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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1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原董事陆惠芳,因工作原因于2023年9月27日辞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章程修正案》。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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