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公司第一大股东万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10月6日与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淄博市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方签署《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框架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转让 万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3715.63万股中的18232.5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的股份),无偿转让给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 二、债务重组 截止2007年6月30日,万杰高科总负债34.27亿元,其中银行负债约31亿元,淄博市人民政府将协助重组方实施债务重组。重组后的上市公司按债权银行合计贷款总额不高于50%的比例进行承载。流动负债由万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助重组方也按此偿还比例进行谈判,力争一次性解决。债务重组后,按照债务与资产相匹配的原则,由上市公司和置出资产承接方对相应比例债务进行承载。 三、资产重组 万杰高科的资产重组本着整体盘活、部分资产剥离的原则进行。结合债务重组对上市公司部分资产与重组方置入资产进行整合,保留化纤、纺织、热电及其与之相关联的主营业务。淄博万杰肿瘤医院、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资产置换出上市公司后,可以移交给淄博市人民政府承接。 四、定向增发 为保证重组后上市公司资产的相对完整,本次重组将实施资产整合与定向增发合并进行,重组方将其拥有的房地产类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五、重组的相关优惠政策 淄博市人民政府将对本次资产重组和重组后的上市公司给予政策支持。 六、注册地问题 重组后上市公司的原注册地保持不变。 对于上述事项需要进一步论证和沟通,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07年10月9日起继续停牌,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公告后复牌。 特此公告。 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