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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4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目 录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5议案一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7议案二 关于<金鹰股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议案三 关于<金鹰股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9议案四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0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22日(星期四)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22日(星期四)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公司会议室。参加会议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大会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大会议程:

序号内 容报告人职务
1宣布会议开始傅国定董事长
2向大会报告出席股东人数及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权数、介绍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来宾潘海雷董事会秘书
3宣布大会会议须知潘海雷董事会秘书
4审议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潘海雷董事会秘书
5审议关于<金鹰股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潘海雷董事会秘书
6审议关于<金鹰股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潘海雷董事会秘书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潘海雷董事会秘书
8股东发言并答疑
9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投票表决推举现场会议的计票人2名(股东及股东代表中推荐1名,监事中指定1名),监票人2名(监事中指定1
10统计现场票数,休会15分钟
名,另1名由律师担任),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计票、监票人员。
11宣布议案表决结果傅国定董事长
12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律师
13宣读本次大会决议傅国定董事长
14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傅国定董事长

注:上述议程中第4至第7项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1、 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2、 大会设立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3、 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4、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5、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签到时在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并填写“发言登记表”。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未经登记的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发言时间共计30分钟,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

6、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7、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里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4项议案,4项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4项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9、 议案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10、 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11、 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议案一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10月16日,该预案经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金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9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 元/股(含7.5 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且不超过 6,000 万元(含 6,000 万元),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19年10月16日,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已届满,公司已完成回购股份计划,期间公司累计回购股份7,709,34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114%,回购最高价格6.1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68元/股,回购均价5.193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4,004万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决定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员工持股计划”,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具体内容详见9月7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22-033号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陈伟义、潘明忠、陈士军、邵燕芬、陈照龙和全体监事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二 关于<金鹰股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重要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鹰股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9月7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鹰股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陈伟义、潘明忠、陈士军、邵燕芬、陈照龙和全体监事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三 关于<金鹰股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金鹰股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9月7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鹰股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陈伟义、潘明忠、陈士军、邵燕芬、陈照龙和全体监事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四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二)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四)授权董事会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五)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六)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七)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八)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九)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陈伟义、潘明忠、陈士军、邵燕芬、陈照龙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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