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11-04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银座合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京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因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的诉讼与反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11月7日、2010年1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近日,北京银座合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9)高民初字第53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驳回北京京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双方合同继续履行; 2、北京银座合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北京京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滞纳金及损失二千万元; 3、北京京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拆除位于北京银座合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上的围墙、栅栏,向北京银座合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移交土地的控制权,具体面积和范围以相应的土地所有权证书及所附测绘图为准;北京京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到期未拆除的,北京银座合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权自行拆除,由北京京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相应的费用。 4、驳回北京京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本诉请求; 5、驳回北京银座合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对于上述判决,北京银座合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4日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