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足3000万元,也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构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加强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效管控,实现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财务报告数据,公司对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此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计划,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的,涉及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权限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作为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公司关联董事傅国定、陈伟义、潘明忠、邵燕芬、陈士军、陈照龙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足 3000 万元,也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预计金额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 差额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
材料、配件 | 舟山华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 | 400 | 597.20 | 197.20 |
材料、水、电、配件销售、加工、服装销售 | 浙江金鹰纺机股份有限公司桐乡销售部 | 60 | 37.92 | -12.08 |
材料、水、电、配件销售、加工、服装销售 | 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5 | 4.75 | -0.25 |
配件 | 浙江复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0 | 2.58 | 2.58 |
材料、水、电、配件销售、加工、服装销售 | 舟山金鹰北方压铸机械有限公司 | 5 | 2.26 | -2.74 |
材料、水、电、配件销售、加工、服装销售 | 浙江舟山金鹰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 5 | 0 | -5 |
绢丝 | 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 | 550 | 0 | -550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
配件 | 浙江金鹰纺机股份有限公司桐乡销售部 | 700 | 607.23 | -92.77 |
配件 | 浙江省定海纺织机械厂湖州南浔经营部 | 400 | 110.26 | -289.74 |
材料、水、电、配件销售、加工、服装销售 | 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60 | 26.90 | -33.10 |
材料、水电销售 | 浙江舟山金鹰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 30 | 16.68 | -13.32 |
材料销售、加工、水电 | 舟山金鹰北方压铸机械有限公司 | 10 | 3.04 | -6.96 |
注塑机配件、材料销售 | 舟山华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 | 5 | 0.16 | -4.84 |
水、电、配件销售、加工 | 浙江复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5 | 7.32 | 2.32 |
合计 | 2235 | 1416.30 | -808.70 |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
材料、配件 | 舟山华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 | 600 | 0.42 | 597.20 | 0.41 | ||
材料、水、电、配件销售、加工、服装销售 | 浙江金鹰纺机股份有限公司桐乡销售部 | 50 | 0.50 | 37.92 | 0.38 | ||
材料、水、电、配件销售、加工、服装销售 | 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5 | 0.11 | 4.75 | 0.10 | ||
配件 | 浙江复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5 | 0.04 | 2.58 | 0.02 | ||
材料、水、电、配件销售、加工、服装销售 | 舟山金鹰北方压铸机械有限公司 | 5 | 0.01 | 2.26 | 0 | ||
材料、水、电、配件销售、加工、服装销售 | 浙江舟山金鹰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 5 | 0.04 | 0 | 0 | ||
绢丝 | 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 | 500 | 0.25 | 0 | 0 | ||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
配件 | 浙江金鹰纺机股份有限公司桐乡销售部 | 700 | 9.82 | 607.23 | 8.51 | ||
配件 | 浙江省定海纺织机械厂湖州南浔经营部 | 200 | 3.22 | 110.26 | 1.77 | ||
材料、水、电、配件销售、加工、服装销售 | 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50 | 0.21 | 26.90 | 0.11 | ||
材料、水电销售 | 浙江舟山金鹰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 30 | 0.15 | 16.68 | 0.08 | ||
材料销售、 | 舟山金鹰北方 | 10 | 0.08 | 3.04 | 0.02 |
加工、水电 | 压铸机械有限公司 | ||||||
注塑机配件、材料销售 | 舟山华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 | 5 | 0.03 | 0.16 | 0 | ||
水、电、配件销售、加工 | 浙江复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10 | 0.02 | 7.32 | 0.02 | ||
关联租赁 | |||||||
生产经营场地出租 | 浙江舟山金鹰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 60 | 56.34 | ||||
生产经营场地出租 | 塔城金鹰木质素科技有限公司 | 50 | 45.50 | ||||
生产经营场地出租 | 舟山金鹰北方压铸机械有限公司 | 15 | 14.61 | ||||
生产经营场地出租 | 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15 | 14.61 | ||||
生产经营场地出租 | 浙江金鹰纺机股份有限公司桐乡销售部 | 5 | 2.56 | ||||
合计 | 2380 | 1549.92 |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舟山华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
舟山华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浙江华鹰共创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傅和平
经营范围:纺织钢针、尼龙针芯、纺织配件、塑料制品制造、加工。
2、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母公司浙江华鹰共创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鹰共创占54%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66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泽军
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机械配件、模具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
3、舟山金鹰北方压铸机械有限公司
舟山金鹰北方压铸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
司控股子公司,金鹰集团占30.80%的股份。该公司注册资本536.2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泽军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压铸机械以及其他机械产品与配件的销售。
4、浙江舟山金鹰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舟山金鹰精密设备有限公司系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占80%的股份。该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泽军主要经营范围为:精密设备及其他机械设备、模具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
5、浙江复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复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林如忠
主要经营范围为: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纺织专用设备制造。
6、塔城金鹰木质素科技有限公司
塔城金鹰木质素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650万万元。
法定代表人:傅祖平
经营范围:纸浆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二)关联公司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是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依法持续经营,均能按协议履行,能够按期交货,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严格按同期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签署交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
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一直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定价公允、合理。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自关联方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可替代性,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构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