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7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于2016年10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16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已到,经公司与保荐机构综合考虑,拟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申请。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8]415号),根据《行政许可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以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我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