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书面方式告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祺琪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民丰特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