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2年 3 月 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2 年 3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尹鹏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 5 名,实际参会董事 5 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阅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全票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济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开发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中支行申请开发贷款 30000 万元,期限 3 年,年利率不高于 7.98%,用于鲁商南池公馆一期项目建设,以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公司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二、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详见《关于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临 2012-007 公告)。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