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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6

公司代码:600235 公司简称:民丰特纸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民丰特纸600235G特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姚名欢严水明
电话0573-828129920573-82812992
办公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纸董事会办公室
电子信箱yaominghuan@mfspchina.netyanshuiming@mfspchina.net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165,598,803.162,172,662,223.27-0.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21,400,647.571,297,759,266.911.82
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05,215.6531,615,024.73-69.30
营业收入638,483,519.78708,531,511.10-9.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97,880.662,009,756.111,163.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16,613,573.26-10,870,069.34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380.156增加1.7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20.0061,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20.0061,100.00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0,45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4.87122,500,0000冻结84,300,000
姚督生境内自然人1.716,000,00100
姚阿宝境内自然人0.572,000,00000
梁业强境内自然人0.431,509,00000
马国斌境内自然人0.391,357,80000
佟敏境内自然人0.331,159,00000
宿景顺境内自然人0.301,050,00000
张忠芹境内自然人0.281,000,00000
陈珂境内自然人0.27950,00000
程从兴境内自然人0.269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与前十名其余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外经济受严重影响,外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从行业看,造纸行业竞争激烈,环保严势不减。在各级政府的强有力领导和支持下,公司上半年坚持防疫、生产、安全三手抓三手硬,通过抢时间、降成本、拓市场、强管理,快速恢复生产经营,有效控制营业成本,较好的实现了半年度利润指标。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6.38亿元,同比减少9.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40万元,同比增长1,163.73%;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1.6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21亿元,资产负债率38.98%。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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