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35205 债券简称:16 鲁商债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7年 5 月 31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彦勇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5 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阅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全票通过《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山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山东辖区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通过《关于全资下属公司菏泽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的议案》,同意菏泽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菏泽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拟由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成立,具体以实际工商注册名称为准)出租在菏泽市牡丹区人民路与长城路 2011-10 号的商业房产项目,租赁期为 20 年,租金合计 39147.55 万元,由菏泽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商业经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事项详见《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下属公司菏泽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的关联交易公告》(临 2017-018 号)。 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参与本次表决的 5 名董事中关联董事 2 名,非关联董事 3 名(含独立董事 2 名),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名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通过《关于全资下属公司山东鲁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山东鲁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向关联方菏泽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拟由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成立,具体以实际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管理服务期限三年,物业管理费用 143.78 万元/年,合计 431.34 万元。具体事项详见《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下属公司山东鲁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临 2017-019 号)。 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参与本次表决的 5 名董事中关联董事 2 名,非关联董事 3 名(含独立董事 2 名),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名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全票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7 年 6月 28 日下午 2:00 时在山东省济南市南门大街 2 号银座泉城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 2017-020 号)。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