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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1-12-15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通过法院拍卖方式以 5500 万元的价格取得被执行人济南铭山毛纺有限公司、济南铭峰纺织有限公司所有的房地产。具体裁定如下: 一、被执行人济南铭山毛纺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长清国用(2002)字第 0710123 号、长清国用(2002)字第 0710124 号、长清国用(2002)字第 0710125 号、长清国用(2002)字第 0710143 号〕归买受人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所有。 二、被执行人济南铭峰纺织有限公司所有的房产〔房产证号分别为长房权证城公字第 0009 号、00010 号、00011 号、00012 号、00013 号、00014 号〕归买受人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所有。 三、买受人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上述项目位于济南市长清区万德镇,共包括工业用地 334 亩,厂房、仓库、办公楼等建筑物约 4.6 万平米。该项目将用于公司地产所需建材的加工生产基地。该事项在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的范围内。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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