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07-11-19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在向第一大股东及实质控制人书面函证后,作出如下公告: 截止目前,万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签署的《框架协议》未做调整,有关重组方与债权人继续进行谈判,正等待债权人的意见反馈,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万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确认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16日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