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4-09-22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9月21日在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2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2,519.18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3,625万股)的60.6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刘东先生主持召开。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计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与万杰集团公司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有关规定,与本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持有的本公司32,497.101万股有表决权的股份未参加本项议案的表决,该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故对本项议案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应为22.081万股。 同意22.081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姜省路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21日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