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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商置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27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彦勇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阅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全票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通过《关于全资下属公司烟台鲁商地产有限公司办理信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烟台鲁商地产有限公司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人民币10亿元,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不超过8%,该项借款主要用于鲁商三滩1号A地块项目的开发建设,以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公司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烟台鲁商地产有限公司应以实际借款金额的1%认购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认购期限同上述借款期限,认购收益按照收益分配日(到期日)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结算。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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