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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1-05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2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12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明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出租物业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出租其在泰安市东岳大街77号投资兴建的泰安银座城市广场,建筑面积52013.92平方米,租赁期限1年,租金1469.23万元。详见《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0-002号)。 表决结果:由于《关于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出租物业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参与本次表决的5名董事中关联董事2名,非关联董事3名(含独立董事2名),会议以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10年1月20日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形式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临2010-003号)。 表决结果: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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