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895.16万元,转回减值准备76万元。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用于弥补母公司以前年度亏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未来利润分配政策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原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持有的
0.5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三、报备文件
1、《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