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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9-12-29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12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明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全票通过《关于下属公司青岛鲁商地产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下属公司青岛鲁商地产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青岛开发区支行申请开发贷款人民币2.5亿元,期限三年,执行基准贷款利率,采用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的方式(1、以土地使用权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0947006号土地作土地抵押;2、以土地使用权证号:青房地权市字第20074090号土地及该地项目一期1#、2#、3#、4#房地产在建工程作第二顺位抵押),该项借款主要用于青岛鲁商地产有限公司'鲁商·蓝岸国际'项目的开发建设。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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