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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纸: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冻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1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冻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6月4日,公司披露了《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公告》(临2020-021),公司控股股东嘉兴市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集团”)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84,3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24.00%)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2021年12月27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粤03执保883号之一】, 解除对被申请人嘉兴市民丰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民丰特纸证券账号B880471768(证券代码600235,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84,300,000股股票的冻结。

2021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1230-1号),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民丰特纸84,3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司法解冻)于2021年12月30日解冻。

股份被解冻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冻股份84,30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8.8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00%
解冻时间2021年12月30日
持股数量122,500,000股
持股比例34.87%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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