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21-008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7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曹继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此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3,432,195.28元。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3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69,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85%。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1-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2020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环境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2020年度环境报告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完成关联交易额约为770万元。
结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际,预计2021年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705万元;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且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沈志荣为交易方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1-01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键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2020年度报酬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2020年度实际审计的工作量,董事会拟支付其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65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5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另行支付)。
公司董事会对该所多年来为公司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自从本公司发起设立至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受聘为本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时在公司2012年度推行内控制度以来,该所也受聘为本公司的内控审计机构,该所为本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提议,公司拟续聘该所为本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1-012)。
此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民丰特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此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民丰特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14:00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临2021-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