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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特别处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02-27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于2005 年、2006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公司股票自2007年4月12日起被实行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即'*ST'。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7 年度实现净利润2275.37万元,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8567.43 万元。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但仍然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即'ST'。 现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0】第3-0037号),本公司2009 年度实现净利润43936.6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4790.16万元,且主营业务正常运营,公司已经消除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十三章第三节规定的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第十三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0年2月26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如获批准,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鲁置业'变更为'鲁商置业',公司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将由5%恢复为10%。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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