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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山东省国资委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批复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01-08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山东省国资委对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控股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通知: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批复》(鲁国资收益函[2009]47号),原则同意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亿股人民币普通股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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