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6月5日、6月6日和6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已于2025年6月10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2025年6月10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鉴于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生产经营风险
1、公司主营业务为纺织、纺织机械、塑料机械及锂电池材料业务,其中锂电池材料业务2024年营业收入2172.21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70%,占比较小。公司未涉及固态电池业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经营秩序正常。
2、公司于2025年4月2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4月29日披露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812.53万元,同比下降4.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5.48万元,同比下降
36.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38.53万元,同比下降37.67%;2025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125.1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7.0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5.90万元。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公司股票于2025年6月5日、6月6日和6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已于2025年6月10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2025年6月10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风险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风险提示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