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09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足3000万元,也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构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加强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效管控,实现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财务报告数据,公司对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确认: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们事先已审议并同意。公司与关联方的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其中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傅国定、陈伟义、潘明忠、邵燕芬、陈士军、陈照龙应按规定需予以回避。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公司关联董事傅国定、陈伟义、潘明忠、邵燕芬、陈士军、陈照龙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对2023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上述交易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在审议以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傅国定、陈伟义、潘明忠、邵燕芬、陈士军、陈照龙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定价机制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监事洪东海、林如忠回避了表决。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足 3000 万元,也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2年预计金额 | 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 | 差额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
材料、配件 | 舟山华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 | 500 | 525.95 | -25.95 |
材料、加工 | 浙江金鹰染整有限公司 | |||
材料、配件 | 宁波金鹰竹业有限公司 | 10 | 10 | |
绢丝 | 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 | 104.64 | -104.64 | |
材料、水、电、配件销售、加工、服装销售 | 浙江金鹰纺机股份有限公司桐乡销售部 | 5 | 39.12 | -34.12 |
材料、水、电、配件销售、加工、服装销售 | 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5 | 5 | |
材料、水、电、配件销售、加工、服装销售 | 舟山金鹰北方压铸机械有限公司 | 5 | 5 | |
材料、水、电、配件销售、加工、服装销售 | 浙江舟山金鹰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 5 | 5 |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
纺织品和水电销售 | 浙江金鹰染整有限公司 | |||
材料、水、电、配件销售、加工、服装销售 | 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100 | 59.89 | 40.11 |
配件 | 浙江金鹰纺机股份有限公司桐乡销售部 | 800 | 605.06 | 194.94 |
配件 | 浙江省定海纺织机械厂湖州南浔经营部 | 353.70 | -353.70 | |
材料销售、加工、水电 | 舟山金鹰北方压铸机械有限公司 | 10 | 4.70 | 5.30 |
注塑机配件、材料销售 | 舟山华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 | 5 | 0.19 | 4.81 |
纺织品销售 | 嘉兴市鑫锦纺织品有限公司 | |||
水、电、配件销售、加工 | 浙江复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2.13 | -2.13 | |
材料、水电销售 | 浙江舟山金鹰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 30 | 19.55 | 10.45 |
合计 | 1,475 | 1,714.93 | -239.93 |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 露日与关联人 累计已发生的 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 务比例 (%) | 本次预计金额 与上年实际发 生金额差异较 大的原因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
材料、配件 | 舟山华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 | 600 | 0.48 | 525.95 | 0.38 | ||
材料、水、电、配件销售、加工、服装销售 | 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5 | 0.13 | ||||
绢丝 | 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0.21 | 104.64 | 0.23 | ||
材料、水、电、配件销售、加工、服装销售 | 舟山金鹰北方压铸机械有限公司 | 5 | 0.01 | ||||
材料、水、电、配件销 | 浙江舟山金鹰精密设备有限 | 5 | 0.04 |
售、加工、服装销售 | 公司 | ||||||
材料、水、电、配件销售、加工、服装销售 | 浙江金鹰纺机股份有限公司桐乡销售部 | 50 | 0.62 | 39.12 | 0.44 |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
材料、水、电、配件销售、加工、服装销售 | 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100 | 0.35 | 59.89 | 0.13 | ||
材料销售、加工、水电 | 舟山金鹰北方压铸机械有限公司 | 10 | 0.10 | 4.70 | 0.05 | ||
注塑机配件、纺织品、材料销售 | 舟山华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 | 5 | 0.04 | 0.19 | 0.01 | ||
材料、水电销售 | 浙江舟山金鹰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 30 | 0.18 | 19.55 | 0.08 | ||
水、电、配件销售、加工 | 浙江复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5 | 0.02 | 2.13 | 0.01 | ||
配件 | 浙江金鹰纺机股份有限公司桐乡销售部 | 800 | 11.00 | 605.06 | 6.68 | ||
配件 | 浙江省定海纺织机械厂湖州南浔经营部 | 500 | 9.89 | 353.70 | 5.59 | ||
合计 | 2,215 | 1,714.93 |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舟山华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
舟山华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浙江华鹰共创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傅和平经营范围:纺织钢针、尼龙针芯、纺织配件、塑料制品制造、加工。
2、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母公司浙江华鹰共创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鹰共创占54%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66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泽军
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机械配件、模具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
3、舟山金鹰北方压铸机械有限公司
舟山金鹰北方压铸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鹰集团占30.80%的股份。该公司注册资本536.2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泽军
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压铸机械以及其他机械产品与配件的销售。
4、浙江舟山金鹰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舟山金鹰精密设备有限公司系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占80%的股份。该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泽军
主要经营范围为:精密设备及其他机械设备、模具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
5、浙江复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复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如忠
主要经营范围为: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纺织专用设备制造。
(二)关联公司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是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依法持续经营,均能按协议履行,能够按期交货,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严格按同期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签署交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一直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定价公允、合理。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自关联方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可替代性,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构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