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5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5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明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全票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拟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委托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一年,年利率5.5755%,手续费按月费率0.4‰计算,该项借款主要用于子公司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国奥城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