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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商发展: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3日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元忠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通过《2021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认真阅读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

(1)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 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本预案披露日公司股本1,009,152,1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1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11,006,741.8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母公司)192,325,215.91元结转以后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实际,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履行的相应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事项详见《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2-009)。

六、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事项详见《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临2022-015)。

特此公告。

鲁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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