了三次重点沟通:1月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进场安排及风险点进行前置讨论;3月协同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召开专项会议,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督促问题整改;4月再次与年审会计师对接,针对初步审计意见中的关键事项(如重大会计估计、潜在舞弊风险)交换意见,最终推动审计报告高效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建言献策,发挥审查、监督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等工作的有效进行,为公司的审计及风险管理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的原则,忠诚尽职,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内审及内控工作,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继续保持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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