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
公告日期:2008-06-21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万杰 股票代码:600223 信息披露人名称: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人住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40-1号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40-1号 山工大厦 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电话:0531-82663798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8 年 6 月 18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ST万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ST万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ST万杰原第一大股东万杰集团持有的ST万杰限售流通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尚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 指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万杰集团  指 万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ST万杰  指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鲁商集团  指 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 淄博城运  指 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 基本情况 1、名 称: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40-1号 3、注册资本:16亿元 4、法定代表人:刘长锁 5、主要股东: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经营范围:省国资委授权的国有产权经营管理及不良资产处置;产业项目的投资与管理;资产管理及资本运营;托管经营;投资咨询。 8、经营期限:自2005年11月17日至永久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70000018010027 10、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16307316-7 11、税务登记证号码:鲁地税济字370102163073167 号 12、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西路40-1 号 山工大厦 13、邮 编:250014 14、联 系 人:杨宏韬 15、电 话:0531-82663798 16、传 真:0531-82663798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现任职务 国籍  在其他公司的兼职情况  住地 地区居留权 刘长锁 男 总裁 中国 济南  无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山东省企业信用担保有 韩大鹏 男 副总裁 中国 济南  无  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李江宁 男 副总裁 中国 济南  无 监事 李广庆 男 副总裁 中国 济南  无 无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 吴宗昌 男 副总裁 中国 济南  无  份有限公司监事 财务部 崔凯 男 中国 济南  无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部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8,800万股B股,占总股本的33.07%。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持股目的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目的 本公司持股目的是拟通过股权投资,达到资产保值增值。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 ST 万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计划继续增持ST万杰的股份。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