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35205 债券简称:16 鲁商债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彦勇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5 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阅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全票通过《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全票通过《关于全资下属公司临沂鲁商地产有限公司办理开发贷款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下属公司临沂鲁商地产有限公司向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发贷款人民币 7000 万元,借款期限 2 年,年利率5.225%,该项借款主要用于临沂市北城新区鲁商中心项目建设,以该项目在建工程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 三、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的议案》,同意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山东银座泉城大酒店有限公司济南鲁商国奥城分公司出租其位于济南市经十路 9777 号鲁商国奥城 5#楼的酒店项目,由银座泉城大酒店济南鲁商国奥城分公司进行酒店经营。具体事项详见《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的关联交易公告》(临 2017-014 号)。 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参与本次表决的 5 名董事中关联董事 2 名,非关联董事 3 名(含独立董事 2 名),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名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四、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银座地产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管理服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银座地产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山东银座泉城大酒店有限公司济南鲁商国奥城分公司提供商业管理服务,范围包含酒店经营营销指导、客户服务品控监督检查等。具体事项详见《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银座地产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管理服务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7-015 号)。 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参与本次表决的 5 名董事中关联董事 2 名,非关联董事 3 名(含独立董事 2 名),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名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五、全票通过《关于对全资下属公司增资等事项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向上海博明时装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346.26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后,上海博明时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 万元。同时,将“上海博明时装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鲁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将营业范围变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房地产经纪,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纺织品、五金交电、工艺品、家具、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皮革制品、建筑材料销售,经济信息咨询”。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