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曹继华先生提议,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以专人送达和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曹继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放弃增资权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嘉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人民币100万元;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规划放弃本次增资。
(详见公司临2020-024公告:《民丰特纸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放弃增资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