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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商置业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3-29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6年 3 月 23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彦勇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 5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5 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阅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全票通过《关于控股公司青岛鲁商置地发展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公司青岛鲁商置地发展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济南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 15 亿元,其中 3 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7 亿元期限不超过二年,5 亿元期限不超过三年(借款分次发放,平均年利率不超过 6%,其中首次借款发放金额为 5 亿元,年利率 5.9%,期限两年),该项借款主要用于青岛鲁商蓝岸丽舍项目工程建设或置换股东贷款。该借款中 10 亿元(两年期以内)以质押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75%的股权及公司大股东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提款条件,剩余 5 亿元(三年期)还需办妥土地抵押手续后方可提款,借款存续期内视项目工程进度及时追加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手续。 特此公告。  鲁商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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