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临2021-011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此关联交易金额不足3000万,也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构成依赖。
? 此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但后续可能受生产、市场等因素影响,交易产品数量、价格有波动。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沈志荣为交易方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认可。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此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足3000万,也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金额: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商品和 接受劳务 | 浙江民丰罗伯特纸业 有限公司 | 400 | 235.43 | 1、民丰罗伯特营业期限于2020年6月7日到期,业务基本停止。 2、适当增加对关联方以外塑芯采购量,确保采购安全。 3、绝对金额基数较小。 |
浙江维奥拉塑料 有限公司 | 850 | 524.66 | ||
出售商品和 提供劳务 | 浙江民丰罗伯特纸业 有限公司 | 100 | 7.66 | |
浙江维奥拉塑料 有限公司 | 50 | 0.37 | ||
合计 | 浙江民丰罗伯特 纸业有限公司 | 500 | 243.09 | |
浙江维奥拉塑料 有限公司 | 900 | 525.04 | ||
总计 | 1400 | 768.13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年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 | 705 | 50 | 116.04 | 524.66 | 50 | - |
合计 | 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 | 705 | 50 | 116.04 | 524.66 | 50 | |
总计 | 705 | 50 | 116.04 | 524.66 | 50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持续、稳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历年来,公司从上述关联方采购商品服务等的,其均能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商品或服务;公司向上述关联方提供服务、销售商品的,其均能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不存在拖欠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的上述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综合历史履约情况和经营现状判断,发生无法履约的情况的可能性很低。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关联方履约能力,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采购类关联交易
公司主要是利用公司现有销售能力,在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同时销售购自关联方的产品等;此外,向关联方购买部分包装材料用于产品包装。
(二)定价依据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定价原则:
1、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如在任何时候,政府定价适用于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则该等产品或服务将按适用的政府定价提供。政府有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定定价。
2、投标定价:倘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适用招投标程序,按照招投标程序最终确定的价格定价。
3、市场价格:将按正常商业条款并基于下列方式厘定:根据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并参考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其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4、协议价格:依据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由交易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的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就关联交易事项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一直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相关采购价格为招标定价,相关销售价格为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与外部非关联第三方提供的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定价公允、合理。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自关联方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可替代性,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构成依赖。此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但后续可能受生产、市场等因素影响,交易产品数量、价格有波动。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