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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3-15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以位于泰山区东岳大街 77 号的房产向国泰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总额 2 亿元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2000 号舜泰广场 2 号楼 1801 法定代表人:李希勇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租赁;为企业提供项目策划、项目融资、财务顾问、购并、重组、上市活动的咨询服务;电子设备、实验设备、仪器仪表、建筑施工机械、采矿设备(不含特种设备)、发电设备、房产的租赁服务;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的制造、销售;非融资性工程履约担保、工程付款担保、投标担保、原材料赊购担保、设备分期付款担保、财产保全担保、租赁合同担保、其他合同担保业务;经济贸易咨询;财务咨询(不含代理记账)。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泰山区东岳大街 77 号的房产,产权登记面积为 42660.98 平米,产权登记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 183770 号和第183768 号。 2、融资金额:2 亿元。 3、租赁期限:36 个月。 4、融资租赁约定利率 按照合同约定,本次融资年利率为 8.9%,利息按季度计算支付。同时,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需向国泰租赁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手续费 200 万元。 5、担保: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四、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可使公司获得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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