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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股份: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换届工作,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没有变化,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由杨利成、林德华、陈照龙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召集人均由具备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杨利成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及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对会议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初步计划》;

2、2024年3月1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报告审计进度和相关问题沟通》;

3、2024年3月1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初稿》、《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初稿》、《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4年4月1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一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24年5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2024年8月2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7、2024年10月2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聘请的公司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评价,与会计师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机构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 号)等相关规定,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报和内控的审计机构。续聘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公司内审部门严格执行审计计划。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有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设计恰当,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七)对公司其他事项进行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计提资产减值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确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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