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234公司简称:*ST科新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连宗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斌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9,976,958.14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589,896,436.17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49,919,478.03元。
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后续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第六部分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四)“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1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46
第六节重要事项 ...... 48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6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72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72
第十节财务报告 ...... 7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中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科新发展 | 指 |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山水文化 | 指 | 公司原名称“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天龙恒顺贸易 | 指 |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
山西金正光学 | 指 |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提达装饰 | 指 | 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提达机电 | 指 | 深圳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提达建设 | 指 | 深圳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前海山水天鹄 | 指 | 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真金砖 | 指 | 真金砖发展有限公司 |
山水云媒科技 | 指 | 香港山水云媒科技有限公司 |
酩庄商业发展 | 指 | 深圳市酩庄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灏远景科技 | 指 | 深圳市灏远景科技有限公司 |
润庭广告 | 指 | 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 |
福建蓝悦 | 指 | 福建蓝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派德壹盛 | 指 | 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深圳市前海派德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 |
壹盛合元 | 指 | 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 |
科新实业控股 | 指 | 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科新实业 | 指 | 深圳市科新实业有限公司 |
世纪恒丰 | 指 | 深圳市世纪恒丰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山西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科新发展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KexinDevelopmentCo.,Ltd,Shanxi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KEXINDEVELOPMEN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连宗盛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戴蓉 | 温庭筠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座15层01-04号 |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座15层01-04号 |
电话 | 0755-23996252/0351-4040922 | 0755-23996252/0351-4040922 |
传真 | 无 | 无 |
电子信箱 | rong4506@163.com | zq@600234.net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8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座15层01-04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63 |
公司网址 | http://www.600234.net/ |
电子信箱 | zq@600234.net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科新 | 600234 | 科新发展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陈勇、卓丽婷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374,540,987.07 | 70,102,378.85 | 434.28 | 119,466,404.56 | 119,466,404.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9,976,958.14 | -170,648,986.57 | 不适用 | -19,497,617.18 | -19,497,617.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101,263.48 | -157,120,640.44 | 不适用 | -5,016,332.27 | -5,016,332.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53,998.83 | -39,216,478.82 | 不适用 | 8,926,192.37 | 8,926,192.37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68,915,809.98 | 428,938,851.84 | 9.32 | 599,587,838.41 | 599,587,838.41 |
总资产 | 870,920,562.88 | 666,389,586.94 | 30.69 | 848,053,573.03 | 847,427,371.12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65 | 不适用 | -0.0743 | -0.074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65 | 不适用 | -0.0743 | -0.07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5985 | 不适用 | -0.0191 | -0.019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90 | -33.18 | 不适用 | -3.2 | -3.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0 | -30.55 | 不适用 | -0.82 | -0.8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3,760,514.75 | 27,005,035.84 | 126,451,631.27 | 217,323,805.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348,741.69 | 301,836.18 | 18,522,801.01 | 28,501,062.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7,375,327.97 | 163,607.10 | 9,595,087.49 | 5,717,896.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61,866.73 | -11,421,520.67 | 12,272,843.62 | -1,543,455.0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477,973.85 | -26,819.71 | -148,854.6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692.88 | 2,169,311.68 | 1,915,759.9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59,737.02 | -2,717,698.62 | -2,958,374.8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5,046,536.36 | 181,995.84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139,366.21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4,937,143.03 | -13,297,091.52 | -12,227,451.51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 |
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3,012.46 | 22,589.99 | -618,512.5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3.10 | 443,851.2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1,875,694.66 | -13,528,346.13 | -14,481,284.9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投资性房地产 | 422,570,656.97 | 427,507,800.00 | 4,937,143.03 | 4,937,143.0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478,786.64 | 819,049.62 | -659,737.02 | -659,737.02 |
合计 | 424,049,443.61 | 428,326,849.62 | 4,277,406.01 | 4,277,406.01 |
1、投资性房地产为公司拥有的用于出租的太原天龙大厦1幢房产及2幢房产(除本公司自用外)及天龙大厦土地使用权。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2024年12月31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已由宇威国际资产评估(深圳)有限公司出具了宇威评报字[2025]第008号《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编制财务报告所涉及的投资性房地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根据金融准则,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持有的对真金砖的股权投资,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24年12月31日真金砖股权的公允价值已由宇威国际资产评估(深圳)有限公司出具了宇威评报字[2025]第030号《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其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涉及的真金砖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经济、市场、政策等环境的不确定性,对公司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经过努力,公司业务比重最大的建筑工程业务规模实现扩展和突破,承接的业态类型得到延伸,且实现扭亏为盈,同时,加大对历史遗留账款的催收工作,成效显著,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
为后续业务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经过优化资产并调整业务团队,也进入盈利状态;写字楼出租业务板块稳中有升。公司整体经营态势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
1、建筑工程业务报告期,国内建筑工程行业受宏观因素影响,行业竞争愈加激烈,加之对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双重压力之下,公司对主营建筑工程业务的经营目标及时进行了调整,即本年度5月份开始,以经营目标为导向全方位拓展业务,发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从股东、老客户到管理层及全体员工,通过全员营销的方式,集中力量在资源优势地区挖掘开拓装修工程业务新客户、新项目。此外,以装修工程为依托,通过不断拓展建筑工程的业务线条,来确保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和规模扩大。实现了在巩固已有住宅、写字楼等装修工程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多元化拓展厂房、学校、公寓的升级改造、私人定制会所装修、展览展厅装修、机电安装、市政及土建工程等建筑工程业务类型的业绩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建筑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6,011.56万元,同比增长
502.93%。
2、写字楼出租业务公司通过不断优化写字楼的管理和服务,提高租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同时,积极开展市场推广活动,吸引更多的潜在租户,为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写字楼出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42.21万元,同比增长10.41%。
3、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经过前期的积累和探索,报告期公司对互联网广告营销的业务团队进行调整,对客户及服务项目和内容等亦进行了优化。目前该业务主要从事数字营销业务,为客户提供数字营销服务。报告期,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营业收入200.33万元,同比增长328.71%。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建筑工程业务公司建筑工程业务所处行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有着紧密的联系,同时,国家对房地产行业政策的调整也会对建筑装饰行业带来相应的影响。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数据显示,2024年建筑装饰行业全年完成工程总产值达到5.38万亿元,相比2023年增长了4.5%。其中,住宅装饰装修市场规模约为2.2万亿元,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市场规模约为3.18万亿元。
近年来,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市场规模总体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以及存量房改造需求的不断释放,为建筑装饰行业提供了市场空间。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发展也在不断推动行业向绿色化、工业化方向升级。
2024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优化房地产政策,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要一视同仁给予支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防新增债务风险。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完善商品房相关基础性制度,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也回复:“对于房地产市场,我们不能光看短期,还要看中长期。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整转型,稳定市场任务依然艰巨。但是,从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看,从全国城镇住房存量的更新改造需求看,房地产还是有很大的潜力和空间。我们相信,只要坚定信心,尊重规律,坚持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就能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外,国家大力推广绿色建筑,鼓励使用环保节能材料,提高建筑节能标准。《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这将促使建筑装饰企业加大绿色环保材料的研发和应用,推广绿色装修技术和工艺。
国家鼓励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工业化水平。《“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装配式装修具有施工速度快、质量稳定、节能环保等优点,政策的推动将促进装配式装修市场的快速发展。
2、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
近年来,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市场规模一直保持着增长态势。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广告营销预算向互联网领域倾斜。据专业市场研究机构的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互联网广告市场规模达到了约1.6万亿元,较上一年增长了11%左右。预计2025年仍将保持一定比例的增速,市场规模有望突破1.7万亿元。
人工智能、大数据、VR、AR等新兴技术的不断发展,为互联网广告营销带来了新的创新机遇。企业可以利用这些技术开发更加个性化、沉浸式的广告形式,提高广告效果。
互联网广告营销行业与其他行业的融合发展趋势日益明显。例如,与电商、金融、教育等行业的融合,可以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和创新模式。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业务包括建筑工程业务、写字楼出租业务及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
(一)主要业务介绍
1、建筑工程业务
公司的建筑工程业务通过控股子公司提达装饰、提达建设、提达机电开展,向客户提供从设计及施工计划开始,到过程的工程施工控制、到售后服务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服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拥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具备自主组织施工的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服务业务能力及自主组织并承接机电等工程的能力。目前公司建筑工程业务主要承接的业态类型包括住宅、酒店、写字楼、商业综合体、餐厅、数据中心、图书馆、厂房、机电安装、市政及土建工程等。
2、写字楼出租业务
公司的写字楼出租业务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天龙恒顺贸易开展,为对自有资产天龙大厦出租管理并取得租金、物业管理费收入。大厦租赁结构为写字楼和商场相结合的商业综合体。
3、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
公司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通过控股子公司灏远景开展,其为营销数字化服务商,主要依托腾讯、巨量引擎、小红书等互联网媒体平台,为客户提供数字营销服务。
公司根据客户产品的属性,依托平台确定符合产品的人群画像标签,在媒体平台投放广告,从而实现精准引流。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开立客户的媒体账户,制作广告投放素材(广告页面设计或拍摄短视频),制定投放策略(计划),投放后的数据分析,提供复盘报告。最终帮助客户实现精准引流,实现线上获客。
(二)经营模式
1、建筑工程业务
公司建筑工程业务采用单一施工合同模式,收入来自工程施工服务,其业务通过招投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取得。建筑工程业务的开展分为项目承接阶段、现场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由工程技术中心进行统筹,针对不同的施工项目合理调配人、机、物、料,组建由项目经理及各环节人员组成的项目团队进行项目实施。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管理由项目部、工程技术中心负责落实,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此外,对于设计项目,由公司设计部门
负责有针对性地组织安排设计团队实施。
2、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
公司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主要是在互联网媒体平台为广告主提供广告投放账户开立、划款转账、风险管理等服务,依据广告主自身产品特性及营销目标制定投放决策并进行广告投放。该业务模式通过媒体平台返利进行盈利。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施工资质优势
报告期内,建筑工程业务采取多种措施紧跟行业趋势和市场需求,挖掘潜在客户群体,通过不断增加工程相关的资质证照,从而更好更积极的进行多元化客户的市场拓展。目前公司拥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等16项工程类资质。公司目前已由单一大客户转变为拥有多元化客户群体,使得公司在业务洽谈、承接及报价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2)工程质量及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品牌建设,始终秉承诚信理念和诚信作风,用质量、诚信和服务来打造企业的品牌,获得客户的认可。
(3)稳定的管理团队优势
随着公司建筑工程业务的不断扩张和延伸,公司注重内部管理和核心骨干的整体素质及稳定性,目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均具有多年的业内相关经验,其中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兼具工程管理与行业资源整合经验,具备快速调整业务方向并实施的能力,为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454.10万元,同比增加30,443.86万元,增长434.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97.70万元,上年同期为-17,064.9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10.13万元,上年同期为-15,712.06万元;利润总额4,448.39万元,上年同期为-17,405.0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35.40万元,上年同期为-3,921.65万元,同比净流出减少2,686.25万元。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87,092.06万元,上年同期为66,638.96万元,增长30.69%;净资产48,812.82万元,上年同期为44,645.07万元,增长9.34%;负债总额38,279.24万元,上年同期为21,993.89万元,增长74.04%;资产负债率
43.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为46,891.58万元,上年同期为42,893.89万元,增长9.32%。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74,540,987.07 | 70,102,378.85 | 434.28 |
营业成本 | 318,106,734.41 | 72,197,814.27 | 340.60 |
销售费用 | 2,035,259.59 | 890,577.29 | 128.53 |
管理费用 | 26,876,495.91 | 28,694,263.08 | -6.33 |
财务费用 | -359,689.72 | -1,818,633.87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447,200.45 | -10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53,998.83 | -39,216,478.82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7.99 | -1,871,444.4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53,328.07 | -3,659,237.82 | 不适用 |
税金及附加 | 3,443,372.73 | 1,745,141.72 | 97.3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力度拓展建筑工程业务,业务量显著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系本期建筑工程业务显著增长对应营业成本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费用增加,主要系本期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的销售费用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管理费用与上期基本持平。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收益)减少,主要系本期公司利息收入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无研发费用发生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大力拓展建筑工程业务的同时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及加强对应收款项的催收管理,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回部分转让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股权款、支付购买提达机电及提达建设两家公司收购款等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办公场地面积缩小,租赁成本相应减少所致。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相应缴纳的附加税增加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4,540,987.07元,同比上升434.28%;营业成本318,106,734.41元,同比上升340.60%。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租赁业 | 12,422,105.07 | 840,601.03 | 93.23 | 10.41 | -6.76 | 增加1.25个百分点 |
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 | 2,003,291.65 | 2,370,339.39 | -18.3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建筑工程业务 | 360,115,590.35 | 314,895,793.99 | 12.56 | 502.93 | 341.67 | 增加31.9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租赁业 | 12,422,105.07 | 840,601.03 | 93.23 | 10.41 | -6.76 | 增加1.25个百分点 |
互联网广告 | 2,003,291.65 | 2,370,339.39 | -18.3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营销业务 | ||||||
建筑工程业务 | 360,115,590.35 | 314,895,793.99 | 12.56 | 502.93 | 341.67 | 增加31.9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南 | 277,193,984.23 | 245,849,865.49 | 11.31 | 364.09 | 244.83 | 增加31.04个百分点 |
华北 | 54,031,648.30 | 36,162,031.63 | 33.07 | 420.81 | 3,911.28 | 减少58.24个百分点 |
华中 | 1,093,992.28 | 961,241.45 | 12.1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华东 | 42,221,362.26 | 35,133,595.84 | 16.7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建筑工程业务,本期营业收入360,115,590.35元,占总营业收入96.15%;营业成本314,895,793.99元,占总营业成本98.99%。毛利率为12.56%,较上期增加31.93%。主要系本期公司取得更多工程业务资质,业务细分领域同步积极扩展,业务量、盈利能力均明显改善所致。
2、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本期实现营业收入2,003,291.65元,营业成本2,370,339.39元,收入小于成本的原因:灏远景2024年8月起开展的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营业收入为8,944,352.90元、营业成本为2,370,339.39元,润庭广告开展的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营业收入为-6,941,061.25元(已于2024年10月剥离)所致。
3、租赁业务,本期营业收入12,422,105.07元,营业成本840,601.03元,同比经营相对稳定。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租赁业 | 直接人工 | 840,601.03 | 0.26 | 901,507.48 | 1.25 | -6.76 | |
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 | 采购成本 | 2,370,339.39 | 0.75 |
建筑工程业务 | 施工成本 | 314,895,793.9 | 98.99 | 71,296,306.79 | 98.75 | 341.67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物业出租 | 直接人工 | 840,601.03 | 0.26 | 901,507.48 | 1.25 | -6.76 | |
营销策划 | 采购成本 | 2,370,339.39 | 0.75 | ||||
建筑装饰工程 | 施工成本 | 314,895,793.9 | 98.99 | 71,296,306.79 | 98.75 | 341.67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1、租赁业务报告期内成本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2、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采用净额法核算,本期营业成本主要为灏远景运营人员成本。
3、建筑工程业务,主要系报告期内建筑工程业务实际施工量较上期有较大幅度增加导致。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2024年9月,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山水天鹄与福建蓝悦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山水天鹄持有的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51%股权以人民币2,000万元转让给福建蓝悦。2024年11月,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不再纳入我司合并范围。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2,818.8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0.9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 |
1 |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69,324,516.01 | 18.51 |
2 | 深圳市明正建设有限公司 | 44,967,729.39 | 12.01 |
3 | 深圳市焕升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43,921,082.26 | 11.73 |
4 | 广东景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6,700,544.94 | 9.80 |
5 | 广东祺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3,274,259.43 | 8.88 |
合计 | -- | 228,188,132.03 | 60.93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69,324,516.01 | 18.51 |
2 | 深圳市明正建设有限公司 | 44,967,729.39 | 12.01 |
3 | 深圳市焕升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43,921,082.26 | 11.73 |
4 | 广东景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6,700,544.94 | 9.80 |
5 | 广东祺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3,274,259.43 | 8.88 |
合计 | -- | 228,188,132.03 | 60.93 |
上表为报告期前5名客户中的新增客户。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824.2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3.3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 |
1 | 深圳市绍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2,520,426.08 | 17.63 |
2 | 源顺和(深圳)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 22,376,709.90 | 6.31 |
3 | 深圳市中麟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11,330,513.92 | 3.20 |
4 | 深圳市宏扬商业有限公司 | 11,134,145.57 | 3.14 |
5 | 深圳市华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 10,880,388.35 | 3.07 |
合计 | -- | 118,242,183.82 | 33.35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深圳市绍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62,520,426.08 | 17.63 |
2 | 深圳市中麟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11,330,513.92 | 3.20 |
3 | 深圳市宏扬商业有限公司 | 11,134,145.57 | 3.14 |
4 | 深圳市华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 10,880,388.35 | 3.07 |
合计 | -- | 95,865,473.92 | 27.04 |
上表为报告期前5名供应商中的新增供应商。其他说明:
无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2,035,259.59 | 890,577.29 | 128.53 |
管理费用 | 26,876,495.91 | 28,694,263.08 | -6.33 |
财务费用 | -359,689.72 | -1,818,633.87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447,200.45 | -100.00 |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53,998.83 | -39,216,478.82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7.99 | -1,871,444.4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53,328.07 | -3,659,237.82 | 不适用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说明:
报告期确认公司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4,277,406.01元。主要为:1、参股公司真金砖经营持续亏损。依据《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其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涉及的真金砖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公司对其所投资的股权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本期损益金额为-659,737.02元;2、公司资产天龙大厦受房地产市场行情的影响,公允价值有所上升,依据《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编制财务报告所涉及的投资性房地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本期损益金额为4,937,143.03元。
2、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收益说明:
报告期公司出售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51%股权,取得12,487,997.39元投资收益,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九、4”相关内容。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账款 | 232,954,069.69 | 26.75 | 83,631,323.31 | 12.55 | 178.55 | 本期增加,主要系建筑工程业务及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增加,应收款项相应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9,024,586.62 | 1.04 | 11,648,973.83 | 1.75 | -22.53 | 本期减少,主要系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预付供应商款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7,362,362.22 | 1.99 | 3,560,434.09 | 0.53 | 387.65 | 本期增加,主要系本期转让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股权款尚未全额收到所致。 |
合同资产 | 97,827,130.34 | 11.23 | 47,272,153.36 | 7.09 | 106.94 | 本期增加,主要系建筑工程业务板块业务量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19,049.62 | 0.09 | 1,478,786.64 | 0.22 | -44.61 | 本期减少,主要系投资的香港真金砖股权公允价值本期减值所致。 |
无形资产 | 1,822,265.37 | 0.21 | 227,060.85 | 0.03 | 702.54 | 本期增加,主要系收购提达机电及提达建设形成的无形资产。 |
长期待摊费用 | 1,419,220.18 | 0.16 | 2,040,743.49 | 0.31 | -30.46 | 本期减少,主要为摊销办公室装修费用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81,447.48 | 0.18 | 1,269,290.36 | 0.19 | 24.59 | 本期增加,主要系使用权资产对应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所致。 |
合同负债 | 24,994,381.89 | 2.87 | 5,486,553.83 | 0.82 | 355.56 | 本期增加,主要系预先收取的客户业务款项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19,007,475.29 | 2.18 | 4,837,815.17 | 0.73 | 292.89 | 本期增加,主要系建筑工程业务增长预计的流转税,及当期盈利计提的企业所得税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586,945.46 | 0.18 | 322,276.01 | 0.05 | 392.42 | 主要系本期预先收取的相关业务款项对应的税费导致。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819,049.62(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9%。此为公司所持真金砖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存在的受限货币资金主要为子公司金正光学银行账户久悬被冻结及子公司提达装饰相关项目因存在供应商诉讼冻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因客户原因导致账户资金使用受限。具体如下:
受限原因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诉讼冻结资金 | 2,989,423.32 | 5,467.56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699,205.30 | 977,488.25 |
久悬账户 | 163,123.57 | 162,796.92 |
合计 | 3,851,752.19 | 1,145,752.73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1、公司资质情况
序号 | 资质主体 | 资质证照名称 | 资质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1 | 提达装饰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D244292406 | 至2028.12.12 |
2 | 提达装饰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D344720842 | 至2029.3.5 |
3 | 提达装饰 |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证书 | A244075784 | 至2026.12.17 |
4 | 提达装饰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DL344375090 | 至2029.5.27 |
5 | 提达装饰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粤深药监械经营许20241110号 | 至2029.10.21 |
6 | 提达装饰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粤)JZ安许证字[2023]016237 | 至2025.8.5 |
序号 | 资质主体 | 资质证照名称 | 资质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7 | 提达建设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D244679704 | 至2029.3.6 |
8 | 提达建设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9 | 提达建设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粤)JZ安许证字[2023]005612 | 至2026.3.30 |
10 | 提达机电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D344655763 | 至2028.4.6 |
11 | 提达机电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12 | 提达机电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13 | 提达机电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14 | 提达机电 |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15 | 提达机电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D244655846 | 至2028.4.26 |
16 | 提达机电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粤)JZ安许证字[2022]122516 | 至2025.11.9 |
其中提达装饰及提达机电拥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将在到期日前提前3个月申请延期。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人员、设备等各方面均符合上述资质有关规定。
2、公司质量控制体系、执行标准、控制措施及整体评价
公司主要采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主要涉及的标准及规范如下:
序号 | 标准及规范名称 | 编号 |
1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169-2016 |
2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10-2018 |
3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 JGJ59-2011 |
4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 JGJ80-2016 |
5 |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 JGJ33-2012 |
6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 JGJ46-2012 |
7 | 工程测量规范 | GB50026-2007 |
8 |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09-2010 |
9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GB50300-2013 |
10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43-2016 |
公司制定了质量控制标准、质量控制措施,对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监督,在施工质量方面取得了客户的认可。
与公司建筑工程业务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制定的主要准入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
验收规范》《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高度重视质量管理,注重企业内部标准的建设,在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多项目的施工经验,公司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工程管理会议制度》《成本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及企业内部标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针对性地制定施工、检测方案。此外也对采购质量、施工质量等项目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人员职责及权限,制定了质量奖惩措施,从各环节对公司的工程质量进行管控。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因重大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纠纷。
3、安全生产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已取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根据要求建立了安全事故处理和报告制度,设定了事故等级划分、职责机构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相应程序,以便于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公司开展业务以来,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4、重大项目的定价机制及回款安排
公司重大项目通常通过客户招投标方式获取订单,合同价格按照当期市场价投标定价,项目回款安排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1)根据合同约定,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0-30%;
(2)施工过程中,按月度施工完成量的60%-75%比例进行进度回款;
(3)施工完工验收后,回款至总施工完成量的80%-85%;
(4)结算完成后,回款至总施工完成量的97%;
(5)保修期满后,回款至总施工完成量的100%。
建筑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个) | 9 | 9 | ||||
总金额 | 9,983.95 | 9,983.95 |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境内 | 9 | 9,983.95 |
境外 | ||
其中: | ||
总计 | 9 | 9,983.9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量(个) | 3 | 5 | 16 | 1 | 25 | |
总金额 | 7,891.05 | 17,630.58 | 29,570.23 | 186.59 | 55,278.45 |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境内 | 25 | 55,278.45 |
境外 | ||
其中: | ||
总计 | 25 | 55,278.4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数量39(个),金额84,674.92万元人民币。
5、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总金额45,764.59万元人民币。其中,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项目金额28,279.53万元人民币,在建项目中未完工部分金额17,485.06万元人民币。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近3年工程项目营业收入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金额(元) | 占总收入比例 | 金额(元) | 占总收入比例 | 金额(元) | 占总收入比例 | |
建筑工程业务 | 360,115,590.35 | 96.15% | 59,727,855.38 | 85.20% | 84,688,983.78 | 70.89% |
2、近3年工程项目成本的主要构成情况
成本构成 | 2024年金额(元) | 2023年金额(元) | 2022年金额(元) |
劳务 | 144,649,890.08 | 18,792,867.34 | 18,691,580.04 |
材料 | 154,563,816.44 | 50,891,358.78 | 38,819,226.24 |
间接费用 | 15,682,087.47 | 1,612,080.67 | 4,794,460.53 |
合计 | 314,895,793.99 | 71,296,306.79 | 62,305,266.81 |
公司以前年度工程业务以房地产类项目的装饰装修为主,本期公司多元化拓展工程业务,涉及厂房车间、学校、公寓的升级改造和翻新、展览展厅装修、机电安装、市政及土建工程等。
3、融资安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工程业务开展过程中未进行融资。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为进一步拓宽获取业务的渠道,提升公司在建筑行业内的承接业务的能力,公司通过控股公司前海山水天鹄收购深圳市百顺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顺建筑”)持有的提达建设100%股权和提达机电100%股权。以上股权变更相关的工商手续已在报告期办理完成。上述交易已经公司内部相关程序审批通过,根据相关规则,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2、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灏远景科技的股东进行同比例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增资相关的工商手续已在报告期办理完成。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内部相关程序审批通过,根据相关规则,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1,478,786.64 | -659,737.02 | 819,049.62 |
合计
合计 | 1,478,786.64 | -659,737.02 | 819,049.62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控股公司: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2024年12月31日)
名称 | 主要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资产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天龙恒顺贸易 | 房屋租赁等。 | 500 | 100% | 3,203.00 | -450.56 | 1,005.57 | -201.95 |
深圳提达装饰 | 建筑装饰工程;建筑装饰设计;室内装潢设计等。 | 3,000 | 100% | 30,485.44 | -6,669.77 | 35,183.79 | 3,788.70 |
前海山水天鹄 | 电子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 | 1,000 | 100% | 15,845.02 | -1,056.95 | 0.83 | -3,948.89 |
好山好水传媒 | 文化活动策划;从事广告业务等。 | 200 | 100% | 313.89 | 313.89 | 0 | -82.38 |
灏远景科技 | 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发布;市场营销策划等。 | 500 | 51% | 4,979.12 | 532.66 | 894.44 | 152.66 |
山西金正光学 | 生产和销售光学薄膜等光学材料。 | 15,385 | 65% | 16.31 | -2,852.26 | 0 | -14.76 |
酩庄商业发展 | 国内贸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酒类经营;食品经营等。 | 5,000 | 100% | 141.38 | 28.18 | 0 | -6.06 |
提达机电 |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包;施工 | 4,300 | 100% | 495.41 | 36.92 | 827.77 | 16.92 |
专业作业;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等。 | |||||||
提达建设 | 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 | 4,080 | 100% | 32.30 | 4.02 | 0 | -64.98 |
公司对所持有的润庭广告51%股权进行出售,润庭广告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真金砖发展有限公司
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贸易、物流,天龙恒顺贸易持有其19.23%的股权,其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北京俊人影业
该公司设立后未开展实质性业务,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其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已向法院请求解散北京俊人影业,目前,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该诉讼请求。公司将继续推动该公司股权处置事宜。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1、建筑工程业务
大型企业占据高端市场。少数大型建筑装饰企业凭借其强大的资金实力、技术优势、品牌影响力和丰富的项目经验,在高端商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装饰等领域占据主导地位。这些企业能够承接大型、复杂的装修项目,提供全方位的解决方案,并且在工程质量、施工管理等方面具有较高的标准。
中小企业竞争激烈。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主要活跃在住宅装修、小型商业装修等细分市场。由于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市场竞争异常激烈。这些企业往往通过价格竞争、本地化服务等方式争夺市场份额,部分企业还通过差异化经营,专注于特定风格、特定客户群体或特定区域的装修业务。
跨界企业参与竞争。随着行业的发展,一些跨界企业开始涉足建筑工程领域。例如,科技企业凭借其在智能家居、数字化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与装修企业合作或直接开展装修业务,为行业带来了新的竞争力量。
东部沿海地区领先。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城市化水平高,房地产市场活跃,对建筑装饰
的需求旺盛。同时,该地区拥有较多的高端商业建筑和高品质住宅,消费者对装修的品质和设计要求也较高,因此建筑工程行业发展较为成熟,市场规模较大,企业竞争力较强。中西部地区潜力大。中西部地区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地产市场也在不断发展。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对建筑装饰的需求逐渐增加。虽然目前市场规模相对较小,但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2、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
头部平台占据主导。互联网广告营销市场呈现出明显的头部集中效应。字节跳动旗下的抖音、今日头条等平台,凭借其海量的用户数据和先进的算法技术,在广告营销领域占据重要地位。阿里巴巴的电商广告平台,依托其强大的电商生态系统,为商家提供了精准的营销服务。小红书、腾讯的微信、QQ等社交平台,也凭借其庞大的用户群体和多样化的广告形式,吸引了众多广告主。
新兴平台崛起。除了头部平台外,一些新兴的互联网平台也在不断崛起。例如,一些垂直领域的平台,如知识付费平台、母婴平台等,凭借其精准的用户定位和专业的内容,吸引了特定领域的广告主。此外,一些新兴的短视频平台和直播平台,也在通过创新的广告形式和营销策略,争夺市场份额。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得到扩大和提升,目前在手订单相对充足,整体经营情况向好。未来,公司继续实行“两手抓”的发展战略,即继续保持现有业务优势和执行有效、务实的集中化策略,针对不同地区和市场的特点和需求,通过优化资源配置、集中资源深耕,提高品质和增加高附加值服务内容进行市场拓展,以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旨在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也会积极探索和尝试新的业务领域,开拓新的增长点,以应对市场变化和挑战。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1、建筑工程业务
公司目前在手订单相对充足,后续将在现有的品牌影响力和客户口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同时,公司将继续以市场为导向,根据行业特点,不断丰富工程相关的资质证照,以获取多元化客户市场。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1)持续深化市场开拓,优化市场资源。坚定既有的市场策略,整合业务资源,承揽优质项目,坚持“深耕深圳,加速拓展全国”。通过引进优秀的营销人才,提升业务的专业度和开拓能力,同时,进一步整合公司团队,加强与分公司的对接和管理,利用地域优势充分挖掘分公司的潜力;加强与国企、央企等资金流稳定的客户合作,发展忠实的战略合作伙伴,集中资源服务优质客户,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
(2)扎实推进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促进管理提升。继续围绕建设和目标两个指标展开工程管理工作,从优化内部组织、强化人员配置、加强质量安全动态管理、推进智能化数据管理、优化管理模式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管理体系建设和团队建设,达成项目进度目标、质量安全目标以及成本目标,有力推动工程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3)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拓宽外部招聘渠道,加强外部人才储备,同时完善内部选拔和人员配置机制,内外结合,加强人才的引入和选拔;健全员工教育培训体系,以素质教育和技术培训为主,线上与线下培训方式相融合,丰富培训内容,增强培训实效,不断
增强团队活力。
(4)深入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强化企业内塑力。加强对外合作和宣传,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增强企业品牌影响力;优化员工教育培训活动和员工福利,丰富员工活动内容,多方面给予员工人文关怀和成长空间,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凝聚力。
(5)全面加快信息化建设,助推效能升级。建设数字化智能管理平台、工地实名制系统等项目管理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强化信息技术支撑体系,完善信息化建设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系统与管理的深度融合,有效提升管理效能。
(6)筑牢风险意识,增强内控效能。公司将持续强化内控体系建设,有效防范新业务拓展等带来的经营性风险,增强风控意识;坚持效益导向原则,树立科学的利润观,强化全员降本减费意识,加强项目结算及回款力度,提高营收和利润的含金量,进一步提升项目施工管理能力,提高项目二次经营能力,提升项目效益。
2、写字楼出租业务
公司将持续对天龙大厦的房屋租赁业务进行有效管理,不断提供更加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
(1)优化资产,提升价值。对现有写字楼物业进行全面评估和优化,根据市场需求和租户特点,对写字楼的硬件设施、配套服务等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写字楼的品质和吸引力。加强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为租户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环境。
(2)合理规划写字楼的出租策略。根据市场行情和租户需求,制定灵活的租金价格体系和租赁政策。加强市场调研和分析,及时调整出租策略,提高写字楼的出租率和租金收益。
(3)优化租户结构,维系优质客户。制定租户筛选标准,优先选择信誉良好、发展前景广阔的企业入驻。对于现有租户,进行定期评估,对于经营不善、存在违约行为的租户,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建立健全大厦客户管理体系,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保障,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
3、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
公司继续依托腾讯、巨量引擎、小红书等互联网媒体平台,在现有业务和客户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教育、医疗、金融等行业,力争为客户提供更广泛的数字营销服务。
上述内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及政策风险
建筑工程行业与经济发展周期、宏观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因素密切相关,公司存在由于宏观经济波动及相关政策变化而导致建筑工程业务开拓受到影响的风险。
2、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大量企业涌入导致市场份额争夺激烈。虽然公司从2024年开始,订单增多,收入大幅上升,业绩有所好转,但公司在项目、客户、供应商的选择上并没有明显优势,依然面临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及毛利率下降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公司建筑工程业务部分客户回款不及预期,导致公司存在一定金额的应收款项未能及时收回,造成公司资金流动性紧张。尽管公司采取了诉讼等多种方式追款,但仍存在资金流动性风险。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坚持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和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保证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利。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规定,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024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补选非独立董事、修订《公司章程》、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2、董事和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保证了董事会运作的规范和决策的客观、科学。公司董事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加有关培训,诚实、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规定明确职责,依法合规运作,确保了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其中2次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5次以通讯方式召开;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1次会议。
3、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召集、召开和表决,监事会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监事勤勉尽责,依规出席监事会、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权,对公司运作情况、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修订《公司章程》、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核查。
4、经营管理层: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做出的决议,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董事会的授权,依法合规经营,勤勉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严把信息披露质量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各项信息,使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始终坚持合规、真诚、平等、深度、专业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原则,重视多维度投资者沟通渠道建设,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公司邮箱等多种渠道,积极回复投资者咨询,报告期内公司举行了年报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互动。
6、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情况: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整地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和报备,规范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积极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内幕信息管理的培训,及时履行督促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保密义务。
7、关于公司制度体系的完善: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舆情管理制度》。通过以上制度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具体如下:
(一)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保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发生恶性及不正当的同业竞争。
(4)保证规范和尽量减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
(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三)确保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健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等财务、会计活动。
(四)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或领取薪酬。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如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以非正当途径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并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五)确保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运作并行使职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28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6月29日 | 会议决议事项详见本部分“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0月14日 | 2024年10月15日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8日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名称:
议案1、《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议案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5、《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6、《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议案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8、《关于董事津贴的议案》
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名称:
议案1、《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2、《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表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名称:
议案1、《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连宗盛 | 董事长 | 男 | 31 | 2024-10-14 | 2026-11-08 | 0 | 0 | 0 | -- | 2.46 | 是 |
连远锐 | 董事长 | 男 | 34 | 2023-11-09 | 2024-10-14 | 0 | 637,232 | 637,232 | 实施增持计划 | 58.70 | 否 |
董事 | 2023-06-29 | 2026-11-08 | |||||||||
总经理 | 2023-11-09 | 2026-11-08 | |||||||||
黄海平 | 董事 | 男 | 41 | 2023-11-09 | 2026-11-08 | 0 | 50,000 | 50,000 | 实施增持计划 | 51.55 | 否 |
财务总监 | 2018-07-09 | 2026-11-08 | |||||||||
谭晓岚 | 董事 | 女 | 55 | 2023-11-09 | 2026-11-08 | 0 | 10,000 | 10,000 | 实施增持计划 | 11.31 | 是 |
邹志强 | 独立董事 | 男 | 37 | 2021-12-29 | 2026-11-08 | 0 | 20,100 | 20,100 | 实施增持计划 | 11.90 | 否 |
张娟 | 独立董事 | 女 | 51 | 2020-10-16 | 2026-11-08 | 0 | 10,000 | 10,000 | 实施增持计划 | 11.90 | 否 |
陈刚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23-11-09 | 2026-11-08 | 0 | 0 | 0 | -- | 11.90 | 是 |
张阿蕾 | 监事会主席 | 女 | 38 | 2023-11-09 | 2026-11-08 | 0 | 0 | 0 | -- | 26.85 | 否 |
崔林军 | 职工监事 | 男 | 45 | 2023-11-09 | 2026-11-08 | 0 | 40,000 | 40,000 | 实施增持计划 | 62.69 | 否 |
刘益良 | 职工监事 | 男 | 44 | 2023-11-09 | 2026-11-08 | 0 | 40,000 | 40,000 | 实施增持计划 | 65.55 | 否 |
戴蓉 | 董事会秘书 | 女 | 59 | 2008-06-19 | 2026-11-08 | 0 | 50,000 | 50,000 | 实施增持计划 | 55.55 | 否 |
副总经理 | 2017-10-17 | 2026-11-08 | |||||||||
姚雪华 | 董事(离任) | 女 | 49 | 2020-10-16 | 2024-08-12 | 0 | 0 | 0 | -- | 6.94 | 是 |
合计 | / | / | / | / | / | 0 | 857,332 | 857,332 | / | 377.30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连宗盛 | 现任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深圳市中通盛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共青城中连盛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共青城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壹盛(广东)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红土长城中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壹盛时代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长沙本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连远锐 | 曾任职于美国加州火箭环保公司市场回收部,深圳雅达化妆品有限公司策划部总经理,永卓御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经理,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长,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佳颂物业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灏远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山水云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灏远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好山好水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深圳市酩庄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
黄海平 | 曾任君华集团主办会计,香港金朝阳集团有限公司区域财务经理,佳兆业集团资产管理部部门高级经理,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监事、董事;现任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山西圆缘宾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灏远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谭晓岚 | 曾任贵州省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科员,贵州省化工厅化工建设公司科长,广东旭飞集团有限公司经理,广东祥祺集团有限公司开发总监;现任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开发总监。 |
邹志强 | 曾任广东中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助理,广东邦罡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执业律师;现任广东杉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张娟 | 曾任陕西省汉中市百货公司职员,熊猫彩电陕西省汉中市办事处会计,深圳市精心财务公司会计;现任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金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及合伙人。 |
陈刚 | 曾任深圳力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企业拓展部经理,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投资总监,上海恒润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悦享环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长洲岛国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德马吉国际展览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悦享文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市怡合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埔国际慢岛开发(广州)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百宏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百宏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广州励弘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江楚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巴东县兴盛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深圳晨之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宏升教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张阿蕾 | 曾任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评审处秘书,深圳市泛海置业有限公司行政经理,深圳吉通实业有限公司人力行政中心行政经理,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行政管理中心行政副总监,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酩庄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监事、综合管理中心行政部行政副总监, |
深圳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灏远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 |
崔林军 | 曾任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市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工管中心总经理,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锦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荣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深圳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 |
刘益良 | 曾任伟历信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主任造价工程师,深圳茂业集团成本造价工程师,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本造价中心副总经理,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
戴蓉 | 曾任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连宗盛 | 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07-30 | |
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委派代表 | 2023-09-04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深圳市前海派德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8月更名为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连宗盛 | 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11月 | |
深圳市壹盛时代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3年8月 | ||
壹盛(广东)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10月 | ||
深圳市中通盛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5月 | ||
共青城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4月 | ||
共青城中连盛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8年12月 | ||
深圳市红土长城中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0月 | ||
长沙本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3月 | ||
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5年1月 | ||
连远锐 | 上海佳颂物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4月 | 2024年6月 |
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2月 | ||
香港山水云媒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2月 | ||
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3月 | 2025年1月 | |
深圳市灏远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8月 |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3年3月 | 2024年8月 | ||
深圳市好山好水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委派代表 | 2023年4月 | ||
深圳市酩庄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3年8月 | ||
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10月 | 2024年10月 | |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年11月 | ||
深圳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6月 | ||
深圳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6月 | ||
黄海平 | 山西圆缘宾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8月 | |
深圳市灏远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8月 | ||
谭晓岚 | 深圳市中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总经理助理、开发 | 2010年1月 |
总监 | ||||
邹志强 | 广东杉源律师事务所 | 执业律师 | 2021年8月 | |
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2月 | ||
张娟 | 深圳市金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审计部经理、合伙人 | 2008年11月 | |
陈刚 | 巴东县兴盛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7月 | |
上海江楚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4月 | ||
广州励弘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6月 | ||
深圳晨之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8年7月 | ||
深圳市百宏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6月 | 2023年5月 | |
董事长 | 2023年5月 | |||
深圳市宏升教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年5月 | ||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5月 | ||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月 | ||
张阿蕾 | 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月 | |
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0月 | ||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1月 | ||
深圳市酩庄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4月 | ||
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0月 | 2024年10月 | |
深圳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年6月 | ||
深圳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年6月 | ||
深圳市灏远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年7月 | ||
崔林军 | 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年1月 | |
深圳市荣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4年3月 | ||
深圳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4年6月 | ||
深圳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4年6月 | ||
刘益良 | 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1年10月 | |
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2年1月 | ||
姚雪华(离任) | 深圳市科茂电子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1年9月 | |
深圳市科铭实业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副总裁 | 2001年9月 | ||
深圳市奥莱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2年12月 | 2024年3月 | |
深圳市集福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8月 | 2024年1月 | |
深圳市安达运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0月 | ||
云南科铭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11月 | ||
深圳市和佳顺置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10月 | ||
深圳市世杰欢阁酒店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3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为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及在公司任全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津贴或报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报酬经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经董事会批准。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结合公司现状并参考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确定相关报酬标准。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报酬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金额执行。在公司任全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其任职岗位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中“(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377.30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连宗盛 | 董事长 | 选举 | 补选公司董事,重新选举董事长。 |
连远锐 | 董事长 | 离任 | 重新选举董事长,变更后仍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
姚雪华 | 董事 | 离任 |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职务。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因部分工程项目收入确认的会计处理差错,导致公司2021年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信息披露不准确,2023年5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详见公司临2023-020号《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3年7月,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了对公司及财务总监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上述问题,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此外,针对装修装饰业务,公司也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自查,确保后续业务各环节的核算和披露工作准确完整。上述事项已整改完成。
2、因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不准确,2024年6月,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了对公司及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上述问题,公司于2024年3月9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对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相关数据进行了更正,并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了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此外,针对装修装饰业务及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公司也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讨论,确保后续业务各环节的账务处理准确完整。上述事项已整改完成。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共15个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4年6月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共1个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共2个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4年9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表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拟出售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相关条款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7个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0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共3个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共1个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2月1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2个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连宗盛 | 否 | 3 | 3 | 2 | 0 | 0 | 否 | 1 |
连远锐 | 否 | 7 | 7 | 5 | 0 | 0 | 否 | 3 |
黄海平 | 否 | 7 | 7 | 5 | 0 | 0 | 否 | 3 |
谭晓岚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3 |
邹志强 | 是 | 7 | 7 | 6 | 0 | 0 | 否 | 3 |
张娟 | 是 | 7 | 7 | 5 | 0 | 0 | 否 | 3 |
陈刚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3 |
姚雪华(离任) | 否 | 2 | 2 | 2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陈刚(主任委员)、谭晓岚、张娟 |
提名委员会 | 邹志强(主任委员)、陈刚、连宗盛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娟(主任委员)、邹志强、黄海平 |
战略发展委员会 | 连宗盛(主任委员)、连远锐、陈刚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22日 | 主要讨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初步审核意见及审计相关事项。 | 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年审机构提供公司财务报表,以此为基础开展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并为公司出具相应的审计意见。同时,重点关注收入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 无 |
2024年1月22日 | 年审会计师与管理层、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事项的首次沟通会 | 审计委员会认为:重点关注审计计划的安排、收入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坏账计提等事项。 | 无 |
2024年3月19日 | 年审会计师与管理层、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事项的第二次沟通会 | 审计委员会认为:深刻认识严监管的形势,按要求完成年报及其他相关工作。 | 无 |
2024年4月 | 审议公司《2023 | 审计委员会认为: | 无 |
25日 |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1、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全面、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2、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所”)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3、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4、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5、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全面、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6、《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较为全面地规划了审计部2024年度的工作安排。7、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减值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 |
2024年4月25日 | 年审会计师与管理层、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事项的审计结果沟通会 | 审计委员会认为审计结果全面、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 无 |
2024年8月23日 | 主要讨论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初步审核意见。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全面、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 无 |
2024年10月28日 | 主要讨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初步审核意见。 | 审计委员会认为:1、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全面、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2、强调收入真实、准确的重要性。 | 无 |
2024年12月6日 | 主要讨论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 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皓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20万元,与上年度一致。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8 | 审议公司《关于补 | 提名委员会建议增补连宗盛先生为公司 | 无 |
月23日 | 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4月24日 | 审议公司《关于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1、公司董事津贴标准考虑了公司实际,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2、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3、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仍按现行标准发放,不进行调整。 | 无 |
(五)报告期内战略发展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9月23日 | 审议公司《关于拟出售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 战略发展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水天鹄本次出售润庭广告股权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 | 无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5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7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931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0 |
销售人员 | 56 |
技术人员 | 55 |
财务人员 | 15 |
行政人员 | 37 |
成本采购人员 | 13 |
合计 | 17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 | 7 |
大学本科 | 69 |
大学大专 | 83 |
大专以下 | 17 |
合计 | 176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业绩为导向、市场为参考的薪酬激励体系,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薪酬体系调整方案》等制度,适用于现阶段公司的发展所需。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围绕业务发展目标和人才培养需求,建立分层分类的培训体系,采取内训外训相结合,同时利用网络学习作为补充的培训方式,制定企业需求与个人成长相结合的培训计划,保障员工的健康成长及企业的快速发展。
此外,公司重视上交所、山西证监局等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73,616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82.49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履职尽责,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报告期内,公司未调整前述政策。
由于公司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报告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公司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并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履职情况对其领取的薪酬进行评定和核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执行。
2024年度,公司未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激励机制。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各项经营活动,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控股子公司业务特征等的基础上,督促控股子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从而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管理控制。
公司建立的《子公司管理制度》通过对子公司人力资源、财务、投资、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进行管理,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子公司的经营、财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治理结构规范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从而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资产、资源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0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科新实业控股、世纪恒丰及黄绍嘉 | 科新实业控股、世纪恒丰分别承诺:1、截至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业务或者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针对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努力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公司将努力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黄绍嘉承诺:1、截至承诺函出具日,本人目前所从事的业务或者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针对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下,本人将努力 | 2020年8月11日 | 否 | 自2020年8月11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促使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人将努力促使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将由本人承担。 | ||||||
解决关联交易 | 科新实业控股、世纪恒丰及黄绍嘉 | 科新实业控股、世纪恒丰分别承诺:1、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公司承诺不利用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3、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本公司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黄绍嘉承诺:1、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3、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本人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 2020年8月11日 | 否 | 自2020年8月11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其他 | 科新实业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将保持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 | 2020年8 | 否 | 自2020 | 是 |
控股 | 他企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人员独立性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二)资产独立完整性本公司维护上市公司资产独立性和完整性,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侵害上市公司对其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三)财务独立性1、保证上市公司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继续保持其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继续保持独立在银行开户,本公司及全资附属企业或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不干涉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违法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机构独立本公司支持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业务经营部门或其他机构及其人员的独立依法运作,不通过行使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以外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机构的设立、调整或者撤销,或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其他机构及其人员行使职权进行限制或施加其他不正当影响。(五)保证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3、保证本公司除通过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 | 月11日 | 年8月11日起长期有效。 | |||
其他 | 科新实业控股 | 本公司通过收购深圳市前海派德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份额从而间接收购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本公司认购山水文化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所使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参与本次收购的情形。本次收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山水文化及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山水文化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山水文化的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山水文化、山水文化持股5%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收购资金不属于利用本次收 | 2020年8月11日 | 否 | 自2020年8月11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的融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结构化融资等情形,亦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 | ||||||
其他 | 科新实业控股 |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山水文化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 2020年8月11日 | 是 | 自发行结束之日36个月。 | 是 |
其他 | 连宗盛 | 为避免全面要约收购,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连宗盛先生需在2024年7月29日起30日内将其间接持有的33.23%股份减持到30%以下。连宗盛先生承诺,除上述减持外,自其成为科新发展实际控制人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因科新发展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自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工商变更之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间接或直接减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 2024年7月29日 | 是 | 2024年7月29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上市公司股份;2024年7月30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间接或直 | 是 |
接减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 ||||||
其他 | 连宗盛 | 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其自有或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或结构化安排等情形。本次交易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科新发展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科新发展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收购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 2024年7月29日 | 否 | 自2024年7月29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其他 | 连宗盛、派德壹盛、壹盛合元 |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保证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相互独立。具体如下:(一)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3)保证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上市公司发生恶性及不正当的同业竞争。(4)保证规范和尽量减少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难以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二)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 | 2024年7月29日 | 否 | 自2024年7月29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的情形。(三)确保上市公司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健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等财务、会计活动。(四)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或领取薪酬。(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3)承诺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如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以非正当途径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并作出人事任免决定。(五)确保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运作并行使职权。若违反上述承诺,上述承诺人将承担因此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造成的一切损失。 | ||||||
解决同业竞争 | 连宗盛、派德壹盛、壹盛合元 | (1)承诺人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关系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承诺人及现有或未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经营或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现在或 | 2024年7月29日 | 是 | 自2024年7月29日起,在承 | 是 |
将来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实质竞争时,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符合上市公司商业利益的前提下及时将该等业务资产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注入上市公司或者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业务资产剥离,以消除潜在的同业竞争。(3)本承诺函在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承诺人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诺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
解决关联交易 | 连宗盛、派德壹盛、壹盛合元 | (1)承诺人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承诺人及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包括其控制的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下属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条件或利益。(2)承诺人及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与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及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循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定价公允,及时进行信息披露。(3)上述承诺于承诺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4年7月29日 | 是 | 自2024年7月29日起,在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 | 其他 | 科新实业控股、 | 科新实业控股承诺:1、本公司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 | 2020年8月11日 | 否 | 自2020年8月11 | 是 |
诺 | 派德壹盛及黄绍嘉 | 本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派德壹盛承诺:1、本企业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自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黄绍嘉承诺: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日起长期有效。 |
其他 | 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对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20年8月11日 | 否 | 自2020年8月11日起长期有效。 | 是 |
注:上述承诺事项中的“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山水文化”为公司原名称及简称,现指“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科新发展”。2024年7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连宗盛先生。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900,000 | 9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5年 | 1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 陈勇,卓丽婷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 | 1年,1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12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2024年1月22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提达装饰诉深圳莱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华置业”)关于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立案,2024年3月,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莱华置业应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提达装饰支付工程款130,002,183.53元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并由莱华置业负担案件受理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未有新进展。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5日、2024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4-001、临2024-009号公告。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多种方式解决诉讼案件27起,涉及金额约5,668.27万元。
目前尚未解决的诉讼案件共11起:
(1)作为原告的未决案件共5起,涉及金额合计约734.27万元。
原告 | 被告 | 诉讼事由 | 诉讼主要情况 | 截至目前进展情况 |
公司 | 山西五方佛教文化艺术博物馆(简称“五方佛教”) |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 | 公司要求五方佛教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保证金、违约金等相关款项共计约79.17万元。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五方佛教应于2021年4月20日前支付公司各项费用等共计约38.04万元,如五方佛教未按协议相关约定履行义务,五方佛教还应支付违约金、律师费共约22.61万元,并支付相应房屋占用费等。 | 因五方佛教未在2021年4月20日前支付相应款项,经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五方佛教于2021年8月9日向公司支付约38.35万元。后续因未发现五方佛教可供执行的财产,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9日出具了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 |
山西金正光学 |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太原中院”) | 关于错误执行赔偿的纠纷 | 山西金正光学向太原中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共计约75.90万元。2022年1月12日,公司收到太原中院《国家赔偿决定书》,太原中院赔偿山西金正光学错误执行赔偿金739,441.98元。 | 公司已向太原中院提出赔偿申请,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赔偿金,公司多次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后续将持续跟进该事项,以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 |
天龙恒顺 | 山西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国美电器”) | 关于租赁合同的纠纷 | 天龙恒顺请求判令解除天龙恒顺与国美电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国美电器将承租的房产交还天龙恒顺,判令国美电器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欠付的水电费、夏季空调费、违约金等共计472.09万元。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均由国美电器承担。 | 2022年12月13日收到一审判决:解除天龙恒顺与被告国美电器的相关《房屋租赁合同》,国美电器向天龙恒顺返还租赁房屋,并支付天龙恒顺违约金、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夏季空调费等。公司已于2023年2月27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2023年4月3日已获立案。截至目前,尚未执行到款。 |
天龙恒顺 | 山西百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百川超市”) | 关于租赁合同的纠纷 | 天龙恒顺请求判令解除天龙恒顺与百川超市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百川超市将租赁房屋还给天龙恒顺;判令百川超市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共计107.11万元;判令天龙恒顺不予退还百川超市缴纳的全部保证金,百川超市承担本案诉讼 | 2023年12月28日收到一审判决:天龙恒顺与百川超市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3年7月31日解除,百川超市将租赁房屋腾空交还天龙恒顺;百川超市支付天龙恒顺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因百川超市未能按期支付相应款项, |
费。 |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2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2024年3月28日已获立案。截至目前,尚未执行到款。 | |||
公司 | 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简称“俊人影业”) | 关于俊人影业公司解散注销一案 | 请求判令解散俊人影业公司,并由俊人影业承担本案诉讼费。 |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
(2)作为被告的未决案件共6起,涉及金额合计约544.56万元。
原告 | 被告 | 诉讼事由 | 诉讼主要情况 | 截至目前进展情况 |
单乃明 | 深圳市泰安劳务有限公司(简称“泰安劳务”)、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简称“鸿业装饰”)、提达装饰 | 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 | 请求判令泰安劳务、鸿业装饰、提达装饰支付人工费253.78万元,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 因被告一方提出管辖权异议,目前最新开庭时间未定。 |
深圳市家美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家美乐”) | 前海山水天鹄、天龙恒顺 | 关于买卖合同的纠纷 | 家美乐请求判令前海山水天鹄向家美乐支付拖欠的货款、违约金等暂总计26.42万元;判令天龙恒顺对前海山水天鹄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前海山水天鹄、天龙恒顺承担。 | 2025年1月8日第一次庭审,尚未收到裁判文书。 |
深圳市优洁建材有限公司(简称“优洁建材”) | 前海山水天鹄、天龙恒顺 | 关于买卖合同的纠纷 | 优洁建材请求判令前海山水天鹄支付拖欠的货款222.14万元及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判令天龙恒顺对前述项承担连带责任,前海山水天鹄、天龙恒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 2024年9月27日收到《民事调解书》:原、被告协商一致确认,以2,110,351元解决本次纠纷,前海山水天鹄和天龙恒顺须按本条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按时足额向优洁建材履行付款义务;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确认无其他争议。目前公司按约定的时间支付相关款项中。 |
深圳市博森暖通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博森暖通”) | 深圳市粤海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粤海荟”)、提达装饰 | 关于买卖合同的纠纷 | 博森暖通请求判令粤海荟、提达装饰共同向其支付设备安装费17.2万元;判令本案保全费及诉讼费由粤海荟、提达装饰承担。 |
2025年3月28日收到一审判决:粤海荟、提达装饰向博森暖通支付设备安装费17.2万元。案件受理费1870元、保全申请费1380元由二被告承担。公司已提起上诉。
刘志飞 | 雷拥军、深圳市中粤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简称“中粤达”)、提达装饰、前海人寿(韶关)医院有限公司(简称“前海人寿(韶关)”) | 关于承揽合同的纠纷 | 刘志飞请求判令四被告向其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合计8.92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 2025年3月6日开庭,目前尚未收到裁判文书。 |
湖南乐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乐购传媒”) | 深圳网电传媒有限公司(简称“网电传媒”)、好山好水传媒、前海山水天鹄、深圳德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德飞商业”)、第三人深圳市博雅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博雅颂”) | 关于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的纠纷 | 乐购传媒请求判令被告在未履行出资范围内对(2022)湘0102民初1525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第三人债务即向原告支付媒体投放费用15.60万元及相应违约金、利息、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5000元等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德飞商业及网电传媒对前述相关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 | 待开庭。 |
详见公司历年年度报告及本报告的“第十节财务报告”的“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之“2、或有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
深圳市世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它流入 | 提供装饰装修相关工程施工 | 公开招标 | / | 39,013,500.00 | 5.81 | 银行转账 | / | / | |
合计 | / | / | 39,013,500.00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该关联交易系公司的控股公司提达建设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获得关联方深圳市世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工程项目,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18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对公司资产太原天龙大厦进行出租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已与39家承租单位签署租赁合同,根据双方意愿,租期1-8年。承租单位与公司均无关联关系。2024年全年租金收入合计1,242.21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租入办公楼所支出的租金合计241.45万元。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0,075,093 | 22.88 | 0 | 0 | 0 | -60,075,093 | -60,075,093 | 0 | 0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内资持股 | 60,075,093 | 22.88 | 0 | 0 | 0 | -60,075,093 | -60,075,093 | 0 | 0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60,075,093 | 22.88 | 0 | 0 | 0 | -60,075,093 | -60,075,093 | 0 | 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外资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02,445,880 | 77.12 | 0 | 0 | 0 | 60,075,093 | 60,075,093 | 262,520,973 | 100.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202,445,880 | 77.12 | 0 | 0 | 0 | 60,075,093 | 60,075,093 | 262,520,973 | 100.00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股份总数 | 262,520,973 | 100.00 | 0 | 0 | 0 | 0 | 0 | 262,520,973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7月26日,科新实业控股所持有的60,075,093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由60,075,093股变为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由202,445,880股变为262,520,973股,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60,075,093 | 60,075,093 | 0 | 0 | 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36个月 | 2024年7月26日 |
合计 | 60,075,093 | 60,075,093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40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55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13,126,049 | 46,949,044 | 17.88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7,164,647 | 10.3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王鹏 | 13,126,049 | 13,126,049 | 5.0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三亚东辉投资有限公司 | 0 | 12,939,100 | 4.93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钟安升 | 0 | 11,033,598 | 4.2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刘晓聪 | 80,000 | 9,218,380 | 3.5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连妙琳 | 0 | 8,855,382 | 3.3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连妙纯 | 297,300 | 5,596,393 | 2.1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郑俊杰 | 0 | 5,400,229 | 2.0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侯武宏 | 0 | 5,396,743 | 2.0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46,949,044 | 人民币普通股 | 46,949,044 | |||||||
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164,647 | 人民币普通股 | 27,164,647 | |||||||
王鹏 | 13,126,04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26,049 | |||||||
三亚东辉投资有限公司 | 12,939,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39,100 | |||||||
钟安升 | 11,033,5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33,598 | |||||||
刘晓聪 | 9,218,380 | 人民币普通股 | 9,218,380 | |||||||
连妙琳 | 8,855,382 | 人民币普通股 | 8,855,382 | |||||||
连妙纯 | 5,596,393 | 人民币普通股 | 5,596,393 | |||||||
郑俊杰 | 5,400,229 | 人民币普通股 | 5,400,229 | |||||||
侯武宏 | 5,396,743 | 人民币普通股 | 5,396,743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钟安升、郑俊杰之间曾存在共同投资、共同任职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侯武宏与连妙琳及连妙纯与连妙琳分别存在一致行动情形,三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形。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
1、深圳市前海派德高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8月更名为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60,075,093股股份于2024年8月7日全部解除质押。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60,075,093股限售股已于2024年7月26日上市流通。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连宗盛 |
成立日期 | 2020年8月4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等。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其一致行动人。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连宗盛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担任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通盛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壹盛合元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7月29日,科新实业控股的股东科新实业与连宗盛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科新实业将其持有的科新实业控股99%的股权转让给连宗盛先生,转让后,连宗盛先生通过科新实业控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2.88%的股份,通过派德壹盛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0.35%股份,合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33.23%股份,触及全面要约收购。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黄绍嘉先生变更为连宗盛先生。2024年7月30日,上述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成。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科新实业控股。
为避免全面要约收购,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连宗盛先生需在30日内将上述间接持有的33.23%股份减持到30%以下。2024年8月7日,科新实业控股与自然人王鹏先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科新实业控股将持有的上市公司5%股份协议转让给王鹏先生。上述协议转让相关事宜已于2024年8月26日办理完成。
截至报告期末,连宗盛先生通过科新实业控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7.88%的股份,通过派德壹盛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0.35%股份,合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8.23%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为科新实业控股。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控股股东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60,075,093股股份已于2024年8月7日全部解除质押。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连宗盛 | 2017年6月15日 | 91440300MA5EKH2Y5C | 40,000 | 创业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
情况说明 | 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德皓审字[2025]00001451号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新发展)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科新发展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科新发展,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确认
2.应收账款的减值
3.投资性房地产的估值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情及收入的分析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三十五)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注释30。
科新发展开展的业务包括建筑工程业务、写字楼出租业务及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2024年度科新发展合并营业收入金额为374,540,987.07元,较上年度增加304,438,608.22元,其中建筑工程业务较上年度增加300,387,734.97元,增幅较大。由于收入是科新发展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价并测试科新发展与销售和收款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通过对管理层访谈了解收入确认政策,检查主要客户合同相关条款,复核相关的会计政
策是否正确且一贯地运用。
(3)向管理层、治理层进行询问,评价管理层诚信及舞弊风险。
(4)对比同行业数据和科新发展的历史数据,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收入和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5)针对建筑工程业务收入:选取合同样本,检查合同和成本预算等资料,评估管理层对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估计及依据是否充分、合理。选取样本进行现场查看,核实项目进度。检查实际工程成本投入情况并对比预算资料,评估合同成本的确认;
针对写字楼出租业务收入:对收入进行抽样测试,核对相关合同、销售发票、银行回单等支持性文件,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针对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收入:获取腾讯等平台当期广告客户在该平台的广告投放情况,核对来自腾讯等平台的投放信息是否与账面计算收入的消耗金额一致;获取客户合同、月对账单等支持性文件,核对是否与账面登记收入金额一致。了解公司业务的商业实质,公司在业务中的角色,判断公司收入及成本的合理性,收入确认是否合理。
(6)根据客户交易的特点和性质,选取样本执行函证、走访程序以了解交易过程、确认收入金额和应收款项余额。
(7)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相关支持性凭证评估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二)应收账款的减值
1.事项描述
应收账款减值的会计政策详情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十一)、(十三)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注释2。
科新发展202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378,582,973.28元,较上年度增加146,523,380.43元,增幅较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45,628,903.59元。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若应收款项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的计提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应收账款的减值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价并测试科新发展与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分析确认应收账款减值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复核管理层有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
(3)对于单项为基础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选取余额较大款项了解债务人的特征、双方诉讼情况、债务人偿债能力等,结合客户的回款情况、项目进度情况,核查公司计提减值是否充分、合理。
(4)对于管理层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抽样复核收款条款等关键信息,结合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复核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5)对于涉诉应收款项,检查管理层应收款项可收回性判断的依据,对公司法务进行访谈,结合案件进展情况复核管理层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6)抽查并复核建筑工程业务与业主单位的产值单和结算单,结合累计回款情况,测试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7)对应收账款执行独立的函证程序,并结合客户信誉情况、期后回款检查等,评价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合理性。
(三)投资性房地产的估值
1.事项描述
投资性房地产估值的会计政策详情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二)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注释9。
投资性房地产是写字楼出租业务的房产部分,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截至2024年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为427,507,800.00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49.09%;本期末较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4,937,143.03元。由于投资性房地产金额重大,且管理层需要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重大判断和估计,我们将投资性房地产的估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投资性房地产的估值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对管理层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客观性、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评价。
(2)获取评估报告,与评估专家进行访谈并评价评估专家所使用的方法、关键假设、参数的选择等指标或事项。
(3)复核财务报表中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有关的列报与披露。
四、其他信息
科新发展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科新发展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科新发展管理层负责评估科新发展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科新发展、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科新发展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科新发展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科新发展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科新发展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陈勇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卓丽婷 | |||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1,110,222.74 | 72,110,642.19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32,954,069.69 | 83,631,323.3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9,024,586.62 | 11,648,973.83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7,362,362.22 | 3,560,434.0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68,550.7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97,827,130.34 | 47,272,153.36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847,142.70 | 13,528,333.55 | |
流动资产合计 | 431,294,065.10 | 231,751,860.3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19,049.62 | 1,478,786.64 | |
投资性房地产 | 427,507,800.00 | 422,570,656.97 | |
固定资产 | 1,281,055.51 | 1,799,402.17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195,659.62 | 5,251,786.13 | |
无形资产 | 1,822,265.37 | 227,060.8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19,220.18 | 2,040,743.4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81,447.48 | 1,269,290.3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39,626,497.78 | 434,637,726.61 | |
资产总计 | 870,920,562.88 | 666,389,586.9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16,035,864.42 | 91,063,050.13 | |
预收款项 | 1,006,705.59 | ||
合同负债 | 24,994,381.89 | 5,486,553.8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075,852.06 | 2,941,849.91 | |
应交税费 | 19,007,475.29 | 4,837,815.17 | |
其他应付款 | 18,181,749.17 | 17,574,933.8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18,507.78 | 2,090,472.1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86,945.46 | 322,276.01 | |
流动负债合计 | 286,207,481.66 | 124,316,951.05 | |
非流动负债: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088,837.81 | 3,243,041.06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054.58 | ||
递延收益 | 138,750.12 | 162,535.8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3,355,271.01 | 92,216,346.0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6,584,913.52 | 95,621,922.88 | |
负债合计 | 382,792,395.18 | 219,938,873.9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2,520,973.00 | 262,520,97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43,696,505.11 | 743,696,505.1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2,617,809.90 | 12,617,809.9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49,919,478.03 | -589,896,436.1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68,915,809.98 | 428,938,851.84 | |
少数股东权益 | 19,212,357.72 | 17,511,861.1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88,128,167.70 | 446,450,713.0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70,920,562.88 | 666,389,586.94 |
公司负责人:连宗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平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8,684,096.97 | 66,401,829.6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4,002,539.40 | 3,584,923.99 | |
应收款项融资 |
预付款项 | 106,666.09 | 78,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34,538,246.89 | 131,822,384.4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87,331,549.35 | 201,887,138.1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239,073.35 | 5,239,073.3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27,507,800.00 | 422,570,656.97 | |
固定资产 | 1,047,005.25 | 1,386,348.79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96,015.37 | 227,060.8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752,709.05 | 569,846.9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34,842,603.02 | 429,992,986.87 | |
资产总计 | 622,174,152.37 | 631,880,124.9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2,718,992.58 | 12,718,992.58 | |
预收款项 | 608,944.83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404,134.38 | 617,879.18 | |
应交税费 | 118,844.92 | 793,482.17 | |
其他应付款 | 19,839,164.84 | 23,227,470.8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3,690,081.55 | 37,357,824.8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38,750.12 | 162,535.8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2,181,341.42 | 90,947,055.6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2,320,091.54 | 91,109,591.46 | |
负债合计 | 126,010,173.09 | 128,467,416.2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2,520,973.00 | 262,520,97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741,505,998.64 | 741,505,998.6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2,617,809.90 | 12,617,809.90 | |
未分配利润 | -520,480,802.26 | -513,232,072.8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96,163,979.28 | 503,412,708.7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22,174,152.37 | 631,880,124.98 |
公司负责人:连宗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平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74,540,987.07 | 70,102,378.85 | |
其中:营业收入 | 374,540,987.07 | 70,102,378.85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50,102,172.92 | 103,156,362.94 | |
其中:营业成本 | 318,106,734.41 | 72,197,814.27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3,443,372.73 | 1,745,141.72 | |
销售费用 | 2,035,259.59 | 890,577.29 | |
管理费用 | 26,876,495.91 | 28,694,263.08 | |
研发费用 | 1,447,200.45 | ||
财务费用 | -359,689.72 | -1,818,633.87 | |
其中:利息费用 | 235,278.82 | 142,599.53 | |
利息收入 | 637,713.89 | 1,989,498.36 | |
加:其他收益 | 54,286.70 | 2,329,139.9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487,997.3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277,406.01 | -16,014,790.1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89,639.40 | -123,448,803.6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02,815.21 | -3,858,111.4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92.40 | -26,819.71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4,450,666.46 | -174,073,369.01 | |
加:营业外收入 | 50,458.10 | 63,896.06 | |
减:营业外支出 | 17,176.78 | 41,306.07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4,483,947.78 | -174,050,779.02 | |
减:所得税费用 | 4,056,493.09 | -3,324,272.88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427,454.69 | -170,726,506.1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448,499.55 | -170,726,506.1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021,044.86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976,958.14 | -170,648,986.5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0,496.55 | -77,519.5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0,427,454.69 | -170,726,506.1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9,976,958.14 | -170,648,986.5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50,496.55 | -77,519.5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650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650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连宗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平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0,307,848.81 | 9,198,818.10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1,615,114.75 | 1,466,002.82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5,503,005.87 | 5,952,990.42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618,393.97 | -1,971,103.11 |
其中:利息费用 | 2,990.91 | ||
利息收入 | 621,258.49 | 1,978,963.97 | |
加:其他收益 | 37,094.02 | 43,798.3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937,143.03 | -13,297,091.5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832,942.69 | -16,782,170.4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050,583.48 | -26,284,535.61 | |
加:营业外收入 | 45,870.94 | ||
减:营业外支出 | 9,731.1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014,443.68 | -26,284,535.61 | |
减:所得税费用 | 1,234,285.76 | -3,324,272.8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248,729.44 | -22,960,262.7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248,729.44 | -22,960,262.7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248,729.44 | -22,960,262.7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连宗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平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48,378,372.68 | 162,541,691.2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4,396.0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707,284.67 | 21,170,756.6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60,200,053.39 | 183,712,447.9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17,431,340.98 | 180,520,099.2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164,762.38 | 19,629,083.4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864,001.06 | 5,693,517.2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093,947.80 | 17,086,226.7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2,554,052.22 | 222,928,926.7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53,998.83 | -39,216,478.8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00.00 | 3,25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136,619.89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37,519.89 | 3,25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71,611.90 | 1,874,694.4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665,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36,611.90 | 1,874,694.4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7.99 | -1,871,444.4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5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5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03,328.07 | 3,659,237.8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03,328.07 | 3,659,237.8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53,328.07 | -3,659,237.8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706,418.91 | -44,747,161.1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0,964,889.46 | 115,712,050.5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258,470.55 | 70,964,889.46 |
公司负责人:连宗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平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210,994.97 | 9,315,407.8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832,466.44 | 102,208,511.8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2,043,461.41 | 111,523,919.7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45,929.38 | 1,237,399.7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06,251.76 | 2,026,317.9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4,969,235.40 | 152,343,790.2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9,321,416.54 | 155,607,507.9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77,955.13 | -44,083,588.2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34,310.00 | 693,857.8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4,310.00 | 693,857.8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4,310.00 | -693,857.8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8,072.5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8,072.5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072.5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712,265.13 | -44,965,518.5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396,362.10 | 111,361,880.6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684,096.97 | 66,396,362.10 |
公司负责人:连宗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平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62,520,973.00 | 743,696,505.11 | 12,617,809.90 | -589,896,436.17 | 428,938,851.84 | 17,511,861.17 | 446,450,713.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2,520,973.00 | 743,696,505.11 | 12,617,809.90 | -589,896,436.17 | 428,938,851.84 | 17,511,861.17 | 446,450,713.0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976,958.14 | 39,976,958.14 | 1,700,496.55 | 41,677,454.6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9,976,958.14 | 39,976,958.14 | 450,496.55 | 40,427,454.6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50,000.00 | 1,25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50,000.00 | 1,250,000.00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 |
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2,520,973.00 | 743,696,505.11 | 12,617,809.90 | -549,919,478.03 | 468,915,809.98 | 19,212,357.72 | 488,128,167.70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62,520,973.00 | 743,696,505.11 | 12,617,809.90 | -419,247,449.60 | 599,587,838.41 | 17,589,380.74 | 617,177,219.1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2,520,973.00 | 743,696,505.11 | 12,617,809.90 | -419,247,449.60 | 599,587,838.41 | 17,589,380.74 | 617,177,219.1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170,648,986.57 | -170,648,986.57 | -77,519.57 | -170,726,506.14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0,648,986.57 | -170,648,986.57 | -77,519.57 | -170,726,506.1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 |
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2,520,973.00 | 743,696,505.11 | 12,617,809.90 | -589,896,436.17 | 428,938,851.84 | 17,511,861.17 | 446,450,713.01 |
公司负责人:连宗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平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62,520,973.00 | 741,505,998.64 | 12,617,809.90 | -513,232,072.82 | 503,412,708.7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2,520,973.00 | 741,505,998.64 | 12,617,809.90 | -513,232,072.82 | 503,412,708.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248,729.44 | -7,248,729.4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248,729.44 | -7,248,729.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2,520,973.00 | 741,505,998.64 | 12,617,809.90 | -520,480,802.26 | 496,163,979.28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62,520,973.00 | 741,505,998.64 | 12,617,809.90 | -490,271,810.09 | 526,372,971.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62,520,973.00 | 741,505,998.64 | 12,617,809.90 | -490,271,810.09 | 526,372,971.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960,262.73 | -22,960,262.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960,262.73 | -22,960,262.7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2,520,973.00 | 741,505,998.64 | 12,617,809.90 | -513,232,072.82 | 503,412,708.72 |
公司负责人:连宗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海平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斌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12月,后经山西省体改委[晋经改(1992)第54号]文件批准,于1992年10月以定向募集方式整体改组设立为股份制企业,总股本6,386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6,386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0)48号文件批准,公司于2000年5月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2000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14年3月18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由“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8日,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由“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6,252.10万股,注册资本为26,252.10万元,注册地址: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89号,总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A座15层01-04号,母公司为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为连宗盛。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综合行业,主要经营活动包括建筑工程业务、写字楼出租业务及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子公司名称 | 简称 | 变化情况 |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金正光学 | 无变化 |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 天龙恒顺 | 无变化 |
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前海山水 | 无变化 |
深圳市好山好水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好山好水 | 无变化 |
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提达装饰 | 无变化 |
香港山水云媒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山水 | 无变化 |
深圳市酩庄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酩庄商业 | 无变化 |
深圳市灏远景科技有限公司 | 灏远景科技 | 无变化 |
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 | 润庭广告 | 本期减少 |
深圳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提达建设 | 本期新增 |
深圳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提达机电 | 本期新增 |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往来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重要的往来款项核销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往来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的0.5%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
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应收经营租赁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应收建筑工程款 | 本组合为建筑工程业务相关应收款项 | 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该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款项到期时的偿付能力。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基于减值矩阵确认该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互联网广告业务款 | 本组合为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相关应收款项 | 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该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款项到期时的偿付能力。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基于减值矩阵确认该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其他客户 | 本组合为其他业务相关应收款项 | 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该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款项到期时的偿付能力。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基于减值矩阵确认该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龄 | 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该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款项到期时的偿付能力。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基于减值矩阵确认该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2.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11、金融工具”。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公司某一组成部分划分为持有待售:①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②公司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或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③公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④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
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20、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依据为: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②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本公司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资产状况、所在位置、交易情况、交易日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或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35 | 4 | 3.84-2.74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 | 4 | 19.20-6.4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10 | 4 | 19.20-9.60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4-5 | 19.20-9.50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办公软件及其他 | 5-10年 | 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专利技术 | 法定期限 | 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装修费 | 3年 |
消防工程 | 3年 |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
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有三大业务板块,包括建筑工程业务、写字楼出租业务及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依据公司的经营模式和结算方式,各类业务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披露如下:
(1)建筑工程业务
公司建筑工程业务主要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公司采用投入法,即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根据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写字楼出租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
(3)互联网广告营销业务
获取当期广告客户在巨量引擎、腾讯广告等平台的广告投放情况,核对来自平台的投放信息并根据消耗量金额与对应的成本金额之差确认收入。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3)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 无 | 0 |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 无 | 0 |
其他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本年度执行解释第17号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本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本年度执行解释第18号对本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增值税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 | 13%、9%、6%、3%简易计税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以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为计税基数 | 7% |
企业所得税 | 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基数 | 25%、20%、16.50% |
教育费附加 | 以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为计税基数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以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为计税基数 | 2%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的70%(或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 | 12%、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25% |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 20% |
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好山好水传媒合伙公司(有限合伙) | 不适用 |
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5% |
深圳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 |
深圳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深圳市酩庄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 |
深圳市灏远景科技有限公司 | 25% |
香港山水云媒科技有限公司 | 16.50%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子公司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深圳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酩庄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效的税收优惠如下: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21〕12号)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文件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政策。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819.37 | 750.78 |
银行存款 | 57,257,651.18 | 70,964,138.68 |
其他货币资金 | 3,851,752.19 | 1,145,752.73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61,110,222.74 | 72,110,642.1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受限原因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诉讼冻结资金 | 2,989,423.32 | 5,467.56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699,205.30 | 977,488.25 |
久悬账户 | 163,123.57 | 162,796.92 |
合计 | 3,851,752.19 | 1,145,752.73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10,284,316.65 | 79,307,861.27 |
1年以内小计 | 210,284,316.65 | 79,307,861.27 |
1至2年 | 32,322,166.16 | 140,914,579.98 |
2至3年 | 124,440,474.68 | 311,902.83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0,767.02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1,525,248.77 | 11,525,248.77 |
合计 | 378,582,973.28 | 232,059,592.8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4,063,312.13 | 43.34 | 133,976,043.75 | 81.66 | 30,087,268.38 | 178,518,574.69 | 76.93 | 145,464,098.19 | 81.48 | 33,054,476.50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4,063,312.13 | 43.34 | 133,976,043.75 | 81.66 | 30,087,268.38 | 178,518,574.69 | 76.93 | 145,464,098.19 | 81.48 | 33,054,476.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4,519,661.15 | 56.66 | 11,652,859.84 | 5.43 | 202,866,801.31 | 53,541,018.16 | 23.07 | 2,964,171.35 | 5.54 | 50,576,846.81 |
其中: | ||||||||||
应收建筑工程款 | 177,962,166.41 | 47.00 | 9,824,985.09 | 5.52 | 168,137,181.32 | 51,487,267.39 | 22.19 | 2,861,483.81 | 5.56 | 48,625,783.58 |
应收互联网广告业务 | 35,388,907.14 | 9.35 | 1,769,445.36 | 5.00 | 33,619,461.78 | 1,941,745.58 | 0.83 | 97,087.28 | 5.00 | 1,844,658.30 |
应收其他客户 | 1,168,587.60 | 0.31 | 58,429.39 | 5.00 | 1,110,158.21 | 112,005.19 | 0.05 | 5,600.26 | 5.00 | 106,404.93 |
合计 | 378,582,973.28 | / | 145,628,903.59 | / | 232,954,069.69 | 232,059,592.85 | / | 148,428,269.54 | / | 83,631,323.3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莱华置业有限公司 | 140,544,711.77 | 112,435,769.42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太原新天龙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5,085,807.46 | 5,085,807.4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3,477,499.00 | 3,477,499.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沈阳泰盛投资有限公司 | 3,439,404.57 | 2,751,523.66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汕头市潮商城镇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 2,796,026.40 | 2,236,821.12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杭州万全电子有限公司 | 1,985,877.70 | 1,985,877.7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南华海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 1,807,410.20 | 1,807,410.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西宝汇置业有限公司 | 924,845.43 | 739,876.34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珠海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 682,509.49 | 682,509.4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百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 618,750.00 | 309,375.00 | 5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深圳市粤江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宝能环球汇分公司 | 408,391.12 | 326,712.90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其他 | 2,292,078.99 | 2,136,861.46 | 93.23 | 预计无法收回或诉讼中 |
合计 | 164,063,312.13 | 133,976,043.75 | 81.66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建筑工程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71,008,932.32 | 8,550,446.62 | 5.00 |
1-2年 | 5,423,901.12 | 813,585.17 | 15.00 |
2-3年 | 1,518,565.95 | 455,569.79 | 30.00 |
3-4年 | 10,767.02 | 5,383.51 | 50.00 |
合计 | 177,962,166.41 | 9,824,985.09 | 5.5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互联网广告业务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5,388,907.14 | 1,769,445.36 | 5.00 |
合计 | 35,388,907.14 | 1,769,445.36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68,587.60 | 58,429.39 | 5.00 |
合计 | 1,168,587.60 | 58,429.39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45,464,098.19 | 963,286.82 | 12,451,341.26 | 133,976,043.7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64,171.35 | 11,147,335.26 | 2,458,646.77 | 11,652,859.84 | ||
合计 | 148,428,269.54 | 12,110,622.08 | 14,909,988.03 | 145,628,903.5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沈阳泰盛投资有限公司 | 5,388,602.26 | 加大催收力度,收回部分欠款 | 银行转账 | 客户长期欠款且经营困难,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汕头市泰盛科技有限公司 | 3,092,528.62 | 加大催收力度,收回部分欠款 | 银行转账 | 客户长期欠款且经营困难,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深圳创宝展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 2,673,996.57 | 加大催收力度,收回部分欠款 | 银行转账 | 客户长期欠款且经营困难,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肇庆市宝能投资有限公司 | 2,072,186.21 | 加大催收力度,收回部分欠款 | 银行转账 | 客户长期欠款且经营困难,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合计 | 13,227,313.65 | / | / | / |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莱华置业有限公司 | 140,544,711.77 | 140,544,711.77 | 29.08 | 112,435,769.42 | |
深圳市焕升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33,726,093.60 | 6,588,162.32 | 40,314,255.92 | 8.34 | 1,686,304.68 |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32,006,965.41 | 4,985,240.96 | 36,992,206.37 | 7.65 | 1,600,348.27 |
深圳市金世纪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 25,895,075.77 | 12,287,895.68 | 38,182,971.45 | 7.90 | 2,028,678.64 |
广东祺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2,156,592.62 | 6,654,851.88 | 28,811,444.50 | 5.96 | 1,107,829.63 |
合计 | 254,329,439.17 | 30,516,150.84 | 284,845,590.01 | 58.93 | 118,858,930.64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工程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 | 104,185,297.85 | 6,917,282.32 | 97,268,015.53 | 53,191,087.14 | 6,478,124.53 | 46,712,962.61 |
项目质保金 | 560,219.23 | 1,104.42 | 559,114.81 | 2,002,268.17 | 1,443,077.42 | 559,190.75 |
合计 | 104,745,517.08 | 6,918,386.74 | 97,827,130.34 | 55,193,355.31 | 7,921,201.95 | 47,272,153.36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737,346.92 | 5.48 | 4,546,852.46 | 79.25 | 1,190,494.46 | 8,652,133.47 | 15.68 | 6,887,443.89 | 79.60 | 1,764,689.58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737,346.92 | 5.48 | 4,546,852.46 | 79.25 | 1,190,494.46 | 8,652,133.47 | 15.68 | 6,887,443.89 | 79.60 | 1,764,689.5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9,008,170.16 | 94.52 | 2,371,534.28 | 2.40 | 96,636,635.88 | 46,541,221.84 | 84.32 | 1,033,758.06 | 2.22 | 45,507,463.78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 99,008,170.16 | 94.52 | 2,371,534.28 | 2.40 | 96,636,635.88 | 46,541,221.84 | 84.32 | 1,033,758.06 | 2.22 | 45,507,463.78 |
合计
合计 | 104,745,517.08 | / | 6,918,386.74 | / | 97,827,130.34 | 55,193,355.31 | / | 7,921,201.95 | / | 47,272,153.3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汕头市潮商城镇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 3,141,120.57 | 2,512,896.46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广西宝汇置业有限公司 | 920,312.75 | 736,250.20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汕头市泰盛科技有限公司 | 893,065.64 | 714,452.51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润福(深圳)地产有限公司 | 639,431.01 | 511,544.81 | 8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前海人寿(韶关)医院有限公司 | 143,416.95 | 71,708.48 | 50.00 | 预计无法全部收回 |
合计 | 5,737,346.92 | 4,546,852.46 | 79.25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工程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 | 6,478,124.53 | 1,785,041.48 | 1,345,883.69 | 6,917,282.32 | |||
项目质保金 | 1,443,077.42 | 1,104.42 | 1,443,077.42 | 1,104.42 | |||
合计 | 7,921,201.95 | 1,786,145.90 | 2,788,961.11 | 6,918,386.74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961,402.30 | 99.30 | 11,359,997.22 | 97.52 |
1至2年 | 288,976.61 | 2.48 | ||
2至3年 | 63,184.32 | 0.70 | ||
3年以上 | ||||
合计 | 9,024,586.62 | 100.00 | 11,648,973.8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广州沸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4,345,374.87 | 48.15 |
上海亦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113,509.83 | 12.34 |
海南舜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677,080.43 | 7.50 |
深圳市倍特丽建材有限公司 | 600,000.00 | 6.65 |
昆山长久宏管道有限公司 | 508,849.55 | 5.64 |
合计 | 7,244,814.68 | 80.28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7,362,362.22 | 3,560,434.09 |
合计 | 17,362,362.22 | 3,560,434.0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7,605,527.24 | 2,902,878.67 |
1年以内小计 | 17,605,527.24 | 2,902,878.67 |
1至2年 | 592,763.03 | 152,533.00 |
2至3年 | 30,000.00 | 934,910.4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14,357.90 | 49,262.04 |
4至5年 | 25,419.04 | 739,441.98 |
5年以上 | 39,494,527.77 | 38,855,085.79 |
合计 | 57,962,594.98 | 43,634,111.88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38,653,546.52 | 40,566,368.41 |
股权转让款 | 17,000,000.00 | |
押金、保证金 | 1,105,126.21 | 1,782,445.69 |
土地拍卖剩余款 | 739,441.98 | 739,441.98 |
备用金 | 342,012.72 | 287,631.64 |
其他 | 122,467.55 | 258,224.16 |
合计 | 57,962,594.98 | 43,634,111.88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45,143.93 | 1,012,035.27 | 38,916,498.59 | 40,073,677.79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286,931.20 | 2,286,931.2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162,874.81 | 5,615,767.37 | 8,778,642.18 | |
本期转回 | 33,747.87 | 7,871,276.03 | 240,000.00 | 8,145,023.90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107,063.31 | -107,063.31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880,276.36 | 1,043,457.81 | 38,676,498.59 | 40,600,232.7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073,677.79 | 8,778,642.18 | 8,145,023.90 | -107,063.31 | 40,600,232.76 | |
合计 | 40,073,677.79 | 8,778,642.18 | 8,145,023.90 | -107,063.31 | 40,600,232.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福建蓝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29.33 | 股权转让款 | 1年以内 | 850,000.00 |
韩国威尔泰克公司 | 12,106,202.42 | 20.89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2,106,202.42 |
珠海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 6,603,561.05 | 11.39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6,603,561.05 |
瑞丰药业 | 3,900,000.00 | 6.73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3,900,000.00 |
河西商场 | 2,411,866.80 | 4.16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2,411,866.80 |
合计 | 42,021,630.27 | 72.50 | / | / | 25,871,630.27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17,020.34 | 17,020.34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151,530.45 | 151,530.45 | ||||
合计 | 168,550.79 | 168,550.79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0、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2、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12,847,142.70 | 13,421,339.64 |
预缴项目企业所得税 | 106,993.91 | |
合计 | 12,847,142.70 | 13,528,333.55 |
其他说明:
无
13、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4、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 | 819,049.62 | 1,478,786.64 |
合计 | 819,049.62 | 1,478,786.6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持股19.23%的真金砖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根据宇威国际资产评估(深圳)有限公司2025年4月2日出具的宇威评报字[2025]第030号评估报告,2024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819,049.62元,2024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59,737.02元。
19、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期初余额 | 422,570,656.97 | 422,570,656.97 | ||
二、本期变动 | 4,937,143.03 | 4,937,143.03 | ||
加:外购 | ||||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企业合并增加 | ||||
减:处置 | ||||
其他转出 | ||||
公允价值变动 | 4,937,143.03 | 4,937,143.03 |
三、期末余额
三、期末余额 | 427,507,800.00 | 427,507,800.00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281,055.51 | 1,799,402.17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281,055.51 | 1,799,402.1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672,324.87 | 6,135,877.89 | 273,600.00 | 2,668,530.93 | 11,750,333.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272.35 | 61,272.35 | |||
(1)购置 | 61,272.35 | 61,272.3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3,663.00 | 656,897.33 | 950,560.33 | ||
(1)处置或报废 | 293,663.00 | 535,914.41 | 829,577.41 | ||
(2)其他减少 | 120,982.92 | 120,982.92 | |||
4.期末余额 | 2,672,324.87 | 5,842,214.89 | 273,600.00 | 2,072,905.95 | 10,861,045.7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39,809.64 | 4,834,025.11 | 261,890.80 | 2,162,866.19 | 9,898,591.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433.68 | 272,792.88 | 173,211.38 | 470,437.94 | |
(1)计提 | 24,433.68 | 272,792.88 | 173,211.38 | 470,437.9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1,323.22 | 547,716.26 | 789,039.48 | ||
(1)处置或报废 | 241,323.22 | 525,094.41 | 766,417.63 | ||
(2)其他减少 | 22,621.85 | 22,621.85 | |||
4.期末余额 | 2,664,243.32 | 4,865,494.77 | 261,890.80 | 1,788,361.31 | 9,579,990.2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2,339.78 | 52,339.7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2,339.78 | 52,339.78 | |||
(1)处置或报废 | 52,339.78 | 52,339.78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081.55 | 976,720.12 | 11,709.20 | 284,544.64 | 1,281,055.51 |
2.期初账面价值 | 32,515.23 | 1,249,513.00 | 11,709.20 | 505,664.74 | 1,799,402.17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1、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2、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3、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4、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075,376.85 | 6,075,376.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88,718.95 | 2,788,718.95 |
租赁 | 2,788,718.95 | 2,788,718.9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27,249.30 | 1,027,249.30 |
处置子公司 | 1,027,249.30 | 1,027,249.30 |
4.期末余额 | 7,836,846.50 | 7,836,846.5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23,590.72 | 823,590.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71,721.92 | 1,971,721.92 |
(1)计提 | 1,971,721.92 | 1,971,721.9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4,125.76 | 154,125.76 |
(1)处置 | 154,125.76 | 154,125.76 |
4.期末余额 | 2,641,186.88 | 2,641,186.8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195,659.62 | 5,195,659.62 |
2.期初账面价值 | 5,251,786.13 | 5,251,786.13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办公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0,297,100.00 | 330,013.99 | 50,627,113.9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85,000.00 | 1,785,000.00 | |||
(1)购置 | 120,000.00 | 120,000.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665,000.00 | 1,665,0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0,297,100.00 | 2,115,013.99 | 52,412,113.99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0,129,350.00 | 102,953.14 | 30,232,303.1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9,795.48 | 189,795.48 | |||
(1)计提 | 51,045.48 | 51,045.48 | |||
(2)企业合并增加 | 138,750.00 | 138,75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0,129,350.00 | 292,748.62 | 30,422,098.6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0,167,750.00 | 20,167,750.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0,167,750.00 | 20,167,750.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22,265.37 | 1,822,265.3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7,060.85 | 227,060.8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6、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470,896.58 | 351,998.25 | 818,283.09 | 1,004,611.74 | |
消防工程 | 569,846.91 | 41,284.40 | 196,522.87 | 414,608.44 | |
合计 | 2,040,743.49 | 393,282.65 | 1,014,805.96 | 1,419,220.18 |
其他说明:
无
2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782,944.88 | 356,588.98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租赁负债 | 5,407,345.59 | 1,224,858.50 | 5,333,513.18 | 1,269,290.36 |
合计 | 7,190,290.47 | 1,581,447.48 | 5,333,513.18 | 1,269,290.36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 368,725,365.68 | 92,181,341.42 | 363,788,222.69 | 90,947,055.66 |
使用权资产 | 5,195,659.62 | 1,173,929.59 | 5,251,786.13 | 1,269,290.36 |
合计 | 373,921,025.30 | 93,355,271.01 | 369,040,008.82 | 92,216,346.02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76,748,525.70 | 75,582,991.15 |
坏账准备 | 184,446,191.47 | 188,501,947.33 |
资产减值准备 | 27,085,032.32 | 28,141,291.73 |
合计 | 288,279,749.49 | 292,226,230.21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 | |||
2025 | 532.13 | 816.28 | |
2026 | 25,378,682.54 | 29,353,542.41 | |
2027 | 6,517,923.16 | 6,517,923.16 | |
2028 | 37,240,525.75 | 39,710,709.30 | |
2029 | 7,610,862.12 | ||
合计 | 76,748,525.70 | 75,582,991.15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9、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3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851,752.19 | 3,851,752.19 | 冻结 | 具体详见本节注释1、货币资金 | 1,145,752.73 | 1,145,752.73 | 冻结 | 具体详见本节注释1、货币资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计 | 3,851,752.19 | 3,851,752.19 | / | / | 1,145,752.73 | 1,145,752.73 | / | / |
其他说明:
无
3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4、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73,260,476.13 | 52,999,462.79 |
1-2年 | 13,763,910.57 | 8,676,536.69 |
2-3年 | 6,505,747.56 | 14,737,299.57 |
3年以上 | 22,505,730.16 | 14,649,751.08 |
合计 | 216,035,864.42 | 91,063,050.13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6、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款 | 1,006,705.59 | |
合计 | 1,006,705.59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商品款 | 24,994,381.89 | 5,486,553.83 |
合计 | 24,994,381.89 | 5,486,553.8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765,599.91 | 20,569,986.53 | 20,259,734.38 | 3,075,852.0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119,409.21 | 2,119,409.21 | ||
三、辞退福利 | 176,250.00 | 83,295.21 | 259,545.21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941,849.91 | 22,772,690.95 | 22,638,688.80 | 3,075,852.06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468,220.73 | 18,719,515.25 | 18,400,872.30 | 2,786,863.68 |
二、职工福利费 | 192,846.56 | 192,846.56 | ||
三、社会保险费 | 788,404.01 | 788,404.01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56,347.58 | 656,347.58 | ||
工伤保险费 | 75,116.74 | 75,116.74 | ||
生育保险费 | 56,939.69 | 56,939.69 | ||
四、住房公积金 | 861,266.95 | 860,912.95 | 354.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97,379.18 | 7,953.76 | 16,698.56 | 288,634.3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765,599.91 | 20,569,986.53 | 20,259,734.38 | 3,075,852.06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022,805.60 | 2,022,805.60 | ||
2、失业保险费 | 96,603.61 | 96,603.61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119,409.21 | 2,119,409.2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5,097,008.85 | 3,982,493.25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930,099.27 | |
个人所得税 | 69,433.64 | 69,462.1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08,298.02 | 33,175.96 |
教育费附加 | 217,842.00 | 14,218.2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45,228.00 | 9,478.84 |
房产税 | 673,519.93 | |
土地使用税 | 55,466.78 | |
印花税 | 4,919.05 |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34,646.46 | |
合计 | 19,007,475.29 | 4,837,815.17 |
其他说明:
无40、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8,181,749.17 | 17,574,933.88 |
合计 | 18,181,749.17 | 17,574,933.8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借款及利息 | 771,264.00 | 771,264.00 |
工程款 | 4,765,765.15 | 4,765,765.15 |
中介机构款 | 3,952,000.00 | 3,302,000.00 |
押金及供应商欠款 | 2,315,591.10 | 2,073,267.91 |
其他 | 6,377,128.92 | 6,662,636.82 |
合计 | 18,181,749.17 | 17,574,933.88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1、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2、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318,507.78 | 2,090,472.12 |
合计 | 2,318,507.78 | 2,090,472.12 |
其他说明:
无
43、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1,586,945.46 | 322,276.01 |
合计 | 1,586,945.46 | 322,276.0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4、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租赁款 | 5,757,006.50 | 5,624,661.83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349,660.91 | 291,148.65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318,507.78 | 2,090,472.12 |
合计 | 3,088,837.81 | 3,243,041.06 |
其他说明:
本期确认租赁负债利息费用235,278.82元。
47、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49、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2,054.58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2,054.58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50、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62,535.80 | 23,785.68 | 138,750.12 | 直燃机低氮改造市级补贴款 | |
合计 | 162,535.80 | 23,785.68 | 138,750.12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2、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62,520,973.00 | 262,520,973.00 |
其他说明:
无
53、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4、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79,807,171.90 | 479,807,171.90 | ||
其他资本公积 | 263,889,333.21 | 263,889,333.21 | ||
合计 | 743,696,505.11 | 743,696,505.1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5、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6、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7、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8、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2,617,809.90 | 12,617,809.9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2,617,809.90 | 12,617,809.9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589,896,436.17 | -419,247,449.6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589,896,436.17 | -419,247,449.6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9,976,958.14 | -170,648,986.5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49,919,478.03 | -589,896,436.1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6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74,540,987.07 | 318,106,734.41 | 70,102,378.85 | 72,197,814.27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374,540,987.07 | 318,106,734.41 | 70,102,378.85 | 72,197,814.27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租赁分部 | 互联网广告分部 | 建筑工程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租赁收入 | 12,422,105.07 | 840,601.03 | 12,422,105.07 | 840,601.03 | ||||
互联网广告 | 2,003,291.65 | 2,370,339.39 | 2,003,291.65 | 2,370,339.39 | ||||
建筑工程 | 360,115,590.35 | 314,895,793.99 | 360,115,590.35 | 314,895,793.99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南 | 2,003,291.65 | 2,370,339.39 | 275,190,692.58 | 243,479,526.10 | 277,193,984.23 | 245,849,865.49 | ||
华北 | 12,422,105.07 | 840,601.03 | 41,609,543.23 | 35,321,430.60 | 54,031,648.30 | 36,162,031.63 | ||
华中 | 1,093,992.28 | 961,241.45 | 1,093,992.28 | 961,241.45 | ||||
华东 | 42,221,362.26 | 35,133,595.84 | 42,221,362.26 | 35,133,595.84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租赁收入 | 12,422,105.07 | 840,601.03 | 12,422,105.07 | 840,601.03 | ||||
互联网广告收入 | 2,003,291.65 | 2,370,339.39 | 2,003,291.65 | 2,370,339.39 |
建筑工程收入 | 360,115,590.35 | 314,895,793.99 | 360,115,590.35 | 314,895,793.99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2,422,105.07 | 840,601.03 | 2,003,291.65 | 2,370,339.39 | 360,115,590.35 | 314,895,793.99 | 374,540,987.07 | 318,106,734.4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1、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97,933.12 | 126,905.57 |
教育费附加 | 344,315.37 | 54,359.06 |
资源税 | 10,845.10 | 10,071.60 |
房产税 | 1,384,659.38 | 1,282,385.20 |
土地使用税 | 110,933.56 | 110,933.56 |
车船使用税 | 720.00 | 720.00 |
印花税 | 312,558.47 | 101,949.7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29,543.62 | 36,239.36 |
残疾人保障金 | 21,577.58 |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251,864.11 | |
合计 | 3,443,372.73 | 1,745,141.72 |
其他说明:
无
62、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70,576.49 | 437,999.34 |
业务费用 | 5,270.50 | 6,415.00 |
差旅费用 | 10,820.10 | 1,809.85 |
市内交通费 | 1,203.36 | |
水电通讯费 | 14,218.94 | |
租赁费 | 185,473.91 |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5,406.86 | |
办公费用 | 42,289.43 | 1,955.60 |
售后维修费 | 442,397.50 | |
合计 | 2,035,259.59 | 890,577.29 |
其他说明:
无
63、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806,167.09 | 16,445,620.46 |
中介费、咨询费及其他 | 2,604,414.25 | 3,088,409.17 |
内退及统筹外工资 | 657,614.32 | 668,978.32 |
办公费 | 533,114.01 | 674,855.07 |
差旅费 | 674,422.93 | 543,020.70 |
董事会费 | 566,204.37 | 606,320.09 |
折旧摊销费 | 4,842,721.27 | 5,871,484.25 |
修理费 | 212,431.30 | 101,083.25 |
业务招待费 | 503,568.74 | 306,628.51 |
诉讼费 | 1,115,821.73 | 7,220.00 |
水电通讯费 | 241,250.13 | 253,161.51 |
其他 | 118,765.77 | 127,481.75 |
合计 | 26,876,495.91 | 28,694,263.08 |
其他说明:
无
64、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47,200.45 | |
合计 | 1,447,200.45 |
其他说明:
无
65、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35,278.82 | 142,599.53 |
减:利息收入 | 637,713.89 | 1,989,498.36 |
汇兑损益 | ||
银行手续费 | 42,745.35 | 28,264.96 |
其他 | ||
合计 | -359,689.72 | -1,818,633.87 |
其他说明:
无
66、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0,692.88 | 2,169,311.68 |
进项税加计扣除 | 15,126.91 | 139,366.21 |
个税返还 | 8,466.91 | 20,462.10 |
合计 | 54,286.70 | 2,329,139.99 |
其他说明:
无
67、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2,487,997.3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2,487,997.39 |
其他说明:
无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4,937,143.03 | -13,297,091.52 |
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59,737.02 | -2,717,698.62 |
合计 | 4,277,406.01 | -16,014,790.14 |
其他说明:
无
70、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799,365.95 | -123,471,075.0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09,726.55 | 22,271.4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2,189,639.40 | -123,448,803.62 |
其他说明:
无
71、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002,815.21 | -3,858,111.44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002,815.21 | -3,858,111.44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292.40 | -26,819.71 |
合计 | -292.40 | -26,819.71 |
其他说明:
无
73、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罚款收入 | 2,000.00 | ||
违约赔偿收入 | 50,458.10 | 52,385.31 | 50,458.10 |
其他 | 9,510.75 | ||
合计 | 50,458.10 | 63,896.06 | 50,458.1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4、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违约赔偿支出 | 2,800.00 | 88,313.89 | 2,800.00 |
滞纳金及罚款 | 2,591.06 | 18.22 | 2,591.06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9,731.14 | 9,731.14 | |
预计未决诉讼损失 | 2,054.58 | 2,054.58 | |
其他 | -47,026.04 | ||
合计 | 17,176.78 | 41,306.07 | 17,176.78 |
其他说明:
无
7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229,725.2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26,767.87 | -3,324,272.88 |
合计 | 4,056,493.09 | -3,324,272.88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4,483,947.7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120,986.9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01,339.4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5,902.3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265,617.3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625,881.00 |
其他 | -3,121,999.35 |
所得税费用 | 4,056,493.0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6、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7、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及押金保证金 | 8,724,223.48 | 17,004,178.43 |
政府补助 | 6,907.20 | 2,145,526.00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637,426.76 | 1,989,130.26 |
其他 | 2,338,727.23 | 31,922.00 |
合计 | 11,707,284.67 | 21,170,756.6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8,280,016.56 | 6,121,848.23 |
营业费用及管理费用 | 12,019,357.60 | 10,278,722.72 |
银行手续费 | 42,745.35 | 28,415.21 |
其他 | 2,751,828.29 | 657,240.57 |
合计 | 23,093,947.80 | 17,086,226.7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取得使用权资产支付的现金 | 2,603,328.07 | 3,659,237.82 |
合计 | 2,603,328.07 | 3,659,237.8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租赁负债 | 3,243,041.06 | 358,652.70 | 512,855.95 | 3,088,837.8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90,472.12 | 2,318,507.78 | 2,090,472.12 | 2,318,507.78 | ||
合计 | 5,333,513.18 | 2,677,160.48 | 2,603,328.07 | 5,407,345.59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0,427,454.69 | -170,726,506.1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02,815.21 | 3,858,111.44 |
信用减值损失 | -2,189,639.40 | 123,448,803.6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70,437.94 | 606,067.5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971,721.92 | 3,328,398.33 |
无形资产摊销 | 189,795.48 | 33,045.4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14,805.96 | 1,133,341.5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2.40 | 26,819.7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843,232.22 | 16,014,790.1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35,278.82 | 142,599.5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487,997.3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2,157.12 | -643,088.4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38,924.99 | -2,681,184.4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8,550.79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8,731,023.00 | -26,275,027.5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1,932,704.10 | 12,517,350.40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53,998.83 | -39,216,478.8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7,258,470.55 | 70,964,889.4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0,964,889.46 | 115,712,050.5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706,418.91 | -44,747,161.12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665,000.00 |
其中:深圳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深圳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665,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665,000.00 |
其他说明: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000,000.00 |
其中: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863,380.11 |
其中: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 | 863,380.11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2,136,619.89 |
其他说明: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7,258,470.55 | 70,964,889.46 |
其中:库存现金 | 819.37 | 750.7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7,257,651.18 | 70,964,138.6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258,470.55 | 70,964,889.4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80、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香港山水云媒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在香港,港币系主要核算货币。该公司尚未开展实质性业务。
81、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短期租赁主要为租赁合同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机器设备及房屋租赁。公司报告期内无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
公司2024年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为529,441.56元。其中385,955.00元系房屋租赁费用;143,486.56元系设备租赁费。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603,328.07(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12,422,105.07 | |
合计 | 12,422,105.07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82、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47,200.45 | |
合计 | 1,447,200.45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447,200.45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深圳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4年6月 | 1,000,000.00 | 100 | 购买 | 2024年6月 | 实际控制 | 0.00 | -649,771.17 | -564,893.55 |
深圳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6月 | 665,000.00 | 100 | 购买 | 2024年6月 | 实际控制 | 8,277,650.59 | 169,208.21 | -108,134.17 |
其他说明:
2024年6月,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天鹄”)以人民币100万元收购深圳市百顺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顺建筑”)持有的深圳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收购时名称为广东泽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已更名)100%股权,以人民币70万元收购百顺建筑持有的深圳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收购时名称为广东优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已更名)100%股权。因百顺建筑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深圳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资质变更工作,百顺建筑应按合同补充协议向公司支付违约金35,000元。经双方协商一致,最终股权转让款调整为665,000元。
以上股权变更相关的工商手续已办理完成,上述交易已经公司内部相关程序审批通过,根据相关规则,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 | 2024年10月 | 2,000万元 | 51.00 | 转让 | 协议约定 | 12,487,997.3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庭广告”)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水天鹄和厦门青竹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青竹”)分别认缴51%、49%。山水天鹄已实际出资2,000万元,厦门青竹尚未实际出资。2024年9月25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水天鹄与福建蓝悦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山水天鹄持有的陕西润庭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庭广告”)51%股权以人民币2,000万元转让给福建蓝悦。截至2024年10月30日,山水天鹄已收到协议约定的300万元股权转让款,并与福建蓝悦办理完成31%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剩余2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将在福建蓝悦付清协议约定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完成。2025年1月、2025年3月及2025年4月,福建蓝悦通过本身及相关联公司分别支付股权转让款100.00万元、100.00万元及550.00万元,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福建蓝悦累计支付1,050万元股权转让款,支付股权转让款超过50%。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15,385.00万元人民币 | 太原市 | 生产和销售光学薄膜等光学材料 | 65 | 投资设立 | |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 太原市 | 500.00万元人民币 | 太原市 | 房屋租赁 | 1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市 | 投资咨询管理 | 1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市好山好水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市 | 200.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市 | 投资咨询管理 | 1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3,000.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市 | 建筑装饰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深圳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4,080.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市 | 建筑装饰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深圳提达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4,300.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市 | 建筑装饰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深圳市酩庄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5,000.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市 | 酒、饮料及茶叶批发 | 1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市灏远景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500.00万元人民币 | 深圳市 | 互联网广告服务 | 51 | 投资设立 | |
香港山水云媒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 | 100万元港币 | 香港 | 传媒广告业务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深圳市灏远景科技有限公司 | 49.00 | 502,158.04 | 1,752,158.0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深圳市灏远景科技有限公司 | 46,413,989.90 | 3,377,197.77 | 49,791,187.67 | 41,980,237.65 | 2,484,389.57 | 44,464,627.22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深圳市灏远景科技有限公司 | 8,944,352.90 | 1,526,560.45 | 1,526,560.45 | 2,268,166.53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影视节目制作 | 45.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11月20日与其他股东一起设立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俊人影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认缴注册资本2,2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5.00%。认缴出资日期2018年8月8日。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该认缴注册资本2,250.00万元尚未出资到位。
该公司设立后未开展实质性业务,北京俊人影业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已向法院请求解散北京俊人影业,目前,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该诉讼请求。公司将继续推动该公司股权处置事宜。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62,535.80 | 23,785.68 | 138,750.12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62,535.80 | 23,785.68 | 138,750.12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23,785.68 | 23,785.68 |
与收益相关 | 6,907.20 | |
其他 | 2,145,526.00 | |
合计 | 30,692.88 | 2,169,311.68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应收款项及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及债权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
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账款 | 378,582,973.28 | 145,628,903.59 |
其他应收款 | 57,962,594.98 | 40,600,232.76 |
合计 | 436,545,568.26 | 186,229,136.3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担保的情况。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67.18%(2023年12月31日:86.40%)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三)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公司本期无汇率风险。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3.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427,507,800.00 | 427,507,800.00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427,507,800.00 | 427,507,800.00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19,049.62 | 819,049.6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27,507,800.00 | 819,049.62 | 428,326,849.62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期末公司无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以宇威国际资产评估(深圳)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确认。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0.投资性房地产。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宇威国际资产评估(深圳)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确认。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中兴路239号外贸集团大厦2806-Z17 | 投资管理 | 60,000.00 | 17.88 | 17.8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人是自然人连宗盛先生,持有公司28.23%股份。其他说明: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黄绍嘉先生通过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新实业控股”)直接控制公司的股权比例为22.88%。
本企业控股股东为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22.88%。最终控制方是自然人黄绍嘉先生,股权比例为22.88%。
2、2024年7月29日,科新实业控股的股东深圳市科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新实业”)与连宗盛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科新实业将其持有的科新实业控股99%的股权(交易金额20,000.00万元)转让给连宗盛先生,转让后,连宗盛先生通过科新实业控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22.88%的股份,通过深圳市派德壹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派德壹盛”)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0.35%股份,合计间接持有33.23%股份,触及全面要约收购。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黄绍嘉先生变更为连宗盛先生。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科新实业控股。
2024年7月30日,上述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成。
为避免全面要约收购,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连宗盛先生需在30日内将上述间接持有的33.23%股份减持到30%以下。2024年8月7日,科新实业控股与自然人王鹏先生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科新实业控股将持有的上市公司5%股份(转让数量1,312.60万股,每
股转让价格2.80元,交易金额3,675.29万元)协议转让给王鹏先生。上述协议转让相关事宜已于2024年8月26日办理完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连宗盛先生通过科新实业控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7.88%的股份,通过派德壹盛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0.35%股份,合计间接持有28.23%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为科新实业控股。
3、控股股东科新实业控股持有公司股份解除质押
科新实业控股为他人融资提供担保,于2023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0日期间将所持公司股份24,909,185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1.46%,质权人深圳市言堇媒体传播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至2025年12月15日期间将所持公司股份35,165,908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8.54%,质权人深圳市中诚泰华贸易有限公司。上述质押均于2024年8月7日提前解除。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连宗盛 | 董事长 |
陈刚 | 独立董事 |
张娟 | 独立董事 |
邹志强 | 独立董事 |
谭晓岚 | 董事 |
连远锐 | 董事、总经理 |
戴蓉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黄海平 | 董事、财务总监 |
张阿蕾 | 监事会主席 |
崔林军 | 职工监事 |
刘益良 | 职工监事 |
真金砖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的参股公司 |
山西圆缘宾馆有限公司 | 公司的参股公司 |
深圳市卓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市世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管的其他企业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市卓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建筑工程服务 | 2,667,267.44 | |
合计 | 2,667,267.44 |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77.31 | 587.58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深圳市卓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66,012.27 | 3,300.61 | ||
合同资产 | 深圳市卓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33,365.75 | 666.83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莱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提达装饰”)因与深圳莱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华置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事宜,于2023年9月27日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南山区法院于2023年10月23日予以受理。提达装饰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莱华置业支付工程款130,002,183.54元;判令莱华置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6,253,384.99元;判令莱华置业承担本案诉讼费。
2024年1月23日,南山区人民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4)粤0305民初2285号。案件已于2024年3月1日开庭审理,2024年3月21日收到法院的十份判决书,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130,002,183.53元及相应利息。该十份判决书已于2024年4月9日生效,莱华置业最后履行期限为2024年4月19日。
2025年4月,莱华置业通过相关联集团公司回款28,000,000.00元。
2、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五方佛教文化艺术博物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五方佛教文化艺术博物馆(下称“五方佛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向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5日立案,案号为(2021)晋0106民初1721号。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请法院确认《房屋租赁合同》已依约解除;判令被告立即腾空、搬离并向原告交还其所占用的位于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负一层及东门一层通道(消防通道除外)部分房屋;判令被告支付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15日的租金288,392.99元、物业管理费77,634.41元、水电费14,329.7元、保证金130,000元,合计510,357.1元;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189,096元(年租金630,320.00元×30%=189,096.00元);判令被告支付自2021年1月16日起至被告实际搬离之日的房屋占用费,按日租金的两倍计算(暂计算至2021年1月31日,630,320.00÷365×16×2=55,260.93元);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37,000.00元。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9日出具《民事调解书》,内容为:经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被告山西五方佛教文化艺术博物馆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租用原告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屋腾空交付原告管理使用;(2)被告山西五方佛教文化艺术博物馆于2021年4月20日前支付原告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8月1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的租金288,392.99元、物业管理费77,634.41元、水电费14,329.70元;(3)被告山西五方佛教文化艺术博物馆履行本协议第一、二项的约定的义务后,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彻底解决;(4)如被告山西五方佛教文化艺术博物馆未按本协议第一、二项的约定履行义务,应支付原告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189,096.00元、律师费37,000.00元,并应自2021年1月16日起至实际腾房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租金的二倍支付原告房屋占用费;
(5)案件受理费6,359.00元,原、被告双方各负担3,179.50元。原告已预交,被告山西五方佛教文化艺术博物馆于2021年4月20日前一并支付原告。
因五方佛教未按照前述《民事调解书》约定的时间将相关款项支付给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6月2日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五方佛教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189,096.00元;律师代理费37,000.00元;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15日期间的各项费用380,357.10元;以及2021年1月16日至五方佛教实际搬离之日的两倍租金。五方佛教于2021年6月20日清空腾退房屋并于2021年8月9日按照(2021)晋0106民初1721号《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将调解款项383,536.60元支付给本公司。因未发现五方佛教可供执行的财产,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9日出具了(2021)晋0106执255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尚未全部执行到款。
3、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错误执行赔偿纠纷案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正光学”)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错误执行申请国家赔偿纠纷一案,金正光学于2021年7月15日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
金正光学申请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赔偿请求人支付超额执行的利息款739,441.98元;向赔偿请求人支付超额执行利息款及违法划扣税款的同期存款利息19,539.50元(自2019年10月11日起算,计至2021年7月15日);前述两项赔偿金额共计758,981.48元;追究赔偿义务机关执行法官张涛的法律责任。
2021年12月6日,本案件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2年1月12日,收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如下:“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错误执行赔偿金739,441.98元。二、驳回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赔偿请求。”
2022年4月1日,已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尚未收到赔偿金。
4、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与山西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因与山西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租赁合同纠纷事宜,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2年8月24日予以立案,案号为(2022)晋0106民初7740号。
天龙恒顺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山西国美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山西国美将承租的房产交还天龙恒顺;支付自2022年2月1日起至实际交还房产之日止的租金(暂计算自2022年2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的租金为3,755,163.90元);支付自2022年2月1日起至实
际交还房产之日止的物业管理费(暂计算自2022年2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为257,336.10元);支付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欠付的水电费52,400.40元;支付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欠付的夏季空调费238,807.90元;支付违约金(一个月租金)417,240.40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均由山西国美承担。
案件已于2022年10月27日开庭审理,并于2022年12月13日收到一审判决。判决内容如下:
解除天龙恒顺与山西国美租期为2021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的《房屋租赁合同》,山西国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天龙恒顺返还租赁房屋,即返还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一至三层;山西国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天龙恒顺违约金417,240.00元;山西国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天龙恒顺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的租金3,129,303.25元;山西国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天龙恒顺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214,446.75元;山西国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天龙恒顺2022年11月1日至租赁房屋实际返还之日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租金每日为1,251,721.30元/季÷90天=13,908.00元,物业管理费每日为85,778.70元/季÷90天=953.00元);山西国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天龙恒顺2022年6月至7月的水电费52,400.40元;山西国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天龙恒顺2022年6月至8月的夏季空调费238,807.90元。山西国美无需支付反诉被告天龙恒顺2022年4月至6月季度中1.5个月的租金625,860.65元和物业管理费42,889.35元;驳回天龙恒顺、山西国美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不得有转移、隐匿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申请后,依法可以立即对违反本条款规定内容的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2,284.00元,由天龙恒顺负担3,344.00元,山西国美负担18,940.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山西国美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8,419.00元,由反诉原告山西国美负担4,209.50元,反诉被告天龙恒顺负担4,209.50元。
公司已于2023年2月27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2023年4月3日法院已受理。截至目前,尚未执行到款。
5、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与山西百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恒顺”)因与山西百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超市”)租赁合同纠纷事宜,于2023年8月18日向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迎泽区法院于2023年10月18日予以立案,案号为(2023)晋0106民初9198号。
天龙恒顺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解除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百川超市将租赁房屋还给天龙恒顺;判令百川超市支付自2022年4月1日至实际交还房产之日止的租金(暂计至2023年7月31日为537,350.00元);判令百川超市支付自2022年10月1日至实际交还房产之日止的物业管理费(暂计至2023年7月31日为141,400.00元);判令百川超市支付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欠付的水电费30,568.20元;判令百川超市按照合同约定总金额的20%向天龙恒顺支付违约金,即361,827.00元;判令天龙恒顺不予退还百川超市缴纳的全部保证金;判令百川超市承担本案诉讼费。
2023年10月27日收到传票,一审开庭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28日收到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判决,判决如下:
天龙恒顺与百川超市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3年7月31日解除;百川超市将承租的位于太原市天龙大厦负一层的租赁房屋门锁打开后十日内将该房屋腾空交还天龙恒顺;百川超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天龙恒顺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租金537,350.00元;百川超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天龙恒顺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141,400.00元;百川超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天龙恒顺截至2023年7月31日的水电费13,038.20元。
因百川超市未能按期支付相应款项,2024年3月22日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2024年3月28日获立案,案号为(2024)晋0106执1360号。截至目前,尚未执行到款。
6、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公司解散注销一案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新发展”)与北京俊人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人影业”)及曾俊人、李华棱、苏州炫特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广西南宁荣惠巨天文化旅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第三人”)因公司解散纠纷事宜,于2023年10月27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科新发展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解散俊人影业;判令俊人影业承担本案诉讼费。
2023年10月27日提交网上立案,2024年4月19日正式立案,案号为(2024)京0105民初33393号。2025年1月22日第一次开庭,2025年3月11日第二次开庭,2025年4月21日收到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科新发展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0.00元,公告费200.00元,均由原告科新发展负担(已缴纳)。
7、单乃明诉深圳市泰安劳务有限公司、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案
单乃明与深圳市泰安劳务有限公司、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予以立案,于2022年11月21日收到开庭传票,案号为(2022)辽0103民初16977号。
单乃明向法院申请,要求深圳市泰安劳务有限公司、深圳鸿业装饰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人工费2,537,767.30元;承担本案诉讼费。
因被告一方提出管辖权异议,最新开庭时间未定。
8、深圳市家美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一案
深圳市家美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美乐装饰”)与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天鹄”)、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恒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予以受理,诉前联调号为(2024)粤0303民诉前调6143号,正式案号为(2025)粤0303民初362号。
家美乐装饰向法院申请判令山水天鹄向原告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246,755.53元并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7,396.26元(违约金以人民币246,755.53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标准计算,自2022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12月7日为17,396.26元);天龙恒顺对山水天鹄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山水天鹄、天龙恒顺承担本案诉讼费。
山水天鹄于2024年4月16日收到诉前调解文件,2025年1月8日第一次庭审,尚未收到裁判文书。
9、深圳市优洁建材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一案
深圳市优洁建材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4)粤0307民诉前调38828号,正式案号为(2024)粤0307民初27318号。
深圳市优洁建材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山水天鹄支付拖欠的货款人民币2,221,422元;判令山水天鹄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2,221,422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标准计算,自2023年9月5日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判令天龙恒顺前述第1、2项承担连带责任;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公司提交管辖权异议后,法院予以驳回,管辖权异议上诉也被驳回,开庭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
2024年9月27日收到《民事调解书》:原、被告协商一致确认,以2,110,351元解决本次纠纷,山水天鹄和天龙恒顺须按本条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按时足额向优洁建材履行付款义务;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确认无其他争议。
目前公司按约定的时间支付相关款项中。
10、深圳市博森暖通设备有限公司诉深圳市粤海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案
深圳市博森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粤海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博森暖通设备有限公司起诉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5)粤0303民初856号。
深圳市博森暖通设备有限公司诉请法院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设备安装费用人民币
17.20万元;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的保全费及诉讼费。
2025年2月7日收到案件材料,开庭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10:00。2025年3月28日,收到法院出具的一审判决,具体内容为:被告深圳市粤海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博森暖通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设备安装费17.20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70.00元、保全申请费1,380.00元,由两位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案件受理费1,870.00元、保全申请费1,380.00元,本院予以退回3,250.00元。两位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3,250.00元,拒不缴纳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达装饰已提起上诉。
11、刘志飞诉雷拥军、深圳市中粤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前海人寿(韶关)医院有限公司一案
刘志飞与雷拥军、深圳市中粤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前海人寿(韶关)医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刘志飞起诉至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诉前联调号为(2024)粤0203民诉前调4379号。
刘志飞申请法院判令四位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86,022.00元及利息(利息以86,022.00元为基数,自2023年8月14日起,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计算,计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暂计算至2024年9月13日为3,215.07元),合计89,237.07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2025年3月6日开庭,尚未收到裁判文书。
12、湖南乐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好山好水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德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网电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博雅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案
湖南乐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好山好水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德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网电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博雅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湖南乐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25)粤0303民初11417号。
湖南乐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请法院判令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好山好水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未履行出资范围内对(2022)湘0102民初1525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第三人债务即向原告支付媒体投放费用155,987.00元并从2021年11月3日起,按年利率
14.4%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5,000.00元及延迟履行利息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判令深圳德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网电传媒有限公司对(2022)湘0102民初1525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第三人债务即向原告支付媒体投放费用155,987.00元并从2021年11月3日起,按年利率14.4%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5,000.00元及延迟履行利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
2025年3月27日收到案件材料,暂未确定开庭时间。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公司的报告分部都是提供不同产品和劳务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公司有3个报告分部:建筑工程分部、写字楼出租分部、互联网广告营销分部。详见附注五、注释3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分部 | 互联网广告分部 | 建筑工程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12,422,105.07 | 2,003,291.65 | 360,115,590.35 | 374,540,987.07 | |
主营业务成本 | 840,601.03 | 2,370,339.39 | 314,895,793.99 | 318,106,734.41 | |
资产总额 | 619,305,326.70 | 49,791,187.67 | 332,062,055.66 | -130,238,007.15 | 870,920,562.88 |
负债总额 | 116,738,318.95 | 44,464,627.22 | 322,258,951.82 | -100,669,502.81 | 382,792,395.18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主要股东钟安升、郑俊杰之间曾存在共同投资、共同任职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连远锐与钟安升为母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主要股东侯武宏与连妙琳及连妙纯与连妙琳分别存在一致行动情形,三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8人计划于2024年6月12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数量合计620,000股-1,120,000股。截至2024年12
月12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自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12月11日,以上增持主体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857,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66%。以上增持主体的增持数量均已达到或超过其本人计划增持的数量下限。
3、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1号)核准,同意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改名为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科新实业控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75,093股,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02,445,880股增加至262,520,973股。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科新实业控股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科新实业控股认购的A股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不相符,科新实业控股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及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2024年7月,科新实业控股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年7月26日。
4、2024年初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解决诉讼案件27起,涉及金额约5,668.27万元,包括:
(1)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前海人寿(南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提达装饰”)与前海人寿(南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南宁)”)因南宁宝能城市广场办公A大堂及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事宜,于2023年10月30日向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2月21日予以立案,案号为(2024)桂0109民初557号。
提达装饰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前海人寿(南宁)支付工程款4,900,206.00元;判令前海人寿(南宁)承担本案诉讼费。
2023年11月8日予以受理,2024年2月21日予以立案,已完成诉讼费缴纳。一审开庭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第二次开庭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2024年11月12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具体内容为:
原被告双方确认就案涉工程签订的《南宁宝能城市广场办公A大堂及公共部分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为BNH-南宁(置业)-2021-004)(简称“本合同”)于2024年11月6日解除;经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案涉所有已完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外所有设计变更和签证等)的最终结算总价款为人民币3,350,000.00元整,前海人寿(南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已支付工程款为人民币2,605,670.54元,剩余未付工程款为人民币744,329.46元;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同意于签订本协议后七日内清点完全部现场材料(包括甲供材、乙供材料)并移交给前海人寿(南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如现场仍遗留有任何机械设备,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于当日自行清理,逾期视为放弃所有权,交前海人寿(南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处置),并于2024年11月15日前按合同约定及前海人寿(南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要求完整移交全部甲供材的排产单、送货单,各种材料(含装修阶段水泥)的出厂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报审表、汇总表、进场验收记录;原被告双方同意,前海人寿(南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指定收款账户付清剩余未付工程款人民币744,329.46元(如因监管审批、资金预算安排等原因影响付款的,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另给予前海人寿(南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15日的付款宽限期);2024年11月30日前,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向前海人寿(南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交付款申请材料,并提交付清余款所需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提交付款申请材料或发票,前海人寿(南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有权暂缓支付剩余未付工程款,付款期限相应顺延,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前海人寿(南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未付款的违约责任;前海人寿(南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付清工程款人民币744,329.46元后,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再以任何理由主张前海人寿(南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案涉其他工程款或索赔其他任何费用。本案
案件受理费23,001.00元(减半收取,原告已预交46,002.00元),由原告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行承担,剩余23,001.00元由原告向法院申请退回。反诉费2,357.00元,鉴定费43,531.73元,合计45,888.73元(被告已预交),由被告前海人寿(南宁)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自行承担。原被告已缴纳的案件受理费、反诉费、鉴定费法院直接转为结算,不再退回。
前海人寿(南宁)已经按照调解书的约定付清款项。
(2)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前海人寿(广州)总医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提达装饰”)与前海人寿(广州)总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广州)”)因广州总医院二期A栋酒店一标段项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事宜,于2023年12月4日向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24)粤0118民初8276号。
提达装饰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前海人寿(广州)支付工程款10,507,348.77元;判令前海人寿(广州)承担本案诉讼费。
2023年12月4日提交网上立案,2023年12月8日予以受理。2024年7月10日达成和解,2024年7月12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具体内容为:
原告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前海人寿(广州)总医院有限公司共同确认《前海人寿(广州)总医院项目二期A栋酒店一标段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的结算金额为18,190,060.18元,其中被告前海人寿(广州)总医院有限公司已向原告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4,616,230.86元,尚欠剩余未付工程款3,573,829.32元;原告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同意于2024年7月19日前向被告前海人寿(广州)总医院有限公司开具金额为3,573,829.32元的增值税发票,被告前海人寿(广州)总医院有限公司同意于2024年8月30日前向原告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3,573,829.32元(款项支付至原告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宁波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开设的86041110000288636账户内);案件受理费17,695.31元,由原告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前海人寿(广州)总医院有限公司已经付清款项。
(3)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前海人寿(韶关)医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提达装饰”)与前海人寿(韶关)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韶关)”)因韶关医院项目东区精装修工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事宜,于2023年12月7日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4)粤0203民初1042号。
提达装饰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前海人寿(韶关)支付工程款12,940,056.57元;判令前海人寿(韶关)承担本案诉讼费。
2023年12月7日提交网上立案,一审开庭日期为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15日收到被告反诉状要求原告承担工程逾期及逾期提交结算材料等违约责任。2024年9月12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具体内容为:
驳回原告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驳回反诉原告前海人寿(韶关)医院有限公司的反诉诉讼请求。本诉讼案件受理费99,440.34元(原告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7,516.19元(反诉原告前海人寿(韶关)医院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反诉原告前海人寿(韶关)医院有限公司负担。
2025年2月17日,提达装饰向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前海人寿(韶关)支付2,670,880.29元。2025年3月5日,前海人寿(韶关)支付2,638,656.33元。2025年3月7日,提达装饰向韶关市武江区法院提交撤诉申请。2025年3月12日,前海人寿(韶关)支付剩余款项32,223.96元。
(4)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前海人寿幸福之家康养(惠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提达装饰”)因与前海人寿幸福之家康养(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养(惠州)”)因惠州罗浮山幸福小镇SOHO式中心三至五标准层及功能配套区精装修工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事宜,于2023年12月7日向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达装饰向法院申请,要求判令康养(惠州)支付工程款11,105,033.66元;判令康养(惠州)承担本案诉讼费。
2023年12月4日提交网上立案,目前为诉前联调阶段,联调号为(2024)粤1322民诉前调1191号。2025年1月7日收到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为:
申请人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申请人前海人寿幸福之家康养(惠州)有限公司一致确认涉案合同结算金额为18,972,456.68元,已付工程款15,527,368.5元,剩余未付工程款为3,445,088.18元(该金额含质保金,以及已扣除罚款、水电费);申请人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2025年1月10日前向申请人前海人寿幸福之家康养(惠州)有限公司开具金额为3,445,088.18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提交付款申请书后,申请人前海人寿幸福之家康养(惠州)有限公司在2025年2月15日前向申请人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3,445,088.18元(如因监管审批、资金预算安排等原因影响付款的,申请人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另给予申请人前海人寿幸福之家康养(惠州)有限公司30日的付款宽限期,即2025年3月15日前付清)。款项支付至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账号:86041110000288636)。若申请人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提交付款申请材料或发票,申请人前海人寿幸福之家康养(惠州)有限公司有权暂缓支付该剩余未付工程款,付款期限相应顺延,且不构成违约;两位申请人按第一、二项协议内容履行完毕后,双方因本案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终结,不得再以本纠纷为由向对方主张其他民事权利;申请人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前海人寿幸福之家康养(惠州)有限公司已付清款项。
(5)张群生诉深圳市泰安劳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深圳市泰安劳务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莱华置业有限公司一案
张群生与泰安劳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深圳市泰安劳务有限公司、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莱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予以受理,诉前联调号为(2024)粤0305民诉前调19871号,正式案号为(2025)粤0305民初4878号。
张群生申请法院判令泰安劳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深圳市泰安劳务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人民币4,878,814.23元;判令泰安劳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深圳市泰安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利息损失234,792.93元(自2021年2月1日起按LPR3.8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起诉日为234,792.93元);判令深圳提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就上述欠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深圳莱华置业有限公司在应付款范围内承担补充支付责任;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保全费用。
2024年8月16日第一次诉前调解,正式立案后庭审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
2025年3月17日,收到法院出具的撤诉裁定书:因张群生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缴纳诉讼费,本案按照张群生撤回起诉处理。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211,683.99 | 3,798,291.70 |
1年以内小计 | 4,211,683.99 | 3,798,291.70 |
1至2年 | 52,118.05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0,818,004.03 | 10,818,004.03 |
合计 | 15,081,806.07 | 14,616,295.7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924,831.88 | 72.44 | 10,871,417.96 | 99.51 | 53,413.92 | 10,870,122.08 | 74.37 | 10,844,063.06 | 99.76 | 26,059.02 |
其中: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924,831.88 | 72.44 | 10,871,417.96 | 99.51 | 53,413.92 | 10,870,122.08 | 74.37 | 10,844,063.06 | 99.76 | 26,059.0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56,974.19 | 27.56 | 207,848.71 | 5.00 | 3,949,125.48 | 3,746,173.65 | 25.63 | 187,308.68 | 5.00 | 3,558,864.97 |
其中: | ||||||||||
应收建筑工程款 | ||||||||||
应收互联网广告业务款 | ||||||||||
应收其他客户 | 148,784.10 | 0.99 | 7,439.21 | 5.00 | 141,344.89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4,008,190.09 | 26.58 | 200,409.50 | 5.00 | 3,807,780.59 | 3,746,173.65 | 25.63 | 187,308.68 | 5.00 | 3,558,864.97 |
合计 | 15,081,806.07 | / | 11,079,266.67 | / | 4,002,539.40 | 14,616,295.73 | / | 11,031,371.74 | / | 3,584,923.9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太原新天龙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5,085,807.46 | 5,085,807.4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杭州万全电子有限公司 | 1,985,877.70 | 1,985,877.7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南华海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 1,807,410.20 | 1,807,410.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毛晋红 | 254,166.67 | 254,166.6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中山市卓尔龙贸易有限公司 | 225,712.55 | 225,712.5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 | 1,565,857.30 | 1,512,443.38 | 96.59 | 预计无法全额收回 |
合计 | 10,924,831.88 | 10,871,417.96 | 99.51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其他客户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48,784.10 | 7,439.21 | 5.00 |
合计 | 148,784.10 | 7,439.21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844,063.06 | 27,354.90 | 10,871,417.9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 187,308.68 | 20,540.03 | 207,848.71 |
应收账款 | ||||
其中:应收建筑工程款 | ||||
应收互联网广告业务款 | ||||
应收其他客户 | 7,439.21 | 7,439.21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87,308.68 | 13,100.82 | 200,409.50 | |
合计 | 11,031,371.74 | 47,894.93 | 11,079,266.6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太原新天龙经营管理公司 | 5,085,807.46 | 5,085,807.46 | 33.72 | 5,085,807.46 | |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 4,008,190.09 | 4,008,190.09 | 26.58 | 200,409.50 | |
杭州万全电子有限公司 | 1,985,877.70 | 1,985,877.70 | 13.17 | 1,985,877.70 | |
湖南华海高科电子有限公司 | 1,807,410.20 | 1,807,410.20 | 11.98 | 1,807,410.20 | |
毛晋红 | 254,166.67 | 254,166.67 | 1.69 | 254,166.67 | |
合计 | 13,141,452.12 | 13,141,452.12 | 87.14 | 9,333,671.53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34,538,246.89 | 131,822,384.46 |
合计 | 134,538,246.89 | 131,822,384.4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4,565,021.01 | 39,860,171.62 |
1年以内小计 | 44,565,021.01 | 39,860,171.62 |
1至2年 | 39,833,694.62 | 103,753,948.06 |
2至3年 | 79,989,571.00 | 3,406,580.9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174,567.93 | 6,755,507.95 |
4至5年 | 3,814,264.17 | 10,024.80 |
5年以上 | 50,613,334.50 | 50,703,309.70 |
合计 | 221,990,453.23 | 204,489,543.04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6,305,190.77 | 26,305,190.77 |
押金、保证金 | 30,100.00 | 130,100.00 |
土地拍卖剩余款 | ||
备用金 | 254,095.64 |
其他 | 2,383.94 | 290,015.58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95,398,682.88 | 177,764,236.69 |
合计 | 221,990,453.23 | 204,489,543.04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993,008.58 | 44,134,166.63 | 26,539,983.37 | 72,667,158.58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986,331.78 | 1,986,331.78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228,251.05 | 15,608,307.30 | 17,836,558.35 | |
本期转回 | 6,676.80 | 3,044,833.79 | 3,051,510.59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228,251.05 | 58,683,971.92 | 26,539,983.37 | 87,452,206.3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2,667,158.58 | 17,836,558.35 | 3,051,510.59 | 87,452,206.34 | ||
合计 | 72,667,158.58 | 17,836,558.35 | 3,051,510.59 | 87,452,206.3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市前海山水天鹄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54,927,454.00 | 69.79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年以内、1-2年、2-3年 | 30,851,287.71 |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27,868,432.26 | 12.55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2年、3-4年、4-5年、5年以上 | 27,109,343.03 |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 11,008,285.83 | 4.96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2,568,786.67 |
珠海金正电器有限公司 | 6,603,561.05 | 2.97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6,603,561.05 |
瑞丰药业 | 3,900,000.00 | 1.76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3,900,000.00 |
合计 | 204,307,733.14 | 92.03 | / | / | 71,032,978.46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0,239,073.35 | 15,000,000.00 | 5,239,073.35 | 20,239,073.35 | 15,000,000.00 | 5,239,073.35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20,239,073.35 | 15,000,000.00 | 5,239,073.35 | 20,239,073.35 | 15,000,000.00 | 5,239,073.35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 | 4,739,073.35 | 4,739,073.35 | ||||||
山西金正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深圳市酩庄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合计 | 5,239,073.35 | 15,000,000.00 | 5,239,073.35 | 15,000,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307,848.81 | 9,198,818.10 |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10,307,848.81 | 9,198,818.10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租赁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房屋租赁 | 10,307,848.81 | 10,307,848.81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北地区 | 10,307,848.81 | 10,307,848.81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租赁收入 | 10,307,848.81 | 10,307,848.81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0,307,848.81 | 10,307,848.8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477,973.8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692.8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59,737.0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5,046,536.36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4,937,143.03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3,012.4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3.1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1,875,694.6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90 | 0.1523 | 0.15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0 | 0.0309 | 0.0309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连宗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